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宁波)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0日】
【来源:宁波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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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对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宁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聚焦预算法贯彻实施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围绕稳增长、稳投资、惠民生、补短板、保平安等方面开展审计监督,努力为我市市域治理现代化和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提供审计保障。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全市审计机关共组织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91个,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167份,查出违规金额2.25亿元、损失浪费金额849万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39.83亿元,促进国家增收节支13.64亿元,核减投资额10.88亿元,促进完善制度267项,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1059条。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以来,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六争攻坚”行动,以深化“三服务”推动“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落实,全力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收支结构不断优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为企业减负473.4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23亿元。加大政府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力度,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47.7%。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全市“三公”经费下降12.2%。

——创新驱动激发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8%。大力实施“科技争投”,启动甬江科创大走廊和前湾新区建设,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技支出增长58.6%,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7.8%、8.7%。

——三大攻坚战进展顺利,民生福祉持续改善。集中力量打好三大攻坚战,稳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援疆援藏和省内扶贫支出9.5亿元、东西部扶贫协作支出6.8亿元,节能环保支出增长57.4%。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分别增长12.5%、12.6%、20.2%。

——财政改革持续深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良好。加强市域统筹,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政策体系。调整完善市与区县(市)财政管理体制,统筹重大片区和重大项目建设。制订出台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推动提高资金绩效。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上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金额16.23亿元,健全相关制度45项。

一、聚焦预算法贯彻实施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围绕党的十九大对财政改革和预算管理要求,重点关注市级财政管理、市属开发园区预算执行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促进财政经济安全和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市级决算草案表明,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922.92亿元,支出合计922.92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595.86亿元,支出合计595.86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10.35亿元,支出合计10.35亿元;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127.52亿元,支出合计1127.5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年度预算任务基本完成。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推进缓慢。一是年度工作任务未如期完成。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未按市级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要任务与责任分解方案的要求完成制定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办法、修订完善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年度工作目标。二是绩效管理覆盖面不够广、基础性工作不规范。2019年纳入预算绩效模块管理的共1773个项目、368.99亿元资金,其中有244个项目、102.88亿元资金未列入绩效考评,分别占项目数的13.8%、资金额的27.9%。列入绩效考评的1529个项目,存在申报要素填报不全、资金管理办法未制定、绩效目标不明确等问题,市财政局对此未予严格审核。三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市财政局仅要求37个政府工作部门对预算5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情况在部门预算公开信息中作出说明,公开范围未涵盖所有市级预算部门。2019年,有17家非政府组成部门的重点项目信息未公开。

2.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未有效衔接。由于投资项目进度慢、财政资金下达迟、预算与资金兑付存在时间差等因素,2019年,有488个细化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20%,占细化项目总数的7.8%,涉及预算资金82551.55万元,当年支出2346.55万元。2017年至2019年,有10个预算单位的14个预算资金50万元以上的项目连续3年预算执行率低于50%,其中4个项目每年安排预算资金2408.02万元,但连续3年无支出。

3.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仍然较低。2019年市本级对区县(市)转移支付资金145.76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54.24亿元,占37.2%,虽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但与国务院提出的“逐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4.资产管理信息与非税管理系统未实现信息共享。2019年,非税管理系统显示有31家预算单位出租房屋,租金收入共2791.79万元,但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均登记为自用,未能动态反映资产实际使用状态和收益。

(二)市属开发园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市审计局有计划地开展市属开发园区预算执行审计,分别对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个市属开发园区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

1.宁波保税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9亿元、支出29.6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3亿元、支出0.32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年初预算细化不够,预留指标2.04亿元。二是预算调剂控制不严。一般公共预算中有130项支出预算进行了调增或调减,涉及金额1.48亿元。三是预算指标下达不够及时。有15个年初预算支出项目至12月份才录入指标并下达,涉及金额7110.52万元。四是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为零。28项预算指标当年未使用,涉及预算金额520.62万元。

