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8月1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9日】
【来源:贵州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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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计厅厅长 卢伟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16年,省审计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及时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和违纪违法问题,重点审计了省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省级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资金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等方面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业绩。总体看,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面对经济下行和政策性减收压力,强力推进供给侧改革,加大投资增加有效供给,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1%。

——财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和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109.7%,比上年增长15.4%。

——重点民生支出大幅提高。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减少贫困人口120.8万人,在全国率先打响易地扶贫搬迁第一炮,对45.8万人实施了搬迁,省财政安排32亿元用于贵州省脱贫攻坚投资基金省级出资;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省本级用于农林水、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九项重点民生类支出481.35亿元,增长16.67%,占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3.18%;省直部门继续压缩行政经费7650万元资金用于实施精准教育扶贫。

——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完善全省政策担保体系,推进省级重点领域编制部门三年支出规划,在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

一、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省级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省财政厅编制的省级决算草案(上报财政部的决算报表)表明,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4.3亿元,支出905.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6.63亿元,支出22.31亿元。与向省人大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多167万元,支出决算数多2.0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多4086万元。上述收支差异主要是根据决算整理期清理结果作出的调整等。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部分收入缴入不及时或收缴不规范。一是部分收入缴入不及时。截至2016年底,省财政厅将所持交通银行股份在2015年、2016年分得的3561.94万元股息存放第三方托管证券账户中,未及时缴入国库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二是部分收入收缴不规范。省财政厅未严格审核,只按省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数收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造成2016年少收缴116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按规定将撤销代建资金专户中结存的42.38万元利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决算无对应关系、不匹配。省财政厅以2015年收取的8.7亿元国有资本收益列报2016年收入预算,未根据省属企业年度盈利情况等进行测算编报,向省人大报告的收入预算执行数也是8.7亿元,而财政决算报表反映的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5亿元为当年实际收缴入库数,与年初编报的收入预算数无对应关系、不匹配,不利于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监督。

(二)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6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推进投融资体制创新,大力争取中央支持,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投资精准性,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和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力度,财政预算管理和投资项目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代编预算有待规范。2016年度,省财政厅向省人大报告的752.1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有294.28亿元由省财政厅代编,由于部分代编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初预期差距较大等原因,截至2016年底,上述代编预算中有102.88亿元资金未执行而收回总预算或结转下年安排,占代编预算总额的34.95%。

2.预算执行进度相对滞后。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率偏低。2016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率为79.36%,其中12月下达的预算占64.47%。二是部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支出进度慢。由于统筹整合不到位等原因,截至2016年底,47个贫困县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等3项涉农资金3.06亿元中,有1.23亿元资金未拨付到项目单位,占40.19%。此外,截至2016年底,2016年工业园区发展资金和企业改扩建结构调整资金4.27亿元,有5570万元资金结存在市县财政或主管部门。

3.政府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有待加强。一是截至2016年底,省财政共向贵州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13只政府投资基金安排拨付112.85亿元财政资金,但未按规定反映政府投资基金中政府出资部分形成的资产和权益。二是贵民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农业产业扶贫基金等4只基金结存量较大,截至2016年底结存资金19.38亿元,占省财政累计拨付22.94亿元资金的84.48%。三是部分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和创业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截至2016年底,财政资金已到位3500万元的节能低碳产业基金尚未使用,财政资金已到位7亿元的创业引导基金结存4.82亿元。

4.政府重点项目投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省级财政投资年初未落实到具体项目。2016年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虽较2015年总数下降,但15.29亿元省级投资中仍有7.07亿元(占46.27%)在年初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对10个省级部门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15家所属单位,审计财政支出预算24.92亿元,占这些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41.79%。从审计情况看,这些部门能够认真执行预算,持续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依法理财水平和预算管理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部分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

省监狱管理局等3个部门未将1.34亿元其他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纳入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省商务厅等3个部门的4.62亿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二)预算执行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部分部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有待加强,截至2016年底,9个部门累计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7.44亿元,其中当年形成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5亿元,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31亿元。

