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3日】
【来源: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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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7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侯 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青岛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中,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聚焦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三大攻坚战、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持续“学深圳、转作风”,围绕省委“重点工作攻坚年”、市委15个攻势等重大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落实,促进提高各项改革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力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

总的来看,2019年,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全面推进15个攻势,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一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多渠道开源节流,运用预算资金、债券发行、基金等政策工具做大资金池,通过实施减税降费提升市场活力;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区市、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明显加快,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积极贯彻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决策部署,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得到较好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四是上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促进上缴财政资金1.42亿元、节约财政资金8.77亿元、健全相关制度规定190项。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市级决算草案情况。市财政局编制的2019年市级决算草案表明: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712.05亿元,支出639.4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59亿元,结转下年13.0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382.3亿元,支出268.5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7.67亿元,支出5.55亿元;纳入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可用资金1195.34亿元,支出681.3亿元。抽查发现,2019年非税收入15560.6万元在2020年缴库,影响了决算草案的完整性。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局组织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基本规范,重大方面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状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

1.个别收入科目预算编制不完整。未编制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其他收入”预算,未作出相应说明。

2.部分预算未执行。抽查发现,2018年末结转的、由市级安排的1428.18万元预算,至2019年末仍未执行,涉及“污泥处置和监测费”等6个项目;上级补助安排的1322万元预算,年内未执行,涉及“省级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14个项目。

(二)财政监督还有待加强。一是市财政下达区市的2019年支持经济发展资金,至2020年3月末有3124.85万元结存未使用。二是对区市定期报告“三保”预算执行情况督促不到位。三是不兼容岗位设置和授权规定在部分预算单位没有得到落实,电子化授权支付业务风险预警有待完善。

(三)财政基础管理有待完善。一是未及时制定绩效管理结果运用相关办法、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规定;市级部门预算支出三年滚动规划与项目库管理衔接机制有待健全。二是市级“三公”经费决算和债券相关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三是财政信息系统存在漏洞,导致未发现个别单位多编预算问题;6个信息系统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备案。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对市级111个一级预算单位继续实行审计全覆盖,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分类进行核查:结合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19个部门单位及其34个所属单位开展了现场审计,涉及资金185.41亿元;选取数据分析疑点较多的25个部门单位开展了延伸核查;对其他疑点较多的30个部门单位要求进行自查,通过自查落实问题15项,上缴财政资金55.89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涉及19个部门单位、金额121367.73万元。其中:8个部门单位非税收入17235.11万元上缴不及时;3个部门的95806.87万元预算未执行;6个部门单位预决算编报不准确,涉及资金7613.13万元;5个部门单位的往来款712.62万元未及时清理。

(二)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涉及28个部门单位、金额18742.16万元。

1.资金、项目使用率不高。其中:1个部门的4610.94万元专项资金滞拨闲置;2个部门的信息平台使用率不高,涉及投资927.2万元。

2.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其中:8个部门单位的13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或自评指标值不完整、未量化;3个部门单位调增预算后,绩效目标未重新编报,涉及追加预算1581.2万元;4个部门未按规定的期限或要求公开绩效目标或绩效自评结果。

3.资金管理有待规范。其中:11个部门单位的5765.56万元结转结余资金未有效盘活;2个部门单位“收支两条线”执行不到位,涉及资金1154.4万元;3个部门单位通过往来款核算收入,涉及资金2951.72万元;3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1023.83万元;11个部门单位的727.31万元资金核算不规范。

(三)公务支出规定执行不够严格。涉及10个部门单位、金额138.91万元。其中:7个部门未经审批超预算支出差旅费、会议费等72.7万元;1个部门未按标准报销交通费、差旅费;1个单位未经批准召开会议,列支会议费0.56万元;2个部门列支会议费、出国经费0.86万元,未附相关支出明细;2个部门会议费结报时间超过规定时限,涉及资金16.86万元;2个部门未在规定的科目核算出国经费、培训费47.93万元。

(四)内部控制管理有待完善。涉及17个部门单位、金额3782.6万元。

1.政府采购或购买服务不够规范。其中:6个部门单位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时间超出了规定时限要求;4个部门单位的政府采购或购买服务业务程序执行不严格,涉及资金59.07万元;1个单位的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不够及时;1个部门的4项政府采购成交时间晚于资金支付或提供服务时间。

2.内控措施存在漏洞。涉及5个部门、金额3723.53万元。如会计和出纳工作由一人兼任,岗位设置违反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安评费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无法确认,存在风险隐患;经费支出无审批手续等。

3.机构改革后接续工作不及时。其中:4个部门的22个银行账户,撤销、变更不及时;1个部门的2个所属单位已撤销,未完成注销手续;3个部门向社会公开的机构信息与实际不符;1个部门未按规定将资金的征收等职责交接到位。