2.大榭开发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87亿元、支出67.5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68亿元、支出6.98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内容不全面。截至2019年底,区6家国有企业的未分配利润累计9.27亿元,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社保基金预算未报批。2019年报市人大的预算报告中,未包括区本级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社保基金预算。三是预算编制不够准确。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年中追加预算6.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倍左右。四是预算执行率低。区本级安排的预算中,有21家单位的135个项目预算资金8252.61万元全年未支出。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今年按照审计“两统筹”要求,对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文联、市侨联4个部门的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对市本级92家一级预算单位的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施了“数据采集全覆盖、数据分析全覆盖、疑点核查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市级部门重视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到位率低。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年初代编预算10099万元,年初预算到位率为86.14%,低于规定的90%。

2.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低,资金使用不规范。2019年,市文联等2个部门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仅15.61%,有5个项目238.47万元资金未专款专用。市委编办历年结余资金94.54万元未上报纳入预算统筹使用。为提高预算执行率,市侨联提前支付智慧平台建设工程款等26.94万元。

3.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2019年是公务出行租车实行定点采购的第一年,市本级有14家一级预算单位因政策了解不及时在非定点服务机构租车,支出合计15.8万元。

二、聚焦稳增长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市审计机关及时跟进,开展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同时,市审计局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对科技创新、特定功能园区“亩均论英雄”改革、四明山区域森林生态修复、公益林保护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情况。截至2020年3月底,全市各级财政共计安排疫情防控资金3.49亿元, 实际使用2.77亿元;市县两级慈善组织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4.43亿元、物资1090.59万件,已分配使用3.8亿元、1087.2万件。审计结果表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慈善组织及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人士,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和物资,实现“快进快出、物走账清”,并及时公开捐赠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审计发现的资金结算进度慢、物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关方面及时整改。审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2348.20万元和捐赠资金1439.6万元及时安排使用、健全物资台账并建章立制2项、补开实物捐赠票据237.46万元、及时更新捐赠款物公示信息。

(二)市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2018年、2019年市本级财政性科技经费支出分别为15.94亿元、23.47亿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以“科技争投”行动为抓手,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制度修订或出台不及时。市科技局调整了企业研发后补助的计算方式,但未及时修订管理办法。截至2020年6月底,市级引进共建大院大所补助资金尚未正式出台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科研项目申报信息管理不规范。2018年、2019年有20个已立项项目的申报数据存在身份证号不完整、项目名称不规范等情况,科研项目申报数据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尚显不足。

3.创新券跨区域通兑不够便利。企业向本区县(市)以外的创新载体购买服务时,须全额付款后再回工商注册地,凭发票办理相应的创新券兑换。市相关部门未出台具体、便利的通兑办法。

(三)市特定功能园区“亩均论英雄”改革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我市亩均效益评价涉及规上工业企业6731家、实际用地23.1万亩;2018年共改造提升249家低效企业、盘活4660亩土地、腾出用能空间4.8万吨标煤,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43.2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亩均论英雄”改革稳步推进,形成了良好格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评价事项不够完善。一是企业用地核实数据不清。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实际用地面积等数据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供的数据存在差异,且负责用地核实工作的基层单位人员专业能力不强,难以保证用地核实数据的准确性、权威性。二是短期评价不能客观反映企业实情。受市场波动影响,按单个年份经济指标对企业作出的评价,易出现不同年度间档次的较大起落,难以科学准确反映企业真实状况。

2.评价工作信息化水平不高。“亩均论英雄”评价所需的名单确定、取数、计算、分类及“一企一单”送递等数据采集整理基本处于半手工操作状态;欠缺数据更新与完善机制,部分已搬迁或关停的企业依然列入需评价企业名单中。

3.评价结果应用制度尚未健全。“亩均论英雄”评价结果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未形成强有力的机制,对D档企业的倒逼退出手段仍然有限,缺乏有效的淘汰退出办法。如差别化电价、水价、气价等因区县(市)层面无定价权而无法实施。