二是省农业科学院等2个部门未经批准动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1640.27万元。

三是个别部门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如:省监狱管理局在所属企业报销办公经费、公车运行费等420.94万元。

(三)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主要是一些部门和单位未经批准出租房屋、已完工交付使用或已处置固定资产未进行账务处理等,以及1个部门和3个单位未及时足额收取固定资产出租收入87.71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6年,省审计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大扶贫战略行动,先后组织全省审计人员2299人次,持续对大扶贫相关政策落实、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和扶贫资金进行跟踪审计,涉及2657个政府部门和单位,抽查了1229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365个扶贫项目,走访了6422户移民户和1282户贫困户。从跟踪审计情况看,全省各地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在精准上下功夫,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脱贫攻坚工作。同时,有关地区按照要求认真纠正审计指出的问题,截至20174月,已上缴财政资金2.25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5.31亿元、拨付资金到位18.91亿元,对53人进行了责任追究、作出党纪政纪等处分。

(一)扶贫项目和资金跟踪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先后组织对部分产业扶贫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等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印江县等7个县(市、区)落实扶贫贷款相关政策不到位,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扶贫贷款5512.50万元,并贴息140.11万元;截至20162月底,62个县(市、区)结转结余2年以上扶贫资金8.87亿元,其中,财政部门5.58亿元,扶贫主管部门3.29亿元;部分地区骗取套取扶贫资金570.47万元,80个扶贫项目未按规定公示、公告。

(二)对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审计情况。

今年3月,按照省政府部署,省审计厅组织对贵安新区及80个县(市、区)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部分地区基础管理工作和政策执行不到位。40个县(市、区)搬迁对象信息化管理不到位,精准度低,存在遗漏、重复和错误等情况; 5个县存在违规收取易地扶贫搬迁户购房保证金、平场费等情况,加重了搬迁户负担。

二是部分地区违规使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26个县(市、区)违规使用易地扶贫搬迁财政资金9635.76万元,主要用于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违规出借和平衡财政预算等;10个县(市、区)将1350.95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等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如,2012年到20172月,贵定县新巴镇人民政府以虚列支出套取资金及收入不入账等方式违规设立“小金库”259.97万元(其中涉农资金88.34万元),大部分资金用于请客送礼、该镇5名党政主要领导个人消费、职工旅游等,部分资金去向不明,目前,已有4人被党纪立案,其中3人被免职或停职。

三是部分易地扶贫搬迁补助和安置房分配不规范。个别地区未将符合条件的315人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搬迁户中,有7382024人重复申报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或安置房,涉及金额1001.90万元;有1250套安置房因未及时验收等原因而闲置,其中47套安置房已闲置2年以上。

省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从严查处、限期整改、建立台账、挂牌督办,整改达不到要求不能销号,同时,组织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督查。截止20176月底,本次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1505个中,已整改1261个,正在整改244个。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扶贫资金审计。

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省审计厅对务川等5个县2016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这些县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部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罗甸县7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未享受财政贴息;务川县的1家融资平台公司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入股的2.63亿元“特惠贷”贷款资金用于棚改区征地等非涉农项目;部分县的1235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未享受免除学杂费、国家助学金等教育扶贫政策,涉及资金280.59万元。

二是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推进较慢。有的县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后未实质性开展资金整合工作,有的仍按原渠道申报项目、组织实施,或是按具体项目下达资金,截至2016年底,4个县闲置或滞拨财政扶贫资金3.19亿元,其中1.55亿元闲置2年以上。

三是有的地区违规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务川县等3个县将1.52亿元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标准化厂房建设、缴纳税款等非扶贫领域支出。

四是部分扶贫项目绩效不明显。4个县的30个项目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的13个项目带动贫困户脱贫效果差,还有10个项目实施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审计指出问题后,5个县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共计3.07亿元违规管理使用的资金中,通过追回资金、统筹安排或拨付使用等方式,已整改资金1.56亿元。

