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27号公告(中):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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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文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文化部本级和所属信息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文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文化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483 452.69万元,文化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86 245.8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97 206.8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文化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03 457.1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2.0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919.89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  71 840.73万元。上述问题对文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文化部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部本级在部门预算中,编列非所属单位国际儒学联合会项目预算80万元和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项目预算420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在“外事工作经费”和“政府主导文化交流”项目中向地方文化部门拨付补贴270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在2个专项中列支与项目预算内容不符的支出共计142.64万元;在2个项目经费中列支1352.05万元用于弥补基本支出;在会议费中列支机场贵宾室服务费等其他费用83.56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在“繁荣文艺创作—歌曲创作”项目中以“历届全国声乐比赛获奖歌手宣传推广演出活动”名义列支100万元,实际是以邀请国外交响乐团演出为主,只有少数获奖歌手参加演出。
    5. 2012年,部本级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支出2172.49万元、所属信息中心项目采购支出472.39万元,均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6. 2012年底,部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收到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的2000万元直接拨付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计列支出。截至2013年2月底,上述资金仍未支出。
    7. 2012年,部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会议费预算资金26.33万元拨付中国软件测评中心等3家单位,全部计列支出。截至2013年2月底,上述3家单位均未支出以上会议费。
    8. 2012年,部本级有4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3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795.51万元。
    9. 2012年,部本级的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4.92万元。
    此外,部本级在年初预算中,未将“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专项资金1500万元和“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专项资金600万元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截至2013年2月底,部本级在海外购建设立的于2002年至2008年相继竣工的6个文化中心尚未进行竣工决算,涉及投资总额为70301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将10个会议的197.7万元转嫁给其他单位。
    3. 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共签订6份合同,金额为282.03万元,其招标文件发出日与投标文件截止日的间隔时间最短仅为1天,最长仅为10天;邀请招标的评标工作全部由该中心工作人员担任评委,未邀请外部专家评审。
    4. 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将部本级拨付的40万元课题费和20万元“内容审查服务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导致决算(草案)少计收入60万元。
    5. 2012年,所属艺术服务中心在举办“第四届当代中国画学术论坛系列活动”中,将收取的承办费1000万元放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导致决算(草案)少计收入1000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6个;部本级的8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编制非预算单位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对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执行;对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预算;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今后应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按照实际支出调整会计账目和本级决算(草案);对未进行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对所属信息中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所属信息中心和艺术服务中心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化部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从严控制项目开支范围,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文化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认真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

    附件:1.文化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文化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原卫生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原卫生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卫生监督中心(以下简称监督中心)、统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统计中心)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卫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原卫生部本级和5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原卫生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275 255.46万元,原卫生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212 624.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2 631.0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原卫生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44 636.5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4.8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847.99万元,其中2012年5316.2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6 770.25万元。上述问题对原卫生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原卫生部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比较重视预算管理工作,预算执行基本符合国家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本规范。通过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与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了有关人员的预算执行管理责任,提升了预算管理水平,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部本级未经批准,自行改变“国家卫生数据中心改造”项目的建设内容,涉及预算资金2000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等基本支出24.9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召开的14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费支出103.46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0.96万元。
    5. 2012年,部本级超范围列支出国费用0.68万元,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5.68万元。
    6. 2010年至2012年,所属统计中心连续3年在其离退休经费预算中多报8名离退休人员,共计多获得财政资金108.05万元,其中2012年44.86万元。
    7. 2012年,所属统计中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与该项目内容无关的会议费和委托业务费支出共计19.99万元。
    8. 2012年,所属统计中心为提高预算执行率,违规将退休费13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9. 截至2012年底,所属监督中心未按规定将部本级拨付的项目经费结余款34.93万元交回部本级。
    10. 2012年,所属中日友好医院在未编制年初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情况下,使用当年财政拨款2800万元购置医疗器械一台。
    11. 2011年和2012年,所属北大口腔医院实际使用1049.5万元购买医疗设备37台,与2010年底获批的“使用1052.4万元购买设备62台”的预算差异较大。在37台设备中,有20台购买价格超过预算,其中2012年257.78万元。
    12. 2009年至2012年,所属北大第一医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新建工程部分材料和设备购置未按要求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2676.8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属北京卫人伟业国际医药研究中心将3次会议的结余资金9.23万元存放在宾馆,用于会议期间以外的住宿餐饮等支出。
    2. 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华预防医学会在1994年至1995年间的对外投资130万元、统计中心于2005年的投资50万元成立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社、医院管理研究所接受捐赠的60台平板电脑(时价3500元/台),均未纳入相关单位账簿核算。
    3. 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于2011年收到的地方卫生部门欠款85.5万元尚未上缴财政,而是计入往来科目核算。
    4. 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未根据软件正版化专项治理要求,对其在2008年购买的杀毒软件及相关产品进行清查,也未纳入部门资产管理,涉及金额32.85万元。
    5. 截至2012年底,所属统计中心、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华预防医学会等3家单位将收取的项目合作费及项目资助等收入余额6692.94万元在往来款中挂账,造成少计收入。
    6. 2008年至2012年,所属中华预防医学会未经批准,自行设立和评比“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共收取企业赞助款190万元,其中2012年50万元。
    7. 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国健康教育中心未按照合同约定将有关宣传片制作费结余131.01万元及时收回。
    8. 2004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北大第三医院的3个基建项目支出超概算共计16 860.33万元,未履行报批程序。
    9. 2009年至2011年,所属北大第一医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医院为加快预算执行率,超出工程实际进度支付工程款2567.39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天数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将项目预算调整报财政部审批;对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预算科目使用资金;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所属统计中心虚报离退休人员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如实编报预算,保证预算的真实性;对所属统计中心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对所属统计中心将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至其基本存款账户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所属监督中心项目结余资金未退回的问题,要求退回结余的委托业务费,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中日友好医院未编制年初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对所属北大口腔医院超预算购买设备问题,要求严格按预算执行相关规定;对所属单位未按要求公开招标的问题,要求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对所属单位私设“小金库”的问题,要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所属3家单位形成账外资产的问题,要求将对外投资、接受的捐赠资产清理入账,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要求尽快将收来的非税收入上缴财政;对软件资产未纳入单位资产管理的问题,要求将软件资产纳入单位资产管理体系,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3家单位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中华预防医学会未经批准设立评比奖项的问题,要求取消评比活动,今后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所属中国健康教育中心未收回未履行合同款项的问题,要求将未履行合同款项收回;对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北大第三医院基建项目超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对所属北大第一医院和中国学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医院超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等问题,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保证预算编报的真实性、预算支出的合规性;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督促下属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卫生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组织各单位积极整改。对软件正版化治理不到位的问题,已经将软件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对应收回未履行合同款问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已经将有关合同款收回;对委托业务经费结余未退回问题,监督中心已经将结余资金退回;对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已经将非税收入上缴财政;对账外资产问题,已经将对外投资和接受的捐赠资产纳入单位资产管理。同时,提出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执行。

