[解读]聚焦重点 攻坚发力 以走在前列标准开创深圳审计工作新局面(深圳)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9日】
【来源:深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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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按照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后审计工作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1+10+10”工作部署和市政府工作安排,对照“城市质量提升年”“水污染治理决战年”具体要求,对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汇总编制了审计工作报告。这是市委审计委员会成立以来,市审计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第一份审计工作报告,全面反映了2019年以来的审计工作情况,体现了市审计局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最新成果。与往年相比,审计工作报告积极配合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调整了报告的基本框架,按照市本级全口径预算、部门预算支出、财政决算、重大政策措施跟踪、重大专项、国有企业、公共投资项目、绩效等八类审计进行整合。本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全力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促进中央政令畅通是审计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审计机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市审计局始终把着力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不断深化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2018年10月以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从审计情况来看,被审计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政策措施,但审计发现,个别政策执行效果未达预期,部分任务推进缓慢。

一是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战略实施。审计了3家市属国有企业防范化解风险情况、全市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情况以及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从审计情况看,我市为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地区的民生保障、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了贡献,“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稳步推进。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国有企业投资存在损失风险,部分对口支援和帮扶项目推进缓慢,部分污染防治项目进度滞后。

二是推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重大政策落实。审计了2018年度相关单位降费减负、产业用地可租赁供应、降低用能成本等政策的落实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出台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四个千亿”措施,截至2018年12月底,已为企业减负1,417.96亿元。但审计也发现,个别部门违规向企业和个人转嫁服务费用,工业用地可租赁供应政策执行效果未达预期,转供电主体清理规范工作存在遗漏。

三是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任务开展。审计了2019年上半年“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出台了《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涉企收费项目减至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6项政府性基金。但审计也发现,78项优化营商环境任务需提速增效,主管部门未及时推动供水用水相关条例修订工作,燃气用气报装办理时间较长。

二、聚焦预算管理绩效提高,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用

市审计局严格落实科技强审要求,运用大数据手段全面分析核查财政资金,进一步深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政审计,全面推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本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继续列表反映政府全口径预决算执行情况,覆盖市本级全部一级预算部门,并首次单列章节反映市、区、街道三个层级的财政决算等情况。

一是市本级全口径预算方面。通过运用大数据手段,全面分析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执行情况,对转移支付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医保基金等开展重点核查。审计发现,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招标工作缓慢等,项目进展缓慢或终止,导致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受到影响。审计建议,要加快推进“智慧财政”建设,加强动态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政府部门预算方面。通过综合分析市本级126个一级预算部门共计500个预算单位的财务数据,对20个一级预算部门共计31个预算单位开展重点核查,其中包括5个法院和检察院、8个民主党派市委会。审计发现,由于管理不到位等,仍有部分部门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公务经费支出管理不够规范、购买服务和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等。审议建议,要严格遵守预算法,认真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按程序按标准支出公务经费,规范开展自行采购活动。

三是全市财政决算方面。通过认真分析市、区、街道三个层级的财政决算情况,对市本级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2个区2017年财政决算和4个街道办事处2017年财政管理开展重点核查。审计发现,由于资金管理不够规范、资产管理不够严格等,个别单位预算项目超范围支出、未按要求将物业移交统一管理、违规将办公用房变更为职工宿舍使用。审计建议,要规范资金开支审批,严格进行资产处置,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

三、聚焦民生项目实施效果提升,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市审计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关注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教育发展、养老服务等四大民生领域,依托绩效审计,深入挖掘市医疗卫生“三名工程”,盐田区、龙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本级中小学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和“幸福老人计划”项目等在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督促规范完善。

一是推进加快民生项目实施进度。住房保障方面,由于实施过程中长期停工、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等,截至2019年2月底,有1034套公租房尚未建成,184套公租房无法交付使用。教育发展方面,截至2019年4月底,“教育云”项目有6个单项工程工期延误,已竣工验收的单项工程中有3个子系统未使用。审计要求,积极推进保障房和“教育云”项目建设,开展推广试点工作,督促加快民生项目实施进度。

二是推进保障民生项目实施效果。医疗卫生方面,部分“三名工程”医学团队经费使用与团队成员来深实际工作天数不匹配,经费使用率高与专家在深时间严重不足形成反差,存在医疗服务效能较低的问题。住房保障方面,由于保障房预留、划转至主管部门或企业的房源分配不及时等,截至2018年12月底,有225套保障房空置1年以上,其中185套已空置3年以上。另有28套已分配公租房使用不符合规定,7套已分配公租房长期无人入住。教育发展方面,“智慧校园”示范学校扶持工作的实施效果未得到跟踪监督。养老服务方面,未跟踪“幸福老人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要求,优化“三名工程”专家来深工作管理办法及制度,尽快收回和分配长期空置保障房,加强对“智慧校园”示范学校扶持经费的跟踪检查,加强“幸福老人计划”项目监管,切实发挥民生项目的保障作用。