(二)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省审计厅组织对全省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安居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城乡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2016年底,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家庭76.33万户,完成改造农村危房户28.68万户,有效改善了城乡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需要进一步规范。3个市(州)本级和18个县(市、区)未按规定将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销售和租金收入1.23亿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9个县(区)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64亿元用于与安居工程无关的其他项目支出;截至2016年底,3个市本级和9个县(区)4.64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闲置1年以上。

二是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不到位。23个项目依法应招标而未招标,涉及金额33.92亿元;22个项目未履行工程规划许可等基本建设审批程序;4个项目193套保障性住房因工程质量控制不到位出现墙面开裂、屋顶渗漏等质量缺陷。

三是部分保障性住房资源分配使用管理不到位。有604户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395套、住房货币补贴42.26万元;有230套保障性住房被违规用于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有2817套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住房因选址不当等原因未分配而闲置超过一年;已分配的1636套住房因配套设施不完善而不能正常使用。

审计指出问题后,共计3.87亿元违规管理使用的资金中,已上缴财政资金5372.72万元、追回资金1.87亿元,取消或调整保障待遇265户,清理收回住房14套。

(三)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省审计厅组织对省本级、3个市(州)本级及所辖的6个县(市、区)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所审地区2015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人次较2012年增长了29.48%,医疗保险体系趋于健全,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部分地区和参保单位医保基金筹集不到位。黔南州、遵义市社保局未及时足额上缴医疗保险费及利息收入1260.3万元;清镇市和惠水县的55户参保单位少缴医疗保险费1897.68万元。

二是因制度衔接不到位,致使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和重复报销。有19.54万人在不同医保险种间或同一险种内重复参保,多获得财政缴费补助资金8198.86万元,其中有227人重复报销医疗费用68.13万元。

三是部分医疗机构违规加价或收取费用。16家医疗机构未取消药品加成或违规加价销售药品及耗材132.43万元,19家公立医疗机构采取自立收费项目、重复收费、虚增服务次数等方式,违规收取诊疗项目费用等2072.89万元。

四是部分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套取医保基金。32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编造虚假病历或处方、虚开诊疗项目、将非医保项目改为医保项目等方式骗取套取医保基金663.36万元。如20133月至20158月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皮肤科对外合作开展美容服务,将自费美容服务项目串换为医保结算诊疗项目,违规套取职工医保统筹基金91.99万元,作为单位收入核算。个别医疗定点机构有关人员涉嫌私分贪污套取的医保资金等,如都匀市墨冲镇卫生院采取虚开药品数量套取医保资金、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等方式私设“小金库”636.71万元,6名涉案人员涉嫌私分或贪污公款已被司法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其中已批捕3人。

审计指出问题后,共计5403.07万元违规违纪资金中,已上缴医疗保险费1299.14万元,追回被多收或套取的医保基金1058.97万元。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6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委托建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审计厅对19名地方党政、省级部门、省属高校和企业的省管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这些省管干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个别地区财政收支规范管理有待加强。黔西南州部分项目资金长期结存,州财政局2个财政专户7166.91万元项目资金2年以上未动用,有4.02亿元资金因项目推进缓慢而滞留在主管部门,其中1.21亿元闲置2年以上。此外,黔西南州财政局将2307.72万元历年财政结余基建资金入股企业获取投资收益。

(二)有的部门资产管理不规范、违反财经纪律。2个部门未按规定将574.36万元房屋出租收入等非税收入上交省财政;省供销社2户下属企业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列费用等方式将1366.78万元资金在法定账册外核算,其中1142.33万元资金已用于支付股东分红和业务支出、发放职工补助等,部分资金去向不明。

(三)个别高校未严格执行学费相关政策。贵州师范学院2013年至2015年从学费收入中少计提用于家庭困难学生校级奖免补资金596.44万元,截至2015年底累计提取的2957.40万元中也仅使用了872.66万元。