    附件:1.原卫生部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原卫生部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原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原人口计生委本级和所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人口计生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原人口计生委本级和1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0 652.29万元,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决算(草案)反映的财政拨款支出40 714.5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9937.7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原人口计生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计42 004.23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额的82.93%。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737.29万元,其中2012年6279.2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510.38万元。上述问题对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原人口计生委重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与财务监督检查,深化内部审计工作。原人口计生委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本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委本级未在项目支出中编列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实际发生会议类政府采购支出543.5万元;所属药具管理中心未编列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实际采购电脑等设备支出81.08万元。
    2.2012年,委本级及所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药具管理中心、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在“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活动”等11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申报内容不符的支出982.69万元、列支办公经费和物业费等基本支出447.8万元。
    3.委本级对于2010年至2011年申请的因工程条件变化而无法执行的办公楼配电室改造和地下车库建设等2个项目,未及时申请调整预算,截至2012年底,结转资金3038.47万元。
    4.2011年至2012年,委本级将应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的459.56万元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线路租费改为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其中2012年245万元。
    5.2012年,委本级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有38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费支出485.26万元;直接采购印刷业务和办公家具购置支出40.53万元。
    6.2012年,委本级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20.35万元用于2个与项目无关的会议支出,5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212.45万元。
    7.2012年,委本级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5.4万元,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27.99万元。
    8.2010年至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直接委托物业公司承担委本级办公楼物业服务,合同金额392.21万元,其中2012年148.75万元。
    此外,委本级在编制2012年预算时,在本级22个项目中编制了“其他及不可预见费用”预算2046万元,未细化到具体支出内容,占上述项目预算总额的14.71%。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2年底,委本级未将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于2011年核销的30万元对外投资损失相关处置文件报财政部备案。
    2.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将受托管理的委本级部分房产出租,房租收入105.21万元也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2012年,抽查委本级11个司局的25台笔记本电脑中,有3台使用非正版办公软件。
    4. 2012年,委本级将10个会议的81.01万元转嫁给其他单位。
    5.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于2003年至2010年实施的4项基建项目已全部投入使用,尚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涉及预算资金924万元。
    6.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共接受捐赠实物价值427.4万元和资金100万元,均未向捐赠人出具法定捐赠专用票据;接受的实物直接发放给受捐地区,未及时纳入本单位账簿核算。
    7.截至2012年底,所属药具管理中心于1998年以前发生的应收账款1560.37万元仍在往来账上挂账,未及时清理。
    8.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使用国内单位出具的国内培训费发票报销出国费用145.24万元,其中2012年71.45万元。
    9.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与5家地方计生部门签订协议,要求上述5家单位在接受企业捐赠时配套购买相关产品,涉及金额886万元,不符合“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等规定。
    10.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管理的生育关怀基金累计收到社会捐赠资金1657.15万元,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其中2012年1257.75万元。
    11.审计曾于2006年要求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清理并择机依法收回对外股权投资594万元,但至2012年底,上述投资仍未收回。
    此外,2012年,委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1个;委本级的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将420万元生育关怀基金拨付至地方3家计生单位,并全部计列支出,但3家单位当年实际支出84.86万元,造成多计支出335.1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经批准将项目支出调剂用于基本支出、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今后严格按照批复使用资金;对未及时申请调整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及时申请调整;对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采购程序;对编制预算不细化的问题,要求今后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将预算细化到具体支出内容;对资产处置未报备的问题,要求尽快报财政部备案;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规出租房屋,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对软件正版化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全面检查,完成正版化工作;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及时编制基建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编制;对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捐赠收入未纳入账簿核算、未向捐赠人出具法定票据的问题,要求及时出具票据并将收入纳入账簿核算;对所属药具管理中心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对所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未取得有效票据报销出国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报销制度;对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接受有偿捐赠的问题,要求严格履行公益职责,停止上述行为;对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公益活动和资金使用计划的问题,要求今后及时对外公布;对以前年度审计决定整改不到位问题,要求按决定全面整改;对所属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多计支出、未能充分发挥基金效益的问题,要求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基金效益;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对于确因实施条件变动当年无法执行的项目应及时申请调整预算;加强对所属单位尤其是公益性事业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促进有关单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捐赠资金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人口计生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原人口计生委多次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部分电脑未使用正版软件问题,已组织安装了正版软件;对房屋出租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已积极协调财政部设立了财政专户;对资产处置批复文件未及时报财政部备案问题,将于近期报财政部备案;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已与有关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于近期收回股权投资。

    附件:1.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原人口计生委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人民银行201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201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人民银行总行及所属北京营业管理部等19家分支机构和2家企事业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民银行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人民银行本级和4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人民银行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重视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预算执行工作,2012年度财务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所属兰州中心支行等19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中列支人员费用20 109.38万元。
    2.2012年,所属合肥中心支行等11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之间及两类科目内部调剂使用资金1110.6万元。
    3.2012年,所属西安分行等3家分支机构在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或其他单位承担的职工家属楼维修等费用77.01万元。
    4.2012年,所属天津分行等5家分支机构无依据发放奖金补贴等973.97万元。
    (二)其他财务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所属成都分行等10家分支机构将房屋出租、固定资产处置等收入1049.41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或直接冲减当期费用。
    2.2012年,所属兰州中心支行等14家分支机构将地方政府补贴资金5833.41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用于发放奖金补贴或支付办公经费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分支机构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预算资金、扩大支出范围、少计收入等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会计决算报表,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对分支机构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人民银行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对少计收入问题,部分分支机构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资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国资委本级和所属石化机关服务中心、机关离退休干部局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资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国资委本级和4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资委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55 389.24万元,国资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86 706.7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8 682.4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国资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81 161.9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1.7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669.83万元,其中2012年3436.1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48.99万元。上述问题对国资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国资委部门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委本级在未编报相关支出预算的情况下,向所属机械离退休干部局和机械机关服务中心拨付资金807.3万元,用于弥补医药费超支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
    2. 2012年,委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超预算430.44万元。
    3. 2012年,委本级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专项经费1800万元拨付所属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并全部计列支出。至年底实际仅支出320.25万元,造成委本级虚列支出1479.75万元。