(五)资产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涉及22个部门单位、金额24622.68万元。

1.房产处置使用不够规范。其中:10个部门单位的23处房产闲置或未充分使用,涉及面积23095.43平方米;2个单位未经审批出租出借房产;1个部门核算的房产权属未厘清,涉及面积4337.52平方米。

2.资产核算有待加强。其中:10个部门单位的资产核算不规范,涉及资金24622.68万元;3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对资产进行盘点;5个部门单位的出租事项未录入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监管。

(六)信息系统安全措施有待提高。涉及4个部门。其中:3个部门的6个信息平台系统,未进行安全等级保护评测;2个部门的信息系统安全措施存在漏洞。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调查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坚决贯彻、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带领和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全市人民,扎实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完善疫情防控策略和应对举措,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全市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已在全面恢复。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市审计局组织120多名审计人员,对全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坚持大数据审计与现场疑点核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截至2020年3月末,全市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经费6.63亿元,各级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共接受社会捐赠资金2.56亿元,直接接受捐赠物资516.39万件、使用捐赠资金购买物资129.66万件。

从审计情况看,全市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分配使用情况总体较好,各级各部门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及时制定出台了应对疫情的配套政策和相关制度、规定,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优先用于重要疫情防控事项,加强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但疫情防控中也反映出一些短板和弱项。对审计发现的资金滞拨、物资采购及台账管理不够规范、捐赠信息统计公开不及时准确等问题,市和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22次批示批转责成整改,有关方面及时全面整改到位,加快资金分配下拨或使用3455万元,规范物资采购管理487.31万元、22.31万件,规范捐赠款物管理和信息公开3130.08万元、216.65万件,建立健全制度11项。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全年共抽审568个单位,出具审计报告或整改建议函96份,促进项目加快进度18个,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5447.01万元、落实对企业财政补助2789万元,促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50025.5万元,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21项政策措施得到落实。近期重点跟踪审计了以下八个方面:

(一)开展海洋与渔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海洋攻势。审计调查了市海洋发展局及相关情况。调查结果表明,市海洋发展局贯彻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对“海洋攻势”作战方案重点目标任务组织分解落实,推动我市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出台了新渔业发展等方面制度。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我市已有10处海洋牧场获批建设国家级示范区的情况下,2019年6月将建设10处国家级示范区列入海洋攻势作战方案(2019-2022年),攻坚目标设定偏低。二是《青岛市现代海洋渔业绿色发展攻坚方案》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未进行细化。三是公开2项专项规划未按规定审批备案,其中1项规划未组织环评。四是我市海洋牧场示范区装备化程度有待提升,尚未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五是远洋渔业渔船更新改造及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发展配套扶持政策推动不够到位。六是对4处在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七是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项目支出预算未按规定建立单位项目库和浒苔处置资金清算不及时问题,分别涉及资金19990万元和8494.95万元。

(二)开展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建设审计调查,服务保障“双招双引”攻势。

1.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了2019年200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选定、推进和监管配套服务等情况。调查结果表明,各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目标,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选定管理方面。有10个项目不符合规定的前期手续条件,13个项目部分内容不符合项目遴选规定,12个项目投资额申报不实,5个项目建设投资推进空间较小,5个项目未来投资不确定因素较大。二是项目推进方面。有9个项目超期未开工或按期开工困难,11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9个项目进度填报不实。三是项目监管配套服务方面。行政审批系统功能不完善,同一证明材料在各审批环节要求重复提报,未实现自动传递和信息共享;项目管理系统功能不健全,企业不能登录,项目进度及存在的困难等需由区市发改部门录入上报,易造成信息滞后和改变,不利于各级及时准确掌握项目情况;项目推进信息填报不规范;2个市由于非中心城区农转用征收审批权上级尚未下放、机构改革增加审查内容等原因,项目用地审批时间较长。

2.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建设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了相关政策落实、重大事项推进、支持资金到位使用等情况。调查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能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我市有关意见规划,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全面起势。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尚未出台。二是我市8家“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均未达省级奖励政策标准。三是天然气“转供”改“直供”政策尚无企业响应。四是有2项由省职能部门牵头、会同我市办理的重大事项推进较慢。

(三)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攻势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攻势。审计调查了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3个部门单位。调查结果表明,3个部门单位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围绕攻坚目标,实施挂图作战,积极推进攻坚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攻坚目标任务设置有待优化。如攻坚目标要求高速公路优良路率2022年提高到93%,低于我市“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20年底达到100%的规划值。二是《青岛港总体规划》不符合严格管控围填海有关要求,未通过上级规划环评,未获得上级相关批复。三是青新高速即墨西收费站拓宽改造工程未实现2019年12月开工建设的目标。四是青岛市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信息服务平台项目未完成项目立项批复。五是截至2019年末,地铁三期建设规划不具备上报条件,有待持续推进。六是截至2020年4月末,加快综合交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尚未出台。

