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解读(新疆)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0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2019年11月26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副书记、厅长王彦楼在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作了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的反映了今年7月份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高位推动,整改工作更加有力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2018年度中央预算审计、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压实整改工作责任,限时逐条严肃认真整改,坚持系统思维,举一反三,构建整改长效机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各相关主管部门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二、监督、整改、指导“三管齐下”,整改责任更加明确

一是审计厅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坚持“谁审计谁负责跟踪检查”的原则,组织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照问题清单,围绕整改措施的真实性和效果,跟踪督察整改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对整改进展慢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

二是被审计地县和部门单位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本地区本部门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推进,层层传导压力,通过制定整改分工方案等措施,对照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逐项落实整改,实行对账销号,切实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三是有关问题主管部门认真指导、督促本行业扎实推进整改,建立协调机制,形成整改合力。如自治区财政厅采取全面摸底清查,完善系统功能,加强培训指导等措施,制定相关制度,有序推进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方式改革;自治区扶贫办梳理归纳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并提供给自治区纪委监委进行重点核查,通过选派指导组实地指导、约谈整改滞后的县(市)等措施推进整改,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和政策的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印发有关通知,指导各地(州、市)住建部门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全面梳理国家和自治区住房保障政策,重新编印有关政策汇编,着力落实整改指导督促责任。

三、措施给力、求真务实,整改推进更加高效

一是边审边改重时效。整改过程前移,坚持边审计、边指出问题、边督促整改,促进立查立改、立改立行、提高整改效率。二是边改边审重实效。将跟踪检查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后续相关审计项目的重要审计内容,与后续审计工作统筹开展,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跟踪督促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严重问题,移送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真整改、见实效。三是积极建立和完善审计机关与纪委监委、组织、巡视巡查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彼此工作沟通协作,相互配合,做到信息共享,切实形成督促整改合力。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改成效更加显著

总体来看,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个方面56个问题,1,545个具体事项,已整改1,463个,整改率94.69%。通过整改,各地、各部门单位已上缴国库5.59亿元、督促拨付资金16.19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7.3亿元、统筹盘活3.66亿元、核减工程造价9,410万元。具体来看:

(一)坚决保障党中央宏观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各地各部门加大开源节流力度,严控财政支出,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推动有效承接下放61项行政职权;督促个别单位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报备公示;督促收回违规出借的资金,并推动有关单位通过优化现有企业资源,明确管理主体,完善监管机制等措施,增强国有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二)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在化解重大风险方面,有力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和地(州、市)就大额往来款项开展自查核实,清理甄别款项类别,采取调整账务、加快支出进度等措施积极化解;促进稳步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确保拖欠账款全部纳入清欠台账,督促各地各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清偿计划,顺利完成我区第一阶段优先清偿目标任务。二是在精准脱贫方面,促进3.42亿元被违规使用资金上缴财政或归还原资金渠道、3.21亿元滞拨资金拨付使用发挥效益、3.4亿元闲置资金统筹盘活,针对产业扶贫政策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就业培训与贫困户产业就业扶持项目结合不紧密、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效益不佳等问题,推动相关县(市)采取补充完善管理分配方案、细化利益联结条款、加大就业培训力度、规范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和增加就业渠道、着力加强扶贫项目后期管理、结合当地实际灵活调整项目实施方案等措施,调动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激活闲置或效益不佳扶贫项目,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三是在污染防治方面,全区14个地(州、市)均制定了本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按照要求开展治理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了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名录库,有关县(市)对本地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排查,制定了“一厂一策”治理实施方案。

(三)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推动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保值增值的制度体系和配套措施,督促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有关要求,盘活未支出的剩余额度,规范账务处理。推动相关部门单位不断加强“三公”经费和相关经费管理,对存在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未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管理、财务和资产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督促其采取相应措施完成整改,共计落实整改金额2.29亿元。对政府投资项目存在建设管理不规范、多计工程造价等问题的,督促相关建设单位采取对质量不合格的施工段进行返工等措施积极整改,并促进其采纳审计建议,与施工单位重新核对工程造价,共计核减9,410万元。

(四)促进惠民富民政策落地生根。各地多措并举保障民生资金落实,兑付各类涉农惠民补贴资金5.72亿元,结余、闲置资金上缴国库9445.12万元、盘活1.05亿元,追回被套取或违规发放的补贴资金177.77万元,对受益农户错漏信息进行纠正补录,清退违规分配的保障性住房4195套。

(五)举一反三完善体制机制。各地、各部门单位以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在纠正问题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针对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等,结合自身职责权限研究对策,健全完善机制制度127项,推动问题从源头整改,标本兼治。

(六)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落实。加大审计查出问题追责问责力度,确保查出问题得到及时、彻底整改。本次审计移送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建设项目违规招投标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共计292起;各相关单位针对审计查出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已对426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充分发挥审计反腐“利剑”作用。

五、下一阶段的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审计厅将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要求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针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持续督导,全面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零”。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政府督查与审计监督的合力,进一步压实压紧主管部门的牵头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账销号。二是巩固整改实效。“治已病”“防未病”,大力加强审计成果转化运用,督促各级有关部门单位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特别是共性问题的分析研究,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建议,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防范化解经济社会运行中的各类风险隐患,更好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加大审计整改情况及审计移送处理情况跟踪反馈力度,完善审计公告制度,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同向发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正文下载: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解读(新疆).docx

相关链接: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新疆)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