(四)市四明山区域森林生态修复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四明山区域范围总面积1337.9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0.2万人,2017年至2018年市财政安排四明山区域专项资金补助共3.55亿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四明山区域推动水源地综合治理,关注区域生态保护,顺利完成生态修复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森林质量提升任务未完成。按照奉化区要求, 溪口镇2018年需完成3000亩森林质量提升任务,但截至2019年9月底,溪口镇尚未启动森林质量提升任务。

2.市级补助资金滞留闲置。由于项目建设进度缓慢,2017年至2018年市财政局下拨的项目资金在区县(市)财政及相关部门滞留5470.54万元。

3.项目总体推进迟缓。2017年至2018年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建设项目中未完工项目60个,占47.24%,尚未实施项目16个,占12.6%。

(五)市2017—2018年度公益林保护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市级以上公益林347.34万亩;2017年至2018年共安排市级以上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39亿元,支出6.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近两年市县两级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森林资源保护政策,公益林增划扩面工作全面完成。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海曙区等2个区县(市)未将公益林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二是公益林区划落界或调整不够清晰严谨,宁海县生态公益林中有非林地18142.20亩、存在权属纠纷9921亩。三是公益林管护责任未落实,江北区慈城镇及各街道未签订公益林保护协议和管护责任书。

2.监督保护不严。一是慈溪市、北仑区等6个区县(市)未经审批占用或损毁公益林20处共542.29亩。二是对破坏公益林案件查处整改乏力。奉化区等2个区县(市)查处的8起破坏公益林案件,截至2019年9月底尚未执行责令恢复原状的处罚决定,个别还存在扩大种植面、兴建房屋情况。

3.资金滞留或预算执行率低。因补助对象账户信息不准确等原因,象山县公益林补偿到户资金29.52万元未能准确发放,滞留达2年。余姚市公益林管护综合经费两年预算执行率分别为25.2%、40.2%。

三、聚焦惠民生促进城乡品质提升审计情况

围绕民生福祉,重点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办教育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措施落实情况,促进城乡品位品质全面提升。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2019年度,象山县、宁海县分别筹集和安排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75亿元、7.44亿元,当年实际支出分别为4.69亿元、6.55亿元,共完成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户数及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套数1544户,完成棚户区征收改造面积34.71万平方米。审计结果表明,两地在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促进稳增长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推进滞后增加筹资压力。由于棚改腾空土地未及时出让以及征迁成本过高等原因,致使象山县棚改项目在县域内资金大体平衡较为困难。如塔山路等4个区块拆迁地块合计土地面积6.28万平方米,不考虑资金成本仍需超过13亿元征拆补偿资金,其中3个区块实际腾空时间远远滞后于公告时间,影响土地及时利用及资金筹措。

2.公租房实物配租供需矛盾较为突出。截至2019年底,宁海县有1771户符合正常的公租房实物配租,尚在轮候的有949户、占53.59%,个别轮候时间已超过5年。同时宁海县已建成公租房中有745套因户型不合理、地段偏远,无法满足用户实际使用需求,其中正常分配130套、转为企事业单位人才公寓565套、50套已闲置3年以上。

3.违规出借资金。经象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意,县棚户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9250万元出借给2家新农村建设公司,全部本金及大部分利息已收回,审计指出后又补收了剩余利息29.64万元。

(二)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情况。2015年至2018年,全市各级财政(含省级下拨资金)及福彩公益金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资金37.93亿元;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72家,养老床位数71275张。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通过出台专项规划,深化完善地方标准和具体实施细则,积极构建了“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养老机构床位区域性分布不均。床位分布城乡差距明显,截至2019年6月底,鄞州区中心城区的养老机构每百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最低为7.22张,而乡镇的养老机构最高才3.23张。