    4. 2012年,委本级有5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2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169.32万元。
    5. 2012年,委本级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312.4万元。
    6. 2011年和2012年,所属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展览中心和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在“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中列支非本单位退休人员聘用工资和公用经费等共计470.62万元,其中2012年236.97万元。
    此外,委本级还为所属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代编企业干部培训专项经费预算349.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委本级及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
    (1)2009年,委本级未报财政部审批,自行批准所属化工大连疗养院原值为1071.69万元的房屋产权由化工大连疗养院变更为所属石化机关服务中心。
    (2)2010年,委本级未报财政部审批,自行批准所属石化机关服务中心使用化工大连疗养院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3507.66万元)对该中心下属企业中瑞化兴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化兴公司)进行投资。
    (3)2011年,委本级未报财政部审批,通过大连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将所属化工大连疗养院的土地由石化机关服务中心的划拨用地协议出让给中瑞化兴公司,综合地价为8502.87万元。
    (4)2012年,委本级未报财政部审批,自行批准所属商业机关服务中心将其部分房产对外出租,租期8年。
    2. 按规定,委本级依据实有人员数量,配置笔记本电脑不应超过459台,截至2012年底,委本级实际使用工作用笔记本电脑639台,超实物量标准配置180台。
    3. 截至2012年底,委本级投资1391.68万元建设的29个信息应用系统已完工投入使用,但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账。
    4. 2012年,委本级将1个会议的27.71万元转嫁给其他单位。
    5. 2011年至2012年,所属石化中心房产出租收入未在法定账簿核算,涉及金额229.6万元,其中2012年206.69万元。
    此外,2012年,委本级的7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对于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严格控制开支;对虚列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严格按照实际业务进行核算;对于扩大经费支出范围列支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代编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对国有资产出租、投资和处置未按规定报财政部审批等问题,要求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对超实物量标准配置笔记本电脑的问题,要求认真清查在用笔记本电脑等办公用品的可用状态,适当减少以后年度通用办公设备的采购数量;对软件资产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对出租收入未在法定账簿核算的问题,要求将相关租金收入纳入该中心统一核算、管理,同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资委应加强对预算编报和预算支出的管理,保证预算支出的合法和合规,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及处置的管理,促进相关收入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资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资委正在组织进行认真整改。

    附件:1.国资委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国资委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税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税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税务总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税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税务总局本级和4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税务总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6 352 274.54万元,税务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5 511 336.7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40 937.7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税务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93 498.5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6.1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0 432.4万元,其中2012年40 422.6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992.53万元。上述问题对税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税务总局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基本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重视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国税系统经费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自行在税制改革经费项目中列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小型机采购”等费用3522.36万元。
    2.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未公开招标直接委托有关单位开展统计调查支出574万元;20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支出113.9万元。
    3.2012年,局本级将应由财政直接支付的款项,申请变更为财政授权方式支付,涉及金额27 579.34万元。
    4.2012年,局本级在日常公用经费中报销职工个人有关费用62.4万元。
    5.2012年,税务总局在编制当年决算(草案)时,将本级执行的项目支出列报在项目代管单位决算中,造成局本级项目支出决算少计8249.35万元、项目代管单位项目支出决算多计8249.35万元。
    6.截至2012年底,局本级有63.23万元会议费虽已列支出,实际存放于有关宾馆形成账外资金。
    7.2012年,局本级有52个会议存在超规模、超会期、超标准等问题,涉及金额139.30万元;2011年和2012年,局本级有8个会议由下属机构和地方单位承担会议费42.41万元,其中2012年32.67万元。
    8.2012年,局本级向其他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72.78万元。
    9.2012年,局本级的10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3.33万元。
    此外,局本级金税三期工程、国税系统基本建设等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截至2012年末,累计结转24.33亿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及时清理往来款科目长期挂账资金2992.53万元。
    2.所属电子税务管理中心19台计算机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时未使用正版产品。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01个;局本级的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13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天数的问题;税务总局未及时出台本系统具体的笔记本电脑采购标准,所属国税系统有关单位超标准采购笔记本电脑,涉及金额678.3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未按财政直接支付要求支付款项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违规支付职工个人费用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职工待遇范围和标准执行;对未按规定编制项目支出决算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暂存款中列支出国费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及时清理暂存款项并调整相关账目和报表;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清理;对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时未使用正版产品的问题,要求按规定使用正版操作系统等软件;对以会议费名义报销资金留存在宾馆、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会议费,并调整相关账目,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税务总局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经费管理,规范和严格执行各项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严肃财经纪律。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税务总局正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附件:1.税务总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税务总局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工商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工商总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和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以下简称中个协)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商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工商总局本级和1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工商总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67 657.53万元,工商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2 340.0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317.4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工商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5 305.7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1.7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2369.76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97.29万元。上述问题对工商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工商总局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在未按规定编报软件、会议和印刷等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实际发生会议、印刷等费用共计6651.77万元;未编制软件资产配置计划,采购6个软件涉及金额208.24万元。
    2. 2012年,局本级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13.06万元,将出国费用超预算支出部分75.09万元在往来款科目挂账;局本级1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4.74万元。
    3. 2012年,局本级住房公积金超预算支出703.85万元。
    4. 2012年,局本级以会议费名义和在“动漫项目”经费中违规列支培训费、问卷调查费等支出共计235.21万元。
    5. 2012年,局本级有5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所属商标局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将日常批量印刷业务委托所属机关服务局和工商出版社承担,共支付费用4373.7万元。
    6. 2012年,局本级2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104.1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将职工售房款在往来款核算,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27.29万元未纳入售房收入专户管理。
    2.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局未将划归其管理的总局招待所和机关招待所(注册资本共计150万元)纳入“对外投资”科目核算,机关招待所于2001年对外投资的20万元也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挂账。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23个;局本级的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预算执行;对扩大经费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对所属商标局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售房款未纳入售房专户管理的问题,要求将售房款存入售房收入专户管理;对所属机关服务局对外投资未在财务账簿反映的问题,要求对所属经济实体进行清理,确认产权归属与股权价值,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并上报主管部门。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商总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工商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扩大经费开支范围的问题,部分资金已按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出国费超预算的问题,表示今后要加强出国团组的计划和预算管理,严格按批复预算执行;对未编制软件资产配置计划等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强软件资产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附件:1.工商总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工商总局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质检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质检总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纤维检验局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质检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质检总局本级和4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质检总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315 129.33万元,质检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185 088.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30 041.1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质检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24 757.7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4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080.04万元,其中2012年2019.1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366.67万元。上述问题对质检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质检总局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逐步完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自行调整“一般行政事务管理绩效考评平台”项目预算33.5万元,用于非该项目内容的支出。
