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营改增”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应关注的重点
张华 秦晓梅(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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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国务院从2012年开始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拉开了“营改增”的序幕。自201651日起,“营改增”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根据审计署部署及省审计厅要求,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地积极组织人员检查近年对“营改增”政策落实及开展情况。笔者结合近期参加审计项目的实际经验,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去关注:

一是“营改增”政策目标实现情况。摸清增值税纳税户情况,选取大中小型企业样本及简易纳税和一般纳税方式企业样本,比较“营改增”前后税负变化情况,重点关注行业性税负增加的情况,并分析税负增加的原因,着力推动“营改增”试点,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以及推动统一税制、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等政策目标的实现。

二是有关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工作推进情况。掌握企业执行增值税税率、标准及中央、地方税收分层情况,重点关注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比例提高到50%后,地方政府是否存在变相出台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干预市场主体等经营行为的问题。分析“营改增”试点前后,财政部门对企业财政奖补变化情况、增值税增长情况,对部分财政奖补金额大、增值税增长快的地区,关注地方是否存在利用财政奖补变相返还增值税问题。着力揭示地方和企业不如实上报数据、人为数字造假的问题,促进加强增值税征管。

三是企业执行相关政策情况。以2012年为参照,对2013以来“营改增”企业税收情况进行对比,审查“营改增”前纳税人是否欠税,所得税、附税是否漏征漏缴;重点关注电网、通讯、铁路等网类企业以及其他跨区经营企业的增值税征管情况,选取2家大型企业,揭示人为调整设备投资进项税抵扣地或转移增加值所在地、在不同下属企业间统筹设备投资进项和销项,少缴增值税的问题;着力揭示企业虚开发票和偷逃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通过对2-3家企业近三年税收征缴情况进行比对,深入分析各部门在“营改增”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着力揭示配套制度不完善等体制、机制问题,促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张华 秦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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