2.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存在缺口,专业素质偏低。全大市护理人员与在院老人数比例为1:9.81,有的机构因护理员短缺无法容纳更多的老年人入住。护理员普遍年龄大、学历低,专业化和职业化服务能力不足,全大市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中,年龄大于50岁的占比35.6%,初中及以下学历占比62.6%,难以实现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3.智慧养老综合平台服务效果不理想。镇海区智慧养老综合平台未能按要求提供主动电话关爱服务,智能呼叫器利用率低,拨打平台的电话数量逐步减少。未及时对55名由政府配备终端的已故人员停止服务,审计期间已收回多付的服务费。

(三)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截至2018年底,市义务教育段和高中段民办学校总数112家,民办学校学生数占学生总数的16%;2016年至2018年,市本级财政对普高段、职高段的民办教育补助分别为1.89亿元、2739.1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重视民办教育,相关部门制订了规章制度,学校依据公示项目和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学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风险保证金管理不到位。因未设立保证金专户,海曙区民办学校的风险保证金均缴入区民办教育协会。2016年至2018年,市爱菊艺术学校等4家学校未计提风险保证金。

2.学校校舍出租不规范。2016年至2018年,市鄞州第二实验中学(公办)将校舍出租给市鄞州蓝青学校,未报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批, 也未签订租赁协议和收取租金。

(四)海曙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2018年至2019年,海曙区共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预算资金3.69亿元,涉及30个项目。审计结果表明,海曙区有序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扎实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责任未落实。海曙区9个镇乡(街道)立项建设的10个建设项目仍由鄞州区牵头进行经费保障和项目管理,涉及补助金额6495.6万元、农田面积17576.73亩。其中8个项目已竣工验收并办理结算手续,但未及时移交当地镇乡或村,相关管护资金和管护人员未落实。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存在短板。海曙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部分因建设较早,达不到标准化运维要求;部分因空心村较多,分散式处理终端闲置。由于对竣工验收后未移交的运维设施无法实施补助,导致海曙区运维补助资金结余234.5万元,预算执行率仅53.54%。

3.涉农专项资金闲置。截至2020年3月底,海曙区涉农专项资金3041万元闲置,其中1580万元闲置2年以上。审计期间,海曙区已收回资金2192万元,统筹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四、聚焦补短板关注打赢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关注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新疆库车县建设资金和项目、大气污染防治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补齐跨越发展重大关口的短板。

(一)东西部扶贫协作审计情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部署,2018年至2019年9月底,我市已向贵州省黔西南州和吉林省延边州共拨付扶贫资金12.29亿元,其中:拨付黔西南州扶贫资金7.1亿元,涉及扶贫项目317个;拨付延边州扶贫资金5.19亿元,涉及扶贫项目166个。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东西部扶贫工作,与黔西南州和延边州通力合作,扎实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方面及时整改。审计促使2个对口帮扶市县的帮扶资金及时下拨;促使个别合同条款不够严谨的项目补签合同,约定收益分红,保障贫困户权益。

(二)市2018年对口支援新疆库车县建设资金和项目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对口支援新疆工作要求,截至2019年8月底,我市已累计下达援建项目投资计划149个,下达计划安排援疆资金15.24亿元;市援疆指挥部累计收到各项援助资金14.76亿元,已支出13.5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援疆项目建设总体进展良好,资金使用规范,但个别补助项目资金管理还存在不足。审计发现1 个公司未及时向下属门店发放补助,涉及金额67.6万元。审计发现后,该公司已按规定完成整改。

(三)镇海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情况。近三年来镇海区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连续两年常规六因子全部达到二类功能区要求;“十三五”以来,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累计削减41.65%和30.16%,提前完成市级“十三五”减排任务。2017年至2019年,镇海区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共2.51亿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三年来镇海区优化产业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深化废气与扬尘治理,大气治理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环保税征管不到位。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镇海区内涉气企业共有805家,但镇海区税务部门反映,截至2019年底环保税纳税户为201家,涉气企业未全部进行纳税申报。