(四)开展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突破平度莱西攻势。

1.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组织相关区市审计机关审计了7个涉农区市。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区市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做好体制机制基础建设,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措施落实方面。2个区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存在已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处置未处置、处置资金未及时支付等问题。二是资金统筹整合及分配管理使用方面。1个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不健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不规范;2个区市有1087.39万元涉农资金存在未及时安排使用、结余资金未按规定处理等问题。三是项目管理及绩效方面。5个区市存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展较慢、未竣工验收、未及时移交等问题;2个区市未按要求及时调增政策性农业保险缴费基数;2个区“气代煤”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使用率低;4个区市部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存在进度较慢、资金拨付不及时、未竣工财务决算等问题;2个区市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未竣工验收、未竣工财务决算。

2.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组织相关区市审计机关审计调查了有扶贫任务的7个区市。调查结果表明,相关区市能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市脱贫攻坚要求,建立了工作机制,制定了制度办法,扶贫工作取得了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方面。3个区市中小学学费减免、生活补助等政策落实不精准,涉及51人次、4.96万元;1个市2018年度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涉及17人次;2个市未对118名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员办理退出标注程序;4个区市28个贫弱村未进行水质检测或饮用水水质不达标。二是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方面。1个市有302.57万元扶贫资金闲置;2个区市有215.08万元扶贫资金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拨付;2个区部分扶贫项目存在企业资产抵押不规范问题。三是项目建设运营效益方面。2个区存在未及时编制扶贫资金项目计划,部分扶贫项目未按批复时间完成等问题;2个区市部分已建成扶贫项目完工后未决算、未转资;3个区市部分扶贫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

(五)开展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审计,服务保障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

1. 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情况。组织相关区市审计机关审计调查了市本级和4个区(含保税港区、高新区)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和相关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调查结果表明,我市能够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工作意见,出台实施意见,明确改革目标,制定改革措施,推进政策措施落地。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较少,2018年至2019年6月,仅市本级和1个区发放375万元,其他3个区未发放;1个区设置就业技能培训工种27个,其中21个工种无人报名;有2项政策至2019年8月已超出有效期,未及时修订;1个区创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经营范围未及时增加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担保经营项目,导致开展此类业务受限。二是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方面。3个区市向8人多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和重复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共4.34万元。三是失业保险费征缴方面。1个区对3名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未按规定的费率征缴失业保险费。审计指出问题后,多发放和重复发放的补贴已收回,1项超出有效期的政策已修订出台。

2.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组织相关区审计机关审计了2个区棚改和公租房项目的投资、建设、分配、使用和后续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个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稳妥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发挥住房保障政策效果等方面发挥了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个区管委所属企业收取公租房租金收入978.38万元未上缴区财政,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1个区有2个拆迁改造项目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安居工程资金153.24万元。三是截至2020年2月末,1个区有1个棚改项目610套安置房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即交付使用。四是截至2019年末,1个区有13户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五是截至2019年末,2个区有225户承租家庭未按规定缴纳公租房租金90.06万元,欠缴6个月以上。

3.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了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和2个区,并对全市社会救助发放数据进行了比对分析。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制订了一系列社会福利和救助政策,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升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社会救助政策方面。1个部门对11家医院申报的89人次、144.39万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审核不及时;1个部门未按规定编制市本级慈善救助资源手册;市本级2个公开慈善募捐项目和1个区2018至2019年捐赠款物信息公开不全面;1个区有2项职工救助慈善基金设立不符合规定。二是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市本级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为2015年编制,尚未修订,7个区市未编制完成;全市有456个新建和1918个老旧住宅小区未按规定标准配建或者调剂解决养老服务设施;1个区部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不达标,有2个社区的日间照料中心存在闲置和部分房屋对外出借问题。三是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方面。7个区市向44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71.4万元;1个区向12名已故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21万元,未及时发放4名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奖补资金3万元;1个区少发放3名养老机构服务人员一次性入职补贴0.9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已追回71.4万元资金并上缴各区市财政。

