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整改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9日】
【来源:大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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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大连市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督促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严肃处理,切实推进整改。市审计局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汇总,截至2019年11月底,审计发现的154个问题中有110个已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达到71.43%,其中已上缴财政资金12,128万元,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25项。现将整改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部署审计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明确整改相关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审计整改工作;市审计局、市政府督考办联合发文《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建立审计整改通报制度。为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工作质量和效率,今年5月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建立审计整改工作情况通报机制的通知》,建立了审计整改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明确每季度开展整改检查,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对各单位整改情况予以通报,提高了审计整改质效。

三是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审计整改调研。在主题教育活动中市审计局组成调研组由局领导带队,对整改率较低的单位进行实地调研,重点了解各单位在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尚未整改问题帮助分析原因,共同研究解决对策。

四是借力巡察推动审计整改。在我市巡察工作中,已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审计问题整改不力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严问题,被写入巡察报告,推动审计问题整改到位,切实增强各责任单位审计整改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是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经过探索和实践,为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工作实效,市委审计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大连市审计整改工作办法》,从审计整改的报告内容、督查督办、协作联动、整改问责、结果运用等方面完善了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从审计整改检查的目的、整改检查的范围、整改责任的界定、整改报告的要求、整改检查评价的标准、整改检查结果的认定和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此方面审计发现问题共62个,已整改到位50个,其余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为9个项目的应缴未缴异地建设费仍在追缴过程中;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正在规范和理顺;商务局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专项资金目前尚未拨付完毕,仍在推进过程中;转移支付管理机制正在起草和建立。

1.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的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各部门细化年度预算编制,除预备费、人员经费预留、偿债资金外,无特殊原因,项目支出预算都要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

二是部分下达指标执行效率不高的问题。挂账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已陆续进行了清理,截至目前未清理的1459.5万元为个人职业年金应缴未缴部分;项目支出指标执行率不高,主要为教育类项目,截至2019年10月末,2017年结转指标已消化84%,2018年结转指标已消化60%,剩余部分因项目未完结,款项未支付。

三是非税收入征缴不到位的问题。关于应收未收污水处理费的问题,市政府责成市水务集团、市城市管理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实施,目前正在整改过程中;应缴未缴易地建设费的18个项目中,1个项目已取消,8个项目已收缴到位4309.20万元,剩余9个项目正在征缴过程中。

2.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范围需逐步扩大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完成整改,对2019年度的全部项目和市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编制了绩效目标。

二是部分项目资金绩效状况不佳的问题。市发改委已核减相应项目指标;市商务局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将陆续进入资金拨付程序;原市经信委出台和修订了部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长效机制。

三是部门绩效自评和第三方评价质量不高的问题。市财政局出台了相应的文件,明确对各部门绩效自评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制度约束,对政府购买服务领域的第三方评价工作进行引导和规范,并通过加强全过程管理提高第三方绩效评价质量。

3.存量资金管理方面的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财政资金统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对统筹收回的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

二是部分单位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的问题。各单位已依据下达的审计决定将沉淀资金全部上缴财政,整改完毕。

4.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的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转移支付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各预算单位和县区财政部门将中央、省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下达编制2020-2022年收支规划,要求不断细化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编制和分解工作。

二是转移支付管理机制仍未健全的问题。市财政局结合审计意见定期会同市直部门,按项目对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进行评估,市发改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市本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三是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在30天内分解下达的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已经分别下达了中央、省级两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建立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0天下达预警机制,确保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下达。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此方面审计涉及整改问题共11个,已整改到位9个,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为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文联、原市经信委的处理方案正在推进中。

1.预算编报科学化程度不够的问题。市财政局将在2020年启用新版的财政一体化系统,实现与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对接,今后将坚持“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持续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原市经信委已出台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办法,对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策和绩效评价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管控;市商务局已与市财政局沟通,计划在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市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预拨资金时,根据具体金额细化到具体项目。

2.部分单位指标结转规模较大、执行率低的问题。市财政局与各相关单位沟通,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分析清理,进一步加强对单位预算指标执行情况的监控,对不能及时申请用款的指标,按规定予以核减;各单位陆续出台了规程和暂行办法等文件,防止出现过多结余结转资金。

3.部门经费预算约束力度不够的问题。市财政局在组织编制2020年预算时,要求各部门硬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批复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不得随意变更;因工作任务增加或调整需新增支出的,除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外,原则上不追加预算。

4.部分单位决算报告披露不完整的问题。原市经信委将在年终部门决算中对“非典”等2个专户予以披露。

(三)先导区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此方面审计涉及整改问题共19个,已整改到位8个,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为未按规定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率不高、楼宇闲置、项目未按期完工等问题,相关单位正在针对具体项目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整改。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的问题。3个先导区将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细化预算编制、准确预计收支规模,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执行中强化预算约束力,减少科目间调剂幅度。

2.预算执行不规范问题。3个先导区正在梳理分析三年以上往来款项性质,加快推进清理工作,下一步视情况采取法律诉讼等清理措施。高新区、花园口经济区未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已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陆续下达。

3.存量资金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的问题。3个先导区扣除按结算进度预留的待支付项目款项外,其余结转结余资金均已按照审计决定上缴,纳入预算统筹使用。