    2. 2012年,局本级召开的3个会议共列支25万元,其中有1.42万元实际支付了非会期内的餐饮费,有0.37万元仍结存在饭店;委托所属2家单位召开的4个会议共列支69.85万元,其中有11.9万元仍结存在所属单位或饭店。上述问题造成虚列会议费支出13.69万元。
    3. 局本级及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金额1203.75万元。
    (1)2011年,局本级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指定所属单位制作工作宣传片,合同总金额60.87万元;局本级有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2)2012年,局本级委托机关服务中心采购办公设备和家具324.04万元,未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和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3)2012年,所属中国纤维检验局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也未公开招标,直接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金额627万元、购买软件开发服务金额191.84万元。
    4. 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国质检出版社2011年度申报的项目预算500万元,仍有463.92万元未执行,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
    5. 2012年,局本级“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运行维护和通讯”专项经费开发的软件涉及金额35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6. 2012年,局本级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47.47万元。
    7. 2012年,局本级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272.74万元;2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9.97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0年至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收到产权属于局本级的房屋出租收入1092.5万元,未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其中2012年375万元。
    2.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往来款挂账4415.97万元长期未清理。
    3. 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南戴河检测交流中心对同一笔往来款项,账面反映相差243.91万元。
    4. 截至2012年底,所属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账面反映固定资产9184.63万元,当年决算反映固定资产为6242万元,账表相差2942.63万元。
    5. 截至2012年底,所属中国质检报刊社1998年形成的455万元应收账款尚未追回。
    6. 局本级将7个会议的212.26万元转嫁下属单位,1个会议的4.4万元转嫁其他单位。
    此外,2012年,局本级的10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安排使用,并加强管理;对虚列会议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要求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对所属中国质检出版社项目执行进度慢的问题,要求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及时补记固定资产;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出租收入未上缴中央财政专户的问题,要求将上述房屋出租收入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对长期挂账的款项进行清理,并加强管理;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往来款账账不符的问题,要求对上述款项进行清理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对所属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固定资产账表不符的问题,要求核实相应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对所属中国质检报刊社应收账款长期未追回的问题,要求积极追讨;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质检总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督促所属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质检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质检总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责成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整改。审计期间,对虚列会议费支出等部分问题已进行整改。

    附件:1.质检总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质检总局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原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度预算
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以下简称原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署本级和所属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新闻出版总署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原新闻出版总署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原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95 089.72万元,原新闻出版总署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2 136.5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953.1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原新闻出版总署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1 111.9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5.8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974.61万元,其中2012年4955.65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8.56万元。上述问题对原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原新闻出版总署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署本级多计列项目支出4430.87万元。
    (1)署本级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900万元拨付至所属3家单位,并全部计列支出,但至年底上述资金实际未支出。
    (2)署本级将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工作委托给所属2家单位并列报工作经费支出380万元,但上述资金至年底实际支出195.02万元,其余184.98万元结余。
    (3)署本级拨付所属研究院相关工作经费463.43万元,并全部计列支出,但上述资金至年底实际支出117.54万元,其余345.89万元结余。
    2. 2012年,署本级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0.51万元用于2个与项目无关的会议支出;2个会议超标准列支15.39万元。
    3. 2012年,署本级的10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7.65万元。
    4. 2012年,署本级及所属2家单位未经批准自行改变部分预算支出内容,其中:署本级和所属保护中心将209.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调剂用于人员经费;所属教育培训中心在2个培训项目专项经费中列支人员工资和劳务费34.36万元。
    5. 2011年至2012年,所属基金办超标准支付管理费、展览费和专家评审费,涉及金额223.37万元,其中2012年204.41万元。
    6. 2012年,所属基金办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直接与相关公司签订出版基金成果展服务合同,合同金额49.98万元,实际支付52.9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所属保护中心未经批准,将本中心价值2980万元的房屋对外出租并获得收入111.15万元。
    2. 2012年,所属基金办和研究院使用74张虚假行程单报销差旅费11.36万元。
    3. 2009年和2010年,所属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使用不合规发票列支“印刷费”5.07万元,实际用于该协会应支付的项目管理费。
    4. 2012年,署本级将2个会议的11.89万元支出转嫁给下属单位,将4个会议的9.09万元支出转嫁其他单位。
    此外,2012年,署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5个;署本级的2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列项目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和决算报表;对未经批准自行改变预算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今后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对超标准支出经费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标准和范围;对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签订合同的问题,要求年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对保护中心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屋的问题,要求尽快履行审核和报批程序;对使用不合规单据和发票列支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更换符合规定的发票并如实记账;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规定,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和与所属单位及项目承担单位的对账工作,如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新闻出版总署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表示将不断强化预算意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对多计列项目支出的问题,已经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对未经批准自行改变预算支出内容的问题,已经要求今后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对超标准支出经费的问题,已经要求今后严格控制,并向财政部提出修改《国家出版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签订合同的问题,已经要求今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对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屋的问题,正在履行报批程序;所属研究院已不再从原机票供应商处购买机票,以避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

    附件:1.原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原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原广电总局本级和所属无线电台管理局(以下简称无线局)、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下简称国际台)、中国电影乐团(以下简称电影乐团)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广电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原广电总局本级和2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767 408.79万元,原广电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40 095.3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27 313.4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原广电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40 100.6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57.3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3 176.1万元,其中2012年3644.15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5 359.83万元。上述问题对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原广电总局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预算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6年至2012年,所属无线局、中国广播艺术团和电影乐团18111.9万元资金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其中2012年239.51万元。
    2. 2011年至2012年,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和无线局未经批准,自行在3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支出106.66万元,其中2012年37.2万元。
    3. 2010年和2011年,局本级及所属培训中心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直接与有关单位和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涉及金额653.5万元;局本级有2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4. 2012年,所属无线局在设备采购等服务中,将应使用直接支付的款项改为使用授权方式支付,涉及金额2307.67万元。
    5. 2012年,所属国际台和无线局提前列支实际上尚未支付的项目合同款项728.71万元,虚增2012年度决算(草案)支出。
    6. 2012年,所属国际台软件采购预算192万元实际未执行;所属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所和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采购软件82套闲置未用,合计支出3.6万元。
    7. 截至2012年底,原所属节目传输中心于2011年申报的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仅支出63.4万元,其余936.60万元专项资金闲置。
    8. 2012年,局本级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2.14万元用于1个与项目无关的会议支出;8个会议超标准列支60.38万元;
    9. 2012年,局本级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62.42万元;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0.52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1年至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广播电视规划院和质检所未经批准,违规收取代办签证费、检测费等2334.80万元,其中2012年1255.65万元。
