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8日】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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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鸿忠书记强调,审计工作要做到“真审、严审、全审、深审”,要围绕“治已病、防未病”,举一反三,完善制度,防患于未然。国清市长强调,审计要为制度建设给力,要突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形成整改闭环。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审计工作要求,执行审改分离制度,对审计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和挂销号制度,采取整改“回头看”等措施,与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发挥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严肃对待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从统筹推动、建章立制、过程控制、内部治理等方面不断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着力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督促各单位积极整改,不解决问题不放手,形成整改强大合力。

截至9月末,市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91份,下达审计决定书66份,反映问题事项466个,涉及问题资金456亿元、1759.2万港元,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78条,向有关主管部门移交处理事项18件,向纪检监察机关、公安等部门移送违纪违法案件线索41件,移送人员51人。

审计整改结果表明,各有关区、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审计工作要求,积极认领整改责任,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制度措施,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截至9月末,被审计单位及主管部门已完成整改事项444个,纠正问题资金449亿元、1759.2万港元,问题整改完成率95%。相关区、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建议,健全完善各类制度 75项,对32名责任人实施约谈问责。由于个别涉及体制机制问题需要逐步研究解决等原因,尚未完成整改事项22个,涉及资金7亿元,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加大整改推进力度。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正在提请基金管委会审议收回京津冀产业结存引导基金在滨海新区的4.5亿元资金,待审议通过后,对出资的0.5亿元增加政府资产,下一步,根据实际用款需要及时安排。市财政局印发及时编制绩效目标和细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整改通知,要求各单位、各区财政局规范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流程,完善绩效目标随预算同步调整机制、规范购买服务项目筛选,细化项目内容,对于不能明确具体金额和项目内容的,将不再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统计和公开范围。市财政局向市农业农村委和宁河区印发整改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委对全面排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运行情况,建档立卡,设立台账,责成宁河区对2015年建成但废弃的18个村项目进行整改。市交通运输委建立了亡故老年人数据联核机制,由按年审核改为按季审核。

2.关于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市人社局等5个单位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将6.2亿元资金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市监狱局等5个单位修订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将2041万元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今晚报社等5个单位建立和完善职工薪酬体系,全面清理停发超标准工资和违规津贴补贴。6个单位专项资金结余等5685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所属市建设工程质监总队上缴市财政文明施工措施费历年利息收入3232万元,已退还文明施工措施费1.74亿元,对确实无法退还的拟上缴国库。

3.关于区级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存在的问题。宁河区等4个区已清理结存资金3.6亿元。武清区等3个区财政局将利息收入等3.1亿元纳入预算管理。滨海高新区已将117亿元增加政府资产、采取发催收函和启动司法程序等手段,催要出借资金、全面清理停发津贴补贴,退回686.40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公交集团等单位已偿还拖欠民营企业账款1.48亿元,对尚未偿还的2.55亿元部分单位已制定偿还计划。市结对帮扶办印发《关于支持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结对帮扶困难村资金和资产管理的通知》,就严格规范市级帮扶资金投入、项目采购和结算管理,切实做好帮扶项目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等提出要求。武清区等3个区127个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完工。蓟州区等5个区130个污水处理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宝坻区等3个区农村饮水提质增效项目已完工。武清区985万元资金已拨付到建设单位。

(三)“三大攻坚战”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存在的问题。天津银行针对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改变用途4亿元的问题,开展专题贷后管理培训,加大贷后检查频次,武清支行已与借款企业协商尽快归还贷款本息,问责相关责任人。渤海银行严格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加强贷后管理,相关分行已结清企业流动贷款业务、融资抵质押登记业务、承兑汇票业务,提前收回对外发放委托贷款等资金69.8亿元,问责相关责任人。天津农商银行修订《天津农商行低风险授信管理办法》,加强风险管理,结清违规流动资金贷款2850万元。

1.关于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存在的问题。针对“十二五”援疆项目资金使用问题,前方指挥部开展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制定《年度计划与项目预算管理办法》,修订《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和《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原渠道收回结余资金184万元和多拨资金383万元、于田县林业和草原局将2017年和2018年项目合并实施并已结项、补办了7个项目建设程序。

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市工商联牵头成立“万企帮万村”专项工作组,积极落实《天津市高质量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2019年工作方案》,确保与甘肃、承德1462个深度贫困村实现结对帮扶。市合作交流办、市工商联联合编制《关于“万企帮万村”全覆盖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1515家企业与甘肃、承德1869个村实现结对帮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扶贫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两个项目已完工。对口帮扶承德市的42个未完工项目,正在加快施工进度。