四、聚焦重点专项资金发挥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审计局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经济形势的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着重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工程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推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度市本级专项资金主要投入在社会保障及公益事业、交通能源、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农林粮食水利等四大类,项目审批、绩效管理和资金监管等制度得到改善,但是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是强化对专项资金的过程监管。截至2019年4月底,由于对项目的实施过程监管不到位,项目承担单位已无法联系、已倒闭或已清算,有68个项目资金存在潜在损失,涉及金额4,533.5万元。由于对项目的验收管理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将超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视为验收不通过,涉及项目77个、资金3,384万元;违规继续资助超期未验收项目的承担单位,涉及项目15个、资金2,696.9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收回验收未通过项目的结余资金和孳生利息,涉及项目20个、资金286.43万元。审计要求,探索建立科学的动态监控机制,收回项目结余资金、孳生利息和违规继续资助资金。

二是强化对资助项目的过程监管。由于未按要求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定期汇报进展或提交建设进度调整报告,有建设期的资助项目普遍延期,其中1个项目延期长达4年1个月。个别项目未实现预期经济目标,其中2个项目截至2019年4月底未产生任何收益。审计要求,合理制定预期目标,严格按要求推进,提高项目实施效益。

五、聚焦国有企业管治风险,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对国资国企的审计监督,揭示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推进国资国企管理公开透明,使国资国企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报告不仅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三大攻坚战”推进落实、公共投资项目审计中反映了国资国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还首次单列章节反映了8家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境内外投资等情况。

一是督促国有企业加强运营管理。审计发现,有2家国有企业分别在金融类、通信类、地产类进行投资开发,所投资的企业亏损了6.71亿元,所投资的项目损失了6,533.34万元。审计要求,加强经营管理,查明投资企业巨额亏损的原因,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加强投资管理,投向与主业经营关联紧密、有良好经济效益、有利于长远发展的产业或项目,提高经济效益。

二是督促国有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审计发现,有2家国有企业采购管理不规范,存在分拆项目规避招投标、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或竞价择优采购等问题,涉及金额729.4万元。有2家企业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涉及金额315.88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1家企业已收回违规发放的奖金和车补。审计已将相关企业采购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补贴事项移送处理,要求严格执行采购相关规章制度,认真调查和处理纠正违规行为。

三是督促国有企业加强风险管控。审计发现,有1家国有企业对外出资设立了子基金87只,但在年度报告中未详细反映项目投资盈亏和持有期间收益分配等情况。另有2家国有企业与其他公司共同投资了3个项目,未督促另一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出资或同比例提供股东借款,承担了大部分投资风险。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企业已督促合资股东出资3,400万元,提供股东借款4,000万元。审计要求,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做到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六、聚焦监督与服务并重,有效发挥审计监督的独特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审计就像体检,不仅是为了查病,更是为了治已病、防未病。市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做好“经济体检”工作的同时,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通过对经济运行全方位监督,既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又积极推动问题整改,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服务被审计单位事业发展。

一是坚持边审边改。进一步加大对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监督力度,推动被审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整改工作。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整改261个问题,涉及金额71.42亿元。比如,审计指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收缴后,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开展整改,共收回20.16亿元。审计指出个别非公立医院存在套取医保基金行为后,市医保局对该行为进行了核实,根据规定处理处罚了6家医院,收缴违规金、违约金21.9万元。

二是督促建章立制。以审计整改为契机,推动被审计单位举一反三,从源头入手建立健全、及时完善规章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资金监管方面,要求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科学的市本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项目支出动态调节机制、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动态监控机制,完善区级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企业运营方面,要求建立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制订科学合理的专家管理办法,完善采购、资金分级审批等内部管理制度。项目建设方面,要求尽快推动供水用水条例及行业服务规范的修订工作,细化竣工结(决)算审核工作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绩效管理方面,要求优化“三名工程”专家来深工作时间要求等管理办法及制度,完善绩效评价机制,研究将治疗重大疑难病症、实施高水平高难度手术等临床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总的来看,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报告有总体、有分析、有典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各项决议的工作成效。下一步,被审计单位将继续整改,并将在审计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市审计局报送整改情况。市政府将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部署落实整改,4个月内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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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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