    2. 2010年至2012年,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无线局的报销凭证中,有97.54万元发票不合规,其中2012年19.71万元。
    3. 2012年,所属国际台内部经济往来未抵销,造成决算(草案)多计资产和负债各300万元。
    4. 截至2012年底,所属国际台于2008年完工并投入使用的专家公寓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投资22 549.57万元。
    5. 2012年,局本级将3个会议的14.92万元支出转嫁下属单位,1个会议的63万元支出转嫁其他单位。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及以上会议21个;局本级的9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无线局、中国广播艺术团和电影乐团资金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将相关经济业务事项纳入单位法定账册核算,并收回结余款项;对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和无线局扩大项目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对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所属无线局使用授权方式支付违规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定;对所属国际台和无线局提前列支未付项目款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对所属国际台软件资产购置管理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对所属节目传输中心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尽快论证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实施;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广播电视规划院和质检所违规收费的问题,要求停止违规收费,未报经批准前不得收费;对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无线局虚假发票入账的问题,要求加强发票报销管理;对所属国际台经济往来未抵销造成决算多计资产负债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对所属国际台专家公寓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完成竣工决算;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完善对参与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广电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无线局表示今后严格票据审核程序,并已换开正式发票;有关所属单位已将所购软件安装使用。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体育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体育总局本级和所属北京体育大学(以下简称北体大)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体育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体育总局2012年度的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55 079.92万元,体育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29 923.9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5 155.9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体育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04 771.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1.0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0 582.64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50.31万元。上述问题对体育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体育总局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在申报人员经费预算时,上报人数超出实有人数,导致多报人员经费120万元,全部用于局本级公用经费支出。
    2. 2012年,局本级将3个补助地方体育事业发展的项目预算列入本级预算支出,金额共计5993万元。
    3. 2012年,局本级的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35.92万元。
    4. 2012年,局本级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6.01万元。
    5. 2012年,所属北体大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在“北体竞校后备力量”项目中列支学校餐厅维修、购置设备等支出394.67万元;所属体育信息中心在“机关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开发费”项目中列支职工岗位补贴109万元。
    6. 2012年,所属北体大将有关专项资金共计1206.33万元,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前支付给施工单位或货物、服务供应商,再通过向对方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转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7. 2012年,局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449万元专项资金拨付承担项目的3家所属单位,并全部计列了支出,但上述3项资金当年实际支出167.85万元,造成多计支出281.15万元。
    8. 2012年,局本级及2家所属单位部分政府采购事项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其中:局本级采购金额474.2万元,所属北体大采购金额459.02万元,所属体育科学研究所采购金额1503.34万元;局本级有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自6月起陆续收到的房产出租收入共计188.72万元,未按规定时限及时上缴国库,而是存入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直到当年11月和12月才分两次上缴。
    2. 2012年,局本级将1个会议的7.48万元支出转嫁其他单位。
    3. 2012年,局本级向下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23.68万元。
    4. 截至2012年底,所属4家单位有299台电脑未配备正版办公软件。
    5. 2012年,所属体育科学研究所和北体大使用的报销凭证中,有173张票面不真实的电子客票行程单涉及金额30.43万元。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及以上会议67个;局本级的4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报人员经费预算的问题,要求将多申领资金上缴中央财政,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范围编报拨付地方使用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应规范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对所属北体大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和所属体育信息中心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北体大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移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按规定使用零余额账户;对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在年终决算时按照实际支出编制本级决算(草案);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对未按规定及时上缴非税收入的问题,要求其今后按规定及时上缴;对所属4家单位电脑未配备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及时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对所属体育科学研究所和北体大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入账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查清事实,完善差旅费报销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体育总局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保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并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体育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体育总局及其所属单位正在制定具体措施积极整改中。

    附件:1.体育总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体育总局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安全监管总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宣教中心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安全监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安全监管总局本级和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91 387.7万元,安全监管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81 197.1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0 190.5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安全监管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1 982.8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1.4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665.59万元,其中2012年10215.0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0625.37万元。上述问题对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安全监管总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编制基本合规,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局本级将应在部门本级编报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共计3120万元,放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编报,作为机关服务中心为局本级提供服务的物业结算收入。
    2.2010年至2012年,局本级未按规定将每年部门机动费使用情况报财政部备案,3年共计动用机动费4630.02万元,其中2012年动用1595.67万元。
    3.2012年,局本级在未编报相关预算的情况下,从结余资金中向2家所属单位拨付1795万元。
    4.2010年至2012年,局本级将本级公务用车预算放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编报,3年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共超出核定的预算额度710.3万元,其中2012年超出294.1万元。
    5.2012年,局本级编报政府采购预算200万元,实际执行政府采购1132.9万元,超预算支出932.9万元。
    6.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自行在项目经费中向扶贫帮扶县人民政府等4家单位拨付资金210万元,其中动用部门机动费18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工作经费和扶贫帮扶等。
    7.2012年,局本级采用以拨作支方式,以委托业务费等名义向3家所属单位拨付项目经费共计312.4万元,但至当年底,实际仅支出2.84万元,造成局本级多计支出309.56万元。
    8.2012年,局本级在“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项目”等2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会议费、书籍修订费等共计295.71万元。
    9.2012年3月,局本级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情况下,为“机关幼儿园教学楼抗震加固改造工程”项目重复申报项目预算1000万元,且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在随后的工程实施中未按项目申报内容进行加固改造,而是在原址进行了拆除重建,重建面积超过批复规模428平方米。
    10.2012年,局本级有21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局本级的85个会议超标准列支618.23万元。
    11.2012年,局本级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15.14万元;自行调剂其他项目支出,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191.21万元;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7.52万元。
    12.2012年,所属宣教中心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宣传教育中心安全文化研究与推广设备”项目部分实施内容。
    此外,局本级在编报2012年度预算时,未对预算资金5525.14万元提出细化分配方案,自行安排到河北煤矿安监局等47个所属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5年至2012年,局本级和所属单位6个基建项目的管理费均在局本级财务账上核算;至2012年底,在未办理资产交付手续的情况下,局本级将在建工程支出和基建拨款核销,涉及金额19 756.54万元,其中2012年386.86万元。
    2.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规给局本级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3个单位职工就餐卡充值共计206.51万元。
    3.2012年,局本级在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船级社等2家单位拨付相关委托工作经费时,未按规定出具税务发票结算,而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作为报销凭证,涉及金额150万元。
    4.2012年,所属5家事业单位未经报批,自行委托机关服务中心下属物业公司将部分办公用房对外出租。
    5.2010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共收取有关工作费用30万元(其中2012年10万元),未列入本单位法定账簿核算。截至2012年底,上述资金已支出22.03万元,主要用于房租、办公经费等。
    6.2012年,局本级将11个会议的45.18万元支出转嫁下属单位,将30个会议的373.74万元支出转嫁其他单位。