(四)民生及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在对学前教育专项、低保资金、养老机构建设管理、体育发展专项、原市经信委专项资金、人防工程管理、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的审计中发现问题共56个,已整改到位40个,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为农村敬老院空置、体育设施建设布局不均衡、人防工程拖欠工事使用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不到位等方面。

学前教育专项资金

一是学前教育公共资源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市教育局出台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使用长效机制,要求将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优先建设完善学前教育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小区配套园,利用空置厂房、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增加公办园数量;组织和推动各区市县(先导区)围绕小区配套园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四个不到位”问题深入开展治理工作。

二是部分民办普惠幼儿园未实施降价措施的问题。为增加真正降价惠民的普惠性民办园数量,市教育局每年将陆续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按照“先降后补”的原则,给予资金扶持,逐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

三是学前教育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市教育局召开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区加强对幼儿园保教人员配备的监管,严格准入,建立教师资格管理的长效机制,对教师配备数量不足的幼儿园,责其限时配备到位。

四是学前教育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甘井子区修订了相关规定,执行市财政局规定足额拨付运行补助资金;普兰店区财政局、旅顺口区财政局已分别下达了学前教育运行本级经费及补助,落实配套资金。

2.低保专项资金

一是政策施行方面的问题。市民政局会同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实施意见,明确了在全市开展购买基层社会救助服务的具体要求;普兰店区、庄河市通过组织学习、定期检查等方式,推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落实;金普新区针对未按规定享受待遇的问题,在直接整改的基础上开展了全面的自查工作。

二是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普兰店区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已筹集并拨付了低保金;对已服刑人员仍领取低保金的情况,相关地区民政部门已经依法取消相应人员的低保资格,追回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各地民政部门对所有低保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排查,对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依法取消资格并对已领取的低保金进行追缴。

3.养老机构建设专项资金

一是农村敬老院入住率低、房屋空置的问题。市民政局指导有条件的区市县在集中满足特困供养对象需求的基础上,鼓励公建民营,将闲置敬老院资源向社会开放,截至目前已有2所敬老院改制完成,5所正在稳步推进。

二是符合条件的老人未得到应有保障的问题。瓦房店市将为家住农村的困难老人提供服务,现已完成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认定工作,近期即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旅顺口区民政局正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补发8个原涉农街道辖区内的城市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三是服务供给方式和服务项目未能满足困难老人养老服务需求的问题。旅顺口区已要求街道细化服务项目,保证养老服务方便可及、价格合理。同时,积极与街道、第三方服务企业取得联系,努力实现服务多样化,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四是农村敬老院未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法人登记等问题。相关单位积极争取资金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并督促有条件的涉农区市县对敬老院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民办养老机构多领运营补贴已全部追回,同时加强资金管理、完善补贴机制,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旅顺口区未发放的补贴资金也已落实到位。另外,对于全市护理员培训工作停滞的问题,市民政局依据国家9月底出台的新文件,已会同财政部门修改培训方案,重启培训工作。

4.体育发展专项资金

一是体育场馆布局不均衡的问题。市体育局将会同有关单位,从业务指导的角度合理配置体育场馆,进一步满足竞赛和群众的需求。二是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庄河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区、甘井子区、沙河口区已将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补贴经费拨付到位。

5.原经信委管理的专项资金

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市工信局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策和绩效评价等环节的全过程管控,提高预算执行率,减少资金结余。

二是部分专项资金未有效开展绩效考核评价的问题。市工信局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于2019年7月完成了对2018年度相关专项资金的考核自评工作。

三是个别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严的问题。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培训工作进行逐个调查核实,检查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并制定专项资金项目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完善培训工作制度,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专项资金专家评审工作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市工信局完善专家评审制度及管理办法,细化专业设置,规范相关程序,如要求专家在进行评审时签订承诺函,规避关联关系,专家选取由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留存记录等。

6.人防工程管理

一是市人防办内控机制缺失、监督管理缺位的问题。问题相关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处理,且不再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人防专项审查;建立长效机制,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多图联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控监督机制。

二是人防工程被非法出售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市人防办已采取法律措施,要求撤销违规出售资产的产权证,目前涉案的两个产权证书已被冻结;与不动产中心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已重新修订了结建工程管理办法,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7项拖欠人防工程工事使用费的问题。截至2019年10月末,中山公园地下人防工程等3个项目已补缴,其余4个项目正在诉讼程序中。

7.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

一是部分环境治理类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瓦房店市政府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已基本完工,正在试运行阶段;美丽乡村村级道路硬化工程2019年6月末以前开工的已全部完工,其余的预计在年底前全部完工。

二是涉农专项资金效益未能有效发挥的问题。瓦房店市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专项资金滞留的问题已部分整改,其余部分指标已经下达,未整改完成的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下一步将积极筹措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力争在2020年6月末前拨付完毕。

三是2个涉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不到位和验收不严格的问题。瓦房店市成立专门的整改小组,重新核查问题项目,严肃整改。目前改厕工作的核查、建档、验收正在有序进行中,预计于年底前完成整改核查工作。

四是惠农补贴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瓦房店市财政局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逐步梳理完善现有制度机制,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压实责任、严格监督,强化对上级制度的执行力;对不配合的部门单位暂停拨付补贴资金;将应纳入一卡通发放管理的惠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坚决杜绝层层转拨的行为。瓦房店市林业、民政和残疾人联合会等3个部门当年应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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