(四)个别企业决策不当,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贵州遵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决策不当,投资17.53亿元的遵宝钛业有限公司1万吨海绵钛生产线项目已处于半停产状态,部分设备闲置,造成投资浪费。此外,3户企业还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或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五)部分企业会计核算不准确,未严格执行薪酬管理规定。贵州遵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企业成本不实4.71亿元,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企业收入不实9353.38万元。2户企业超提工资1.09亿元、超发工资和福利费等216.15万元;3户企业2013年至2015年超额发放领导班子薪酬等348.96万元。

六、金融机构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对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5年存贷款业务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贵州银行认真执行国家金融政策,注重优化信贷投向及资产结构,经营业绩和整体实力持续提高。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个别年度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未达到国家信贷政策目标。2015年,贵州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增速分别低于该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7.85个百分点和2.47个百分点。

二是一些分支机构存在违规经营和业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部分分支机构违规发放贷款9.19亿元、违规办理大额现金支取1.35亿元;未严格监督贷款使用,造成5.26亿元贷款被挪用或改变用途。

七、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按照省政府部署,省审计厅组织实施了黔西南州本级及11个县(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这些地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自然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森林资源管理方面。存在违法征(占)用林地,擅自调整国家和地方公益林面积等问题。如,金沙县115个建设项目未办理林地审批手续,非法占用林地4111.12亩。

二是土地资源管理方面。存在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新增建设用地超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违法征收土地,违规出让土地等问题。如,兴义西南水泥公司等单位非法占用或破坏5252.29亩耕地及基本农田。

三是水资源管理方面。有的县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有的乡镇生产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有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合格率低等。

四是矿产资源管理方面。主要存在未按规定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等问题。

五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部分部门和单位未按规定计提、缴纳、征收土地出让金等自然资源资产相关资金7.03亿元,以及滞留滞拨、挪用自然资源资产相关资金13.24亿元。如,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201212月至20166月挪用土地储备项目资金12.44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审计时已赎回。

(二)水污染资金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省审计厅对铜仁市本级和黔西南州本级“十二五”期间财政投入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2个地区注重环境保护工作,污染防治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违规使用和闲置水污染防治资金。截至20166月,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挪用35.70万元排污费用于行政经费支出,2个地区有3813.72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结存在财政或主管部门1年以上。

二是部分水污染防治项目建成后未发挥效益或未到达预期效果。黔西南州7个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直停运未发挥效益,其中2013年建成的污水处理厂6个;抽查该州11个污水处理厂,有8个污水处理厂2013年至2015年运行负荷低于设计处理能力的75%。

三是未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作用,未建立健全委托第三方运营的相关机制,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未全覆盖或已安装设备运行不正常等。如,铜仁市2户重点污染企业均存在在线监测设备日常管理维护混乱,设备运行不正常,数据上报不真实的情况。

八、部分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省审计厅对晴隆至兴义高速公路等6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决算或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项目决算不实,多计工程投资1.1亿元,对多计的工程投资审计已按规定全部进行了核减。

二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655.59万元;将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个别建设内容重复发包;省第二人民医院未认真履行投资监管职责,造成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损失浪费221.42万元。

九、上年度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

省政府主要领导专门部署了2015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省审计厅按照省政府要求加强了跟踪督促,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总体较好,整改落实问题金额246.08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制度27项。具体整改情况,省政府已于2017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

综上所述,对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分别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20166月至20175月,通过省审计厅组织实施的审计,已上缴省财政7.37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38.89亿元,核减工程投资2.48亿元,调整有关会计账目0.74亿元。总体看,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初见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于今年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十、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管理改革,严格预算约束。切实改进省级财政和省级投资预算管理,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改进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报方法,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鼓励贫困县推动财政涉农资金实质性整合。进一步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强化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切实履行财政资金出资人职责,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的作用。

(二)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对各类民生资金,各级财政和主管部门要建立管理、使用和监督相统一的监管制度,紧盯民生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多部门齐抓共管,强化督导监督,促进精准管好用好资金,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强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对骗取套取、贪污侵占、损失浪费等行为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同时,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审计问题整改第一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对审计指出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应及时组织研究,完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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