    7.2012年,局本级向下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63.4万元。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07个;局本级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天数、人数等问题,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擅自增加出访城市。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将本级预算编报到所属单位的问题,要求今后编制预算时严格执行规定,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对动用机动费未按规定报财政部备案的问题,要求今后动用机动费按程序报财政部备案;对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收回已拨付资金;对超预算额度申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问题,要求收回多领取的财政资金上缴中央财政,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预算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执行;对超范围支出项目经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对虚列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和决算(草案);对扩大开支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对重复申报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核减机关服务中心2012年项目支出预算;对所属宣教中心违规改变项目建设内容的问题,要求履行报批手续,严格项目管理,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对预算编报未提出细化分配方案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在编制预算时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对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不正确的问题,要求对2012年末以前核销的在建工程和基建拨款进行清理;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的问题,要求取消向职工就餐卡充值的做法;对违规使用结算票据报销费用的问题,要求补开税务发票;对所属5家事业单位未经报批出租国有资产的问题,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对未在规定账簿核算的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向其他单位和下属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安全监管总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据实编报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健全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加强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安全监管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安全监管总局已调账处理无预算支出1500万元、虚列支出309.56万元和基建项目会计核算不正确等问题,已责成有关单位补开税务发票作为结算票据。

    附件:1.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旅游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13日至2013年3月19日,审计署对国家旅游局(以下简称旅游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旅游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旅游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旅游局本级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旅游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7 845.95万元,旅游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7 389.8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0 456.1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旅游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7 084.3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8.6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202.57万元,其中2012年3382.2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65.36万元。上述问题对旅游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旅游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或修订6项财务管理相关制度,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并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在不同项目之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涉及金额161.67万元;局本级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108.5万元用于1个与项目无关会议支出。
    2. 2012年,局本级及所属中国旅游研究院在“旅游新业态开发研究”等4个项目中,列支超出项目文本申报范围的支出共计402.85万元。
    3. 局本级在2012年部门预算中,为所属经费自理的非预算事业单位申报专项预算100万元。
    4. 2012年,局本级11个项目政府采购超预算支出901.81万元,另有73万元采购支出未编制相关政府采购预算。
    5. 2008年和2012年两年中,局本级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或公开招标,直接采购印刷品、物业管理、运输服务及委托制作宣传片等,涉及金额共计2494.15万元,其中2012年823.58万元;另有20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涉及金额611.93万元。
    6. 2011年,局本级主办的旅游交易会结余149.73万元,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7. 2012年,局本级7个会议超定额标准支出会议费110.43万元;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费用4.66万元。
    8. 截至2012年底,所属信息中心于2010年申报的旅游基础数据库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1300万元项目资金仅支出28.4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19%。
    9. 2012年,所属中国旅游研究院在课题研究经费中违规提取院基金83.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等支出。
    此外,局本级出国费等4个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旅游发展基金中央本级预算未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26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申报文本中未列示政府采购明细。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有6台工作用计算机未使用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
    2. 截至2012年底,局本级尚未建立软件资产验收、入账、使用、维护等内部管理制度,其中局本级于2012年对中国旅游诚信网等3个项目进行了升级,也未将形成的软件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3. 截至2012年底,局本级有3749.3平方米的房产未在固定资产账中反映。
    4. 2012年,局本级3个会议的65.68万元支出转嫁其他单位。
    5. 2012年,局本级18个因公出国(境)团组由所属单位负担费用179.58万元。
    此外,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在未收到正式发票的情况下,对外支付项目款20.1万元;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会议9个。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预算资金支出内容的问题,要求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相应会计账目和决算;对超出项目范围使用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对为所属非预算单位申报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严格依法编制预算;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确保完整性;对旅游交易会结余资金未按规定收回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将上述资金收回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对个别项目资金执行率低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做好相关前期工作并处理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问题;对违规提取管理基金的问题,要求加强财务管理,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对工作用计算机未使用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的问题,要求按有关要求全面检查和安装正版软件;对自行开发或升级的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要求将自行开发和升级的软件资产进行清理,按规定纳入财务账核算;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按规定补记资产,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账实相符;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旅游局应进一步增强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范性,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旅游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已经整改。其中,未经批准在不同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及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等问题,已调整了账目和决算(草案);部分计算机未使用正版软件、自行开发或升级的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等问题,已为相关计算机安装正版软件,并对自行开发或升级的软件进行清理。

    附件:1.旅游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旅游局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新华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新华通讯社(以下简称新华社)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社本级和所属北京分社、新闻信息中心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新华社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社本级和3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新华社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社本级2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2011年至2012年,所属北京分社办公楼物业管理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253.69万元,其中2012年154.75万元。
    2.2011年,所属北京分社实施办公楼及附楼装修改造项目未执行公开招标,直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涉及金额780.88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社本级将获得股利分红收入9697万元,在所属新闻信息中心往来科目挂账,未计入事业收入;所属中国国际文化影像传播有限公司出售图片稿件等收入1433.52万元,未纳入社本级事业收入核算。
    2.2012年,所属新闻信息中心账面未反映对其下属公司投资10万元。
    此外,2012年,社本级在未编制会议计划的情况下召开二类会议2个;社本级4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境外停留超过规定天数。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所属北京分社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对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纳入本级核算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依法计缴税款;对所属新闻信息中心未反映投资的问题,要求如实反映资产权属情况,调整有关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华社应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全面反映收支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新华社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华社及相关所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社本级少计事业收入问题,已收回款项、调整账目;新闻信息中心少计对外投资问题,已补记入账。
    
    

中科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科院本级及所属软件研究所、遥感应用研究所、电工研究所、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和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以下分别简称软件所、遥感所、电工所、工程热物理所和地理所)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中科院本级和13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科院2012年度拨款预算支出为3 098 088.80万元,中科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298 701.6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99 387.11 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了中科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54 157.3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9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 053.72万元,其中2012年7102.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3 066.5万元。上述问题对中科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中科院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较为重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大部分单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遵照执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2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存款账户划拨资金6152.58万元(2012年1951.71万元)、从零余额账户列支非预算安排的科研项目支出4050.15万元(2012年1959.4万元),不符合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
    2.2012年,所属遥感所从零余额账户列支非预算安排的科研项目支出804.36万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416.91万元。
    3.2008年至2012年,所属软件所在课题资金中以支付会费、物业费等名义虚列支出367万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办公用房使用费714.88万元(2012年210.23万元)。
    4.2010年至2012年,所属软件所和遥感所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费中向外单位拨付应在本单位账簿核算的经费435.2万元(2012年136.2万元)。
    5.2008年至2012年,所属遥感所未执行政府采购,购买数据及处理服务等4331.27万元(2012年921.91万元);2012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未执行政府采购,购买物业管理服务169.48万元。
    6.2010年至2011年,所属软件所在3个会议相关费用中,超标准列支会议费19.15万元、虚列会议费用于办理宾馆消费卡3.3万元、无预算支出纪念品购置费7万元。