2.防治资金绩效管理欠缺。一是资金结余较大。镇海区收到市2016年至2018年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补助资金3239万元,截至2019年底结余1375.94万元、结余率42.48%。二是预算编报不准确。镇海区建设交通局2020年度预算安排老旧营运货车淘汰补贴4800万元,但按下达的393辆淘汰任务并参照上年度补贴标准计算,仅需补贴1251万元。

五、聚焦稳投资促进项目争速审计情况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市审计局不断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力度,着力助推“六争攻坚”行动,2019年组织开展了3个专项审计调查、9个重大项目年度跟踪审计、8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以及4个项目预算执行审计,为促进项目争速提供审计保障。报告期内核减投资7.27亿元,其中建安及设备投资核减3.6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质量和投资绩效逐年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建设单位未将项目管理责任层层压实并完全传导至各参建单位,重要事项记录不完整,提供的资料不全、不及时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是竣工决算项目,个别事项未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履行审核职责,未妥善处理争议事项,影响审计时效。

(二)部分合同管理不规范。如轨道1号线一期通信信号系统安装等3个监理合同,业务部门未严格按合同计量,导致多计监理费605.69万元;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共线段230份工程变更申请中,有168份因设计深度不足、错误、遗漏而造成变更,占比为73%。部分项目变更程序不到位,变更签证及审批滞后,如宁波工程学院新校区二期二阶段的决算资料中,有41份工程变更和33个无信息价材料未按规定审批、签证。

(三)部分项目现场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存在未按图施工等问题。如宁波市艺术剧院(凤凰剧场)改造项目的剧院观众座椅下应设旋流风口,而现场实际并未安装。二是部分项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到位。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宁波段一期工程存在项目总工等管理人员未按投标履约承诺到岗,以及未经招标人批准变更到岗人员的现象。

六、聚焦清廉宁波建设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围绕清廉宁波建设,市审计局积极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市审计局在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1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3件、司法机关3件、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5件。期间已处理26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3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有关部门已处理17人;追缴非法所得365.86万元。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别公职人员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此类问题线索有5件,如4名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获取利息,涉及借贷金额1600万元;1名工程管理人员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等将64.6万元工程款打入其个人账户公款私存、谋取私利。

(二)工程领域管理中仍有违规现象。此类问题线索有5件,如4名公职人员违规使用6套公租房;保障房16个暂估价项目和48个咨询服务类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7939.45万元;3个项目存在工程投标人涉嫌串标或违规转包,涉及金额2.37亿元。

(三)利用管理漏洞违规骗取医保基金。此类问题线索有1件,个别医务人员勾结药店经营者,利用离休干部的医保账户由医保基金全额支付的特点,在离休干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违规套用其医保账户,多开、虚开药品并再次销售,骗取国家医保基金202万元。

(四)个别企业虚报收入偷漏税款。此类问题线索有1件,个别人员注册多家企业,采取发票金额上下联不一致并虚假申报收入的形式,少交营业税、增值税等共计167.4万元。

七、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要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六争攻坚”行动,切实加强财政管理,防范财政风险,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全力推动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

(一)强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推动经济健康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聚焦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和社保等领域工程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强化创新引领,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重大产业、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的支持力度。加强财政财力保障,加快推进“246”万千亿产业集群建设和“225”外贸双万亿行动,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全面实施“3433”服务业倍增发展行动,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

(二)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健全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增强“财”为“政”服务意识,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实施“五减”共克时艰行动,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着重做好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工作。严控一般性支出,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地,坚决压减低效无效开支。统筹做好财政收支管理,加强财政可承受力评估,增强基层政府“三保”经费保障能力,提高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三)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完善重大项目协同管理机制,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和要素保障。加快推进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事前评审,建立健全财政支出政策决策机制。强化财政运行分析和监测,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全面落实审计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要求,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落实整改挂销号管理制度,扎实推进跟踪督查,加大整改不到位的追责力度,实现审计监督闭环管理。要深入分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以小见大,推动我市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衔接配套,防止一些问题屡审屡犯,促进部门规范化管理和依法依规履职。

 

正文下载: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宁波).docx

相关链接:[解读]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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