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审计机关如何防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风险的思考
刘湘耀(湖北省鹤峰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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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风险一般可以分为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其中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是建设单位和其他被审计单位在项目管理和经济业务处理过程中,所固有的风险以及其内控制度未能避免和发现错弊的风险;检查风险指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检查时未能发现这些错弊,或者已经发现但未引起审计人员足够重视所带来的风险。从一定意义上讲,每个审计项目都有产生风险的可能性。根据当前执法环境和法律背景的变化以及审计质量现状,基层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都必须面对审计风险,必须增强审计风险意识,提高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和规避审计风险。

一、基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风险影响因素分析

(一)审计主体的因素

基层国家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时,产生审计风险主要因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体制是否健全,审计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执行效果不好。如:审计组长、部门复核和专职审理是否执行,审计结果是否按规定征求意见和见面。二是审计业务人员的素质高低、掌握知识的多少、实践经验的多少、工作责任心的强弱也都影响着审计风险。如:查证核实欠深欠细,取证不全不足不充分,证明不力;依据法律欠准确或错用时效已过的法律条款;不执行审计职业道德审计纪律,弄虚作假,隐瞒真情,掩盖违纪违规事实,避重就轻。三是没有很好的实施审计程序,审计的独立性不够,有的基层审计机关成了政府进行竣工结算的机构。

(二)审计客体的因素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客体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相单位。在建设项目管理活动中,产生风险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

一是建设单位风险管理的意识薄弱。由于建设项目管理受传统管理模式的束缚,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风险管理的意识薄弱,没有将风险管理纳入项目管理的内容中。建设单位对项目的管理主要依靠监理单位,缺乏明确的风险管理目标,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在决策过程中主要依靠个人的经验来判断,有些决策缺乏相关数据的支持,带有盲目性,增加了建设单位相关风险。

二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存在漏洞。建筑合同管理的漏洞是建设项目管理的瓶颈。有的被审计单位不重视合同管理,对承包方式、工程量的确定、单价的确定、质量、工期、验收、价款支付、财务费用等没有明确的约定,实施时纠纷一时难以解决形成“胡子工程”。有的对索赔条款重视不够,只重视费用索赔不得视工期索赔,人工、材料不按照规范进行,没有发挥合同在转移风险和再分配风险方面的作用。有的合同的格式不规范,基本要素不齐全,几万元或其他小项目还存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

三是风险信息披露渠道不畅。没有建设项目管理信息,被审计单位就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整个管理活动就存在准确性和适当性的风险。由于基层建设单位专业人员缺乏,加之难以获得风险管理信息,使得建设项目管理的数据可靠性较差。特别是特殊行业的用工、材料设备价格还不太透明,基层建设单位在现场签证确认上存在很大难度和风险。

二、对如何防范基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风险的思考

针对政府工程审计风险产生的上述原因,为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基层审计机关务必采取有效的措施,坚持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统一,把审计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一)树立风险意识,实施综合控制。搞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风险评估,将风险意识贯穿于工程造价审计全过程,并将审计结果和风险相联系。一是要把风险评估作为一个必须的工作环节引入审计计划,按照风险大小确定审计项目的先后顺序,明确审计要点,确定降低审计风险的措施与方法。二是要注重从审计项目计划、人员结构搭配、审计作业流程、审计结果等各个方面监控管理,认真分析任何影响审计的细节,才能得出符合实际的结果。如在一县直单位综合楼基础工程项目,提供的资料比较齐全,工程量有建设方代表和施工单位的签字认可,但是基础换填深度与该区域实施的其他工程存在很大差异,经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钻芯核实,基础石方多计了20余万元。三是严格审查合同、现场签证、验收及设计资料,对工作做到一丝不苟,尤其是对有关数据的咨询和取证力求规范化,并应及时留下审计轨迹。

(二)坚持依法审计,完善制度体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人员应具有很强的法制观念,应将审计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贯彻于审计活动的始终。一是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严把法律法规使用权,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办理的审计事项,吃透其精神,多方咨询,力求使审计结果符合法律的要求。二是应认真执行并完善质量控制体系,认真制订审计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复核和审理制度,使审计事项都能在预定的程序下完结,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三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计人员各自的权力和责任,特别是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的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应充分发挥复核、审理、审计业务会议环节的作用,以达到结论的相对准确,促进工程审计人员各负其责、各担风险。

(三)锤炼业务素质,提高服务本领。审计风险问题归根结底是质量问题,而决定审计质量最直接的因素是人员素质。一是要努力提高基层审计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经常进行典型案例分析和理论研究等多方面的业务交流,使审计人员不断学习和土木工程领域的新知识、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以适应不同工程审计项目的要求,达到高水平的审计效果。二是要加强审计人员的在职培训和后续教育,通过这些提高业务水平,使之能胜任各自岗位,满足审计工作要求。三是要加强审计人员政治素质教育,使其牢固树立客观公正、严格执法、勤政廉洁、无私奉献的高尚职业道德。政府投资审计业务人员应善于倾听不同意见,深入研究合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遇有争议的问题,应进一步深入查证和调查,及时分析判断,彻底弄清事实。认真执行审计纪律,规范审计自由裁量权。此外,沟通技巧的培养,从而使审计业务工作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进行,避免由于个人行为不当引起的风险。

(四)区分管审风险,科学合理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与财务审计有很大的区别,审计的前提是被审计单位提供了合法、真实、完整、有效的审计资料,再利用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及经验,进行综合分析和现场查看。如果被审计单位及其关联各方有意无意地提供了错误的信息,致使审计人员没能及时发现,就可能出现审计结果不准确的现象。因此,应督促建设各方认真履行职责和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从而相对固定管理风险,防止管理风险向审计风险转移。被审计单位审前应搞好资料的移交和签字,认真履行审计承诺制,即对所反映的情况、现场情况的有效性确认、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报审资料的时效性实行承诺,对提供的信息失真、失效,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严重不规范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相关供应商,可以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清除出建筑市场的方法,以净化社会经济环境,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刘湘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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