    7.2008年,所属地理所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受托代理招标业务的北京中科国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参与投标并最终中标,中标金额50.04万元;2012年,所属电工所在合同金额349.35万元的项目施工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而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8.2012年,院本级2个会议超定额标准支出会议费96.19万元。
    9.2012年,院本级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支出86.86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电工所和遥感所2个基建项目投资超概算共计1650.99万元。
    2.截至2012年底,所属软件所和遥感所未及时将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3个基建项目结转固定资产,涉及投资额21303.19万元。
    3.2010年和2011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未经院本级批准,两次自行用科研成果分别评估作价150万元、250万元对外投资入股。
    4.2010年5月,所属软件所未报经批准,将6700平方米办公用房对所属公司出租。截至2012年底,尚未收取房屋租金。
    5.2010至2012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购买的170.98万元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其中2012年43.98万元。
    6.截至2012年底,所属电工所于2008年租用的208.40亩项目建设用地尚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所属地理所于2010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基建项目尚未办理竣工决算。
    7.截至2012年底,院本级公派留学生生活费及所属软件所、遥感所、地理所的科研课题经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共计7316.69万元。
    8.2010年至2012年,所属工程热物理所在设备采购和委托加工业务中,未按照有关合同执行进度核算成本费用,而是在支付部分合同款后,将余款1018.8万元一次性全部列支,其中2012年524.55万元。
    9.2012年,所属软件所、遥感所、地理所为通过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在课题间相互调整预算支出,涉及1202.42万元。
    10.至2012年底,所属遗传发育研究所、自动化所对2011年度科技经费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仍未进行整改。
    11.2012年,院本级将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费用3.43万元转嫁给所属单位。
    此外,对于8个基建项目,院本级先在2006年以自筹基建项目自行批复,又于2008年上报发展改革委申请立项,获发展改革委批复投资额42 511万元;2012年,院本级25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热物理所和遥感所扩大零余额账户资金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软件所和遥感所扩大科研经费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将扩大开支范围使用的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软件所虚列课题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软件所和遥感所违规外拨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费的问题,要求将违规外拨的资金收回本单位核算和管理,今后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软件所违规列支会议费的问题,要求追回违规列支的会议费,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遥感所和工程热物理所未执行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对地理所和电工所基建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对遥感所基建项目投资超概算的问题,要求上报调整投资概算;对软件所和遥感所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工程热物理所未经批准用科研成果作价入股的问题,要求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今后严格执行对外投资审批规定;对软件所未经审批出租房屋的问题,要求加强房屋资产管理,完善报批手续并及时收取房屋出租收入;对工程热物理所未将购置软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电工所建设用地未办理用地手续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完善审批手续;对地理所完工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对工程热物理所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对财政资金在往来科目挂账的问题,要求限期清理往来款项;对超标准支出会议费、超预算支出出国费、向所属单位转嫁出国费和计划外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科院应加强预算执行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范科研课题支出,严格基本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管理,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科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已经进行整改。对工程热物理所零余额账户违规向基本户划拨资金的问题,该所已对支付的资金进行了清理,并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对工程热物理所和遥感所扩大零余额账户资金开支范围的问题,两所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对遥感所扩大科研经费等开支范围列支的问题,该所已将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在职职工工资的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对软件所虚列课题支出的问题,该所已将违规支出的资金上缴中科院,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对遥感所购买卫星数据未经政府采购的问题,该所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对软件所违规列支会议费的问题,该所已追回部分资金并上缴中科院;对电工所基建项目投资超概算比例过大的问题,该所已办理了调整投资预算审批手续;对工程热物理所未将购置软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该所已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地理所和电工所基建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制定了规范招投标程序相关制度,加强基建项目管理;对软件所、遥感所和地理所的课题结余资金在往来科目挂账的问题,已进行清理并调整了相关账目。

    附件:1.中科院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中科院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工程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工程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工程院本级和所属咨询服务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程院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工程院本级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工程院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9 996.75万元,工程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4 698.65万元,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为5298.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了工程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9 996.7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258.99万元,其中2012年3513.5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047.74万元。上述问题对工程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院本级2012年度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0年至2012年,院本级未经批准,自行扩大4个项目开支范围,列支外地人员住宿费、考勤补贴、讲座制作费、职工电子设备购置等502.88万元,其中2012年241.18万元。
    2. 2010至2011年,院本级提高办公设备配备标准购置100台平板电脑及相关配件,支出合计73.34万元。
    3. 2010至2012年,院本级按照职工报酬总额14%的比例,从日常公用经费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中提取职工福利费163.84万元,其中2012年25.1万元。截至2012年底,上述职工福利费挂账未发生支出。
    4. 2012年,院本级在未编制相关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在“计算机网络运行和维护”项目中列支计算机通用软件购置费65.03万元。
    5. 2012年,院本级未对院综合办公楼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投标,而是将其分为安保和保洁2个项目,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最终由同一物业公司中标,合同金额共计202.96万元;2012年,院本级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4个。
    6. 2012年,院本级2个会议超定额标准支出会议费0.7万元。
    7. 2012年,院本级自行调剂项目支出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超预算支出109.30万元;自行扩大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涉及金额17.93万元。
    8. 所属咨询服务中心自2008年成立至2012年底,累计收入8123.01万元,累计支出5271.65万元,结余2851.36万元,均未按规定编制单位预决算,未纳入预决算管理。
    此外,工程院本级在编报年度预算时,一直未提出“院士科技咨询经费”项目细化分配方案,也未向财政部申请将预算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其中2012年项目支出15 714.70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截至2012年底,院本级尚未建立院士科技咨询项目数据库,导致安排咨询项目时难以择优遴选确定项目。
    2. 截至2012年底,工程院2010年前立项未能按期结题的院士科技咨询项目课题共42项,涉及金额7047.74万元。
    此外,2012年,院本级在未编制会议计划的情况下召开三类会议15个;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使用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对违规提取福利费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公开招投标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对收支未纳入预决算管理的问题,要求按规定编制预算、决算,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决算管理;对未建立院士科技咨询项目数据库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管理,逐步建立项目数据库;对部分项目未能按期结题的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扩大出国费开支范围,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程院应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工程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工程院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目前,对违规提取福利费的问题,工程院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工程院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工程院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度预算执行
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发展研究中心本级和所属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以下简称资环所)、市场经济研究所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发展研究中心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发展研究中心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0 278.53万元,发展研究中心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8043.8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234.6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发展研究中心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0 278.53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566.2万元,其中2012年1571.38万元。上述问题对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研究中心比较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推行公务卡结算等措施,进一步提升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中心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中心本级未经批准,自行在所属单位之间和不同项目之间调整项目内容和资金支出用途,涉及金额90万元
    2.2012年,中心本级人员经费超预算支出77.47万元。
    3.2011年至2012年,中心本级将应采用财政直接支付的人员工资等款项1815.97万元,采用授权支付,其中2012年841.82万元。
    4.截至2013年3月,中心本级于2011年购置的886套办公正版软件仍闲置未用,涉及财政资金20.67万元。
    5.2012年,中心本级在项目中超预算支出会议费72.99万元;中心本级及所属单位1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183.74万元;中心本级在与地方共同举办的1个会议中,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9.27万元。
