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审计过程管理
吴丽君(湖北省兴山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1日】
字号:【大】 【中】 【小】

审计质量是指审计人员遵循审计准则的优劣程度,即审计结果达到审计目的的有效程度。具体表现为审计人员的质量和审计过程的质量,最终体现为审计报告的质量。笔者从事基层审计工作25年,伴随审计成长历程,深刻体会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审计过程管理,以提高审计质量。

一、严格审计实施方案管理。强调审计实施方案必须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审计项目目标的差异性、审计范围的全面性、审计内容的针对性,突出审计的宏观性和审计重点。重点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由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报局主要负责人批准执行。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审计事项,无论该事项对审计结论有无重大影响,都要实施审计并如实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获取审计证据。

二、严格审计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制度。强调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应当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重大违纪违规违法、损失浪费行为以及重大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通过判断可能存在重大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或者已经发现重大案件线索;或者已经查实的问题,审计人员必须在做好资料取证工作的基础上,如实向分管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汇报,以便采取应对措施。对于故意中断对线索的追踪;或者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或者帮助被审计对象掩盖事实真相;甚至串通作弊、权钱交易、私下消化的行为,经局纪检监察部门查实认定,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涉及地方政府包括政府部门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宏观调控措施以及政府决策、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计人员必须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汇报。

三、严格审计报告(初稿)集中审核制度。强调审计组起草的审计报告(初稿),必须全面反映审计实施方案所涉及的内容,包括审计查出的全部问题。审计组起草的审计报告在提交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前,必须经局审计业务会议集中审理。审理的重点包括:审计方案的执行情况;审计查处和揭露问题的深度;审计定性和处理的恰当性以及审计建议的宏观价值等。通过集中审理,对审计报告(初稿)作出评价,实行量化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集中审理不达标的审计报告(初稿),由局法规部门根据审理意见督促审计组补充完善。

四、严格审计处理处罚的审定制度。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取得被审计单位的回复后,审计组长应当及时针对被审计单位的回复意见,结合审计报告(初稿)审理意见起草审计处理意见书,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作有关修改、增删及处理处罚的详细说明,提交审定。重点审计项目的处理处罚事项由局审计业务会议集体审定。

五、严格分管领导的责任。强调分管领导要真正深入审计一线,参与审计项目的遴选;参与审计项目目标的确定;参与审计资源的有效配置;参与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参与重点审计事项和内容的审计;参与重点审计线索的追踪与指导;参与对重点审计问题的分析与判研;参与起草审计报告的讨论;参与对审计问题的定性与处理。切实承担起对审计过程全面管理的责任,达到提高审计质量的目的。(吴丽君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