1.关于资源和生态环保存在的问题。针对静海区开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水务局积极协调引调滦河水,为团泊水库及区管干渠进行生态补水,充分利用独流减河橡胶坝调蓄作用,促进水体循环流动,2018年下半年静海区水质改善明显。由于“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建设期已结束,该区将科学安排、细致分解,督促做好树木植后管护工作。区政府在《投资协议》中明确约定闲置土地问题的处置办法,推进二次开发利用,防止形成新的闲置土地。静海区土地整理中心完成8宗地块政府储备及相关手续。区级造林补贴资金8326.30万元已全部拨付各乡镇及有关单位,其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对全市生态环境局系统(原市环保系统)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专职网格员工作的函,要求各区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长效机制,做实做细环保专职网格员工作。津南、蓟州和宝坻区加强对全区医疗机构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执行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河北区制定措施,每年年初做好排查和处置工作,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全覆盖。滨海新区等3个区4个污染防治项目设备已正常运行。

(四)部分重点领域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全市法院系统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市高法制定天津市法院诉讼费收退费实施细则,规范诉讼费清退工作。16个法院清退诉讼费1.2亿元。14个区法院中央办案专款结余及诉讼费2.2 亿元全部上缴国库。市一中院及7个区法院严格遵守津贴、补贴发放规定。河北区等7个区法院建立台账,清理远年案件执行款6289万元。部分法院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加强政府采购、零余额账户管理。

2.关于“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存在的问题。宝坻和宁河区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程序,减少拨款层级,将惠农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相关人员银行账户。宁河区11个镇据实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贴。两区民政局取消不符合条件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宁河区挪用补贴资金285万元已收回并已兑付。宁河区政府制定2019年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耕地保护和棉花种植补贴标准及补贴资金承担主体。

(五)重大投资项目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全运会场馆建设存在的问题。17个项目调减或扣除多报工程造价3469万元。宝坻区体育局向区政府服务中心提交调整概算7107万元的请示,依据2019年颁布的《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不需调整。8个场馆完成竣工财务决算,10个场馆的财务决算工作正在进行中。市体院等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针对项目承建单位违法转包分包和投标单位串通投标行为,已移送主管部门和区政府依法处理,主管部门约谈了项目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

2.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存在的问题。北辰区已收回多支付的征收补偿款,河西区和南开区对未收回的107万元准备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讨。滨海新区新河街办事处按照拆迁进度已支付棚改项目1.3亿元。滨海新区胡家园棚改项目资金滞留问题,由于部分房源尚未还迁安置,待项目结算后,开发商再对剩余资金进行处理。河西区、北辰区已补办项目的建设手续。

3.关于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市政府积极协调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成立了解决造纸厂地块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目前已完成搬迁工作。轨道交通集团制定了腾迁房处置计划,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让或直接平移到相关区的方式进行处置,计划三年内(2019年至2021年)完成房屋处置并回收全部占压资金。地铁集团下属2家公司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地铁集团按计划已收回出借北辰区政府资金1.3亿元。

(六)国有企业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市国资委出台强化审计整改打造监督闭环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市管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要求。5家企业集团及下属公司制定或修改制度47项。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城建集团叫停高息举债行为,梳理贷款事项,严控债务风险。市政集团等3家企业采取签订补充协议、提起民事诉讼、清算注销或转让合作企业股权等方式,挽回经济损失8.1亿元,约谈和处理17名责任人。6家企业集团规范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收回资金、减少损失或风险6.31亿元,约谈和处理6名责任人。津联集团等3家企业集团收回资金或降低损失风险17.30亿元和1759.2万港元,约谈3名责任人。10家企业集团对财务信息失真,资产损益不实77亿元问题进行账务处理。6家境外企业已纳入集团合并报表、57家境外企业进行产权登记。7家集团明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

(七)联网大数据有关问题整改情况。静海区政府进一步明确严控新增植树占用基本农田,对新发生的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公交集团、市司法局等8家单位对8个系统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申报、完成6个“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级保护测评。

三、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从审计整改情况看,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总体较好,大部分问题得到纠正,一些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需要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整改进度。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认清强化审计监督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切实在“治已病、防未病”上下功夫,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防患未然。

(二)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强化审计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习惯于在审计监督的“探照灯”下开展工作,维护审计工作权威,自觉依法接受、服从审计监督。要结合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积极推动审计整改落实,进一步明确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应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促进完善制度机制。

(三)不断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方法,不断提高审计发现问题、揭示问题的能力。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发挥审计宏观管理部门的作用,切实让审计为制度建设给力。坚持审计整改挂销号制度,针对共性问题、屡审屡犯问题,适时启动约谈机制,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好审计整改“回头看”,对难点问题重点监督、紧盯不放。及时报告整改结果,适时进行结果公告,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合力。着眼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把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查等监督贯通起来,发现线索及时移交,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加强审计与财政、国资、司法等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督促主管部门推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做到立查立改。推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形成审计监督强大合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市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为加快“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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