    6.2012年,中心本级未按规定实行定点采购296.09万元。其中:2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支出84.72万元、使用非定点票务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加盖因公出国人员机票销售专用章的机票报销出国费211.37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所属资环所1个出国团组违反规定,使用由国内单位提供的国外公务签证邀请函,赴国外考察。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自行调剂预算和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执行;对国库集中支付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对于软件闲置的问题,要求尽快开展部署工作;对于未按规定实行定点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于邀请函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审批,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会议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研究中心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探索符合发展研究中心特点的社会课题财务管理模式,并切实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指导,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展研究中心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要求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提出具体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中心财务部门对已报销票据开展排查复审,要求严格控制相关单位支出规模,并着手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附件:1.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国家行政学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审计署对国家行政学院(以下简称行政学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院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考试测评中心和培训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行政学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学院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行政学院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2995.94万元,行政学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2478.3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17.5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行政学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2995.9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2012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136.7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32.81万元。上述问题对行政学院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行政学院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此次审计的行政学院本级和3个二级单位2012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院本级为所属非预算单位申报预算868万元,并自行调剂使用。
    2.2012年,院本级体育馆装修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实际支出1073.22万元,决算(草案)计列2684万元,造成多计支出1610.78万元。
    3.2012年,院本级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出国经费108.9万元,未编入出国费预算;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列支院本级车辆运行费29.10万元。
    4.2012年,院本级物业运行专项3400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按政府集中采购规定采购服务1120万元;1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2年底,院本级有779台计算机使用非正版办公软件。
    2.2012年,院本级未经批准收取学费366.7万元。
    3.2012年,院本级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列支院本级公用经费403.65万元,以抵扣该中心应上缴收入。
    4.2012年,内设机构港澳公务员培训中心收支结余463.41万元未上交学院,而是留存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
    5.2012年,院本级报废处置资产372.96万元,未向财政部备案。
    6.2012年,院本级向所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26.09万元。
    此外,2012年,院本级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人数和天数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预算管理,如实申报和执行预算;对项目支出不实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出国经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预算管理,统一编报出国费预算;对在机关服务中心列支车辆运行费的问题,要求今后纠正上述做法;对物业运行专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的相关规定;对未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部分计算机未按规定使用正版办公软件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尽快更换使用正版办公软件;对未经批准收费的问题,要求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按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对在所属单位列支院本级公用经费,以及内设机构结余未上交学院的问题,要求纠正上述做法,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处置资产未备案的问题,要求报财政部备案,今后应规范执行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对会议管理不够规范、向所属单位转嫁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行政学院应加强项目经费的预算编报、执行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提高预算编报、执行和决算的准确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行政学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所属港澳公务员培训中心收支结余留存机关服务中心的问题已纠正,其他问题在整改中。

    附件:1.行政学院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行政学院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中国地震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3月至5月,审计署对中国地震局(以下简称地震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地壳运动监测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地壳工程中心)、中国地震台网中心(以下简称台网中心)等7家单位以及陕西、甘肃、云南3省地震局,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地震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地震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05年至2011年,局本级在实施“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过程中,将评审专家劳务费等费用转由申请单位或申请单位委托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承担。
    2.2006年至2011年,所属地壳工程中心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支出553.06万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67.41万元。
    3.2009年至2011年,所属台网中心在6个专项中列支局本级图书出版费用108.38万元;在4个专项中列支基本支出2523.78万元。
    4.2009年至2011年,陕西省地震局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支出915.6万元,在职工购房补贴款中列支人员工资、津补贴等费用457.4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由申请单位等承担行政许可费用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停止违规行为;对所属台网中心等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地震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促进有关单位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地震局目前正在整改。对由申请单位等承担行政许可费用的问题,将逐步改变以往工作方式,继续向财政部门申请评审工作经费,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地震安全性评价行政收费许可,保证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对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所属台网中心等单位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中国气象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气象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气象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国气象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中国气象局本级和5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国气象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221 106.66万元,中国气象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74 939.3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46 167.3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中国气象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88 077.1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21%。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7 065.74万元,其中2012年13 260.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961.11万元。上述问题对中国气象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中国气象局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至2012年,局本级为非所属预算单位黑龙江农垦总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气象局分别安排“气象业务建设”等基建项目预算1550万元、1750万元,其中2012年安排750万元、850万元。
    2.2011年至2012年,局本级在“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安排14个省市气象局及所属单位相关补助2510万元,其中2012年1587万元。
    3.2008年至2012年,局本级将以“培训中心3号楼地下车库建设”等名义申领的财政资金2196.7万元(2012年1447万元)用于按规定应使用自筹资金建设的“职工宿舍地下车库”项目。至2012年底,项目已竣工。
    4.2011年至2012年,局本级在无相关预算的情况下,利用所属单位上缴款,自行拨付4家所属单位试点建设款、开办费等共计390万元,其中2012年拨付240万元。
    5.局本级及所属信息中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其中:
    (1)2011年至2012年,局本级未公开招标,直接与保安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协议,合同金额636.24万元,其中2012年354万元。
    (2)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而是采取定点采购、协议供货等方式购买办公设备及相关服务4604.98万元;
    (3)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对1个维护服务项目进行了委托招标,其参股公司参与了投标并最终中标,涉及金额795.6万元。
    (4)2012年,局本级有10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6.2012年,局本级及所属信息中心以虚假单据报销会议费32.51万元,实际用于日常餐费、住宿费等支出。截至2013年3月已支出16.54万元。
    7.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未按规定对部分采购款项等采用财政直接支付,而是采取财政授权支付,涉及金额2572.49万元。
    8.2012年,局本级14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27.22万元。
    此外,局本级直到2012年12月初,才将项目预算4429万元细化到具体实施单位的分配方案上报财政部,导致该项目当年预算执行率仅8.58%。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局本级在当年“事业支出”科目中提前列支2013年办公经费72.79万元。
    2.2010年至2012年,局本级及所属气象干部培训学院未经批准,自行将3处房产交由下属北京气象宾馆、中国气象局招待所等单位经营使用,累计收取经营收益2220.87万元,其中2012年收取866万元。
    3.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在项目尚未初验和合同服务期未满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合同款项656.18万元。
    4.2012年,局本级向下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11.2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为非所属预算单位安排基本建设经费、扩大开支范围使用财政资金和无预算拨款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报预算和使用财政资金;对自筹基建项目申报并获得国家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虚列会议支出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未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对未经批准对外经营房产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对未按进度付款和预付2013年办公经费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向所属单位转嫁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国气象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项目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并加大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规范财务报销行为,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国气象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气象局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研究和进行整改。对自筹基建项目申报并获得国家财政资金问题,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对虚列会议支出套取财政资金问题,已将余款全部退回,并退缴了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同时对2012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进行了调整;对未按进度付款和预付2013年办公经费问题,相关单位已调整了2012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中国气象局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中国气象局2012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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