(六)开展政府股权投资基金运营审计调查,服务保障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建设攻势。审计调查了参股母(子)基金设立、募集与使用、投向与退出、管理与风险控制等情况。调查结果表明,市级政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架构、运营模式和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总体看,近年来政府股权投资参股基金的规模实现快速增长,2017至2019年认缴规模分别增长26.82亿元、128.15亿元、177.35亿元;截至2020年3月末,参股基金认缴总额596.28亿元,实缴总额175.41亿元,已实现对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互联网等新动能行业投资102.92亿元,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发挥了积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股权投资基金出资款结余和分红、退出资金11500.75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二是截至2020年3月末,我市尚未出台政府股权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办法。三是部分认缴规模较大的基金存在一定的募资风险。四是3支已接近运营期限的基金在退出项目过程中制约因素较多,存在不能按期退出的情况,影响基金效益的实现。

(七)开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攻势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服务保障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攻势。审计调查了市国资委对部分改革任务的实施及完成情况。调查结果表明,市国资委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攻势,完成了2019年度的重点改革目标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进展不均衡,有待向纵深推进。二是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不均衡,截至2020年4月末,列入我市混合所有制集团层面改革招商项目书的市属企业,有5户已启动集团层面改革,有13户尚未启动,待条件成熟后,按照“一企一策”启动改革。

(八)开展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审计调查,服务保障高效青岛建设攻势。

1.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审计调查情况。组织相关区市审计机关审计调查了市本级和10个区市相关情况。调查结果表明,我市持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优化了营商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方面。市本级9个部门单位未及时公布“全市通办”事项清单;3个区部分“一次办好”事项梳理和发布不够及时规范;3个区“一链办理”推进较慢,存在清单和指南未公布、事项覆盖不全面、无实际办理量等问题;市本级和6个区市部分政务服务系统整合不到位;4个区市政务信息共享利用水平有待提高;1个区未在规定时间内印发“一次办好”改革方案;2个区存在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未及时更新、部分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利用率不高等问题。二是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市本级3个单位未与承租方达成明确的房租减免协商意见;2个区市应返未返小微企业工会经费16.61万元;2个区市部分涉企保证金清理退还不够规范;有1家商会向会员单位超标准收取会费3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市本级9个部门单位公布了“全市通办”事项清单,3个单位均与房产承租方签订了租金减免补充协议,37.31万元工会经费和涉企保证金已返还企业或上缴财政。

2.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了2017年2月以来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情况。调查结果表明,市行政审批局等单位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提高了审批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统一代码制落实尚不到位,经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立项赋码需办理后续审批事项的16698个项目,实际仅有3553个项目使用代码办理。二是有56个投资项目重复办理立项赋码,造成同一个项目多次立项、多个代码。三是投资项目审批涉及的80个行政审批事项中,有13个采用各部门自有信息系统办理审批,未与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联通,审批结果通过人工拷贝和转录输入,造成审批不便、效率降低。四是市行政审批中介超市存在部分中介机构入驻审核不够严格和注销清理不到位,缺乏充分竞争的制度保障等问题。

五、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服务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品质改善提升攻势,对地铁工程等10个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开展审计,涉及投资290.6亿元,为政府节省建设资金12.3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程序和工程造价管理不断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5个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9400.29万元;4个项目多计待摊投资63916.22万元;4个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137004.03万元;5个项目在施工单位资质、竣工图编制、环保验收等环节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建设单位已按审计结果调整了工程结算值。

六、审计查出问题处理情况

市审计局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及时揭示风险隐患,及时反映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提炼体制机制性障碍,及时提出审计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共提交信息专报和综合性报告21篇,主要反映了“一次办好”改革、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市领导批示37篇次,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23篇次。

对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要求相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对公职人员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等5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对未经审批出租房屋等7起问题线索,已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对制度建设、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问题,已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报告中的整改情况是截至目前的初步整改结果,有关区市、部门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中,我们将继续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具体整改情况将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七、审计建议

(一)围绕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和捐赠款物管理,增强财政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落实惠企惠民政策,将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深化市场化改革,打造“三化三型”政务服务环境,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坚持边审边改、边审边建,促进完善体制机制。

(二)围绕提高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大15个攻势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和政策向15个攻势集中整合的机制,坚持“钱随事走”目标导向,以资金整合倒逼工作整合。围绕15个攻势攻坚目标,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增强扶持政策、落实措施协同性;建立健全长效协同监督体制机制,把监督重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以强有力的督导问效,倒逼15个攻势各项任务高效落实。

(三)围绕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统筹政府投资基金等资源,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投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强化绩效理念,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完善项目库和绩效评价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增强惠民政策的持续性和协调性,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压实管理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围绕过“紧日子”要求,提升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压减无效低效开支,减少资金资产闲置浪费。改进项目管理,完善支出政策,落实支出责任,促进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促进政府过“紧日子”,推动各项要求落实落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和山东面向世界开放发展的桥头堡作出积极贡献。

正文下载:关于青岛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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