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审计职业化建设的三要素
戴晓林(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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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职业化建设,就其实质而言,是审计职业文明在工作中的扩张,是审计监督工作走向法制化、常态化、规范化的一个必然的变迁过程和形态。那么,如何实现审计队伍的职业化?诚然,审计队伍职业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布局、整体规划。但是,就基层审计机关目前国家审计队伍职业化建设尚处于初步阶段而言,建设的重点应当围绕审计队伍职业化的基本要素展开,其基本要素指职业信仰、专业素养和职业保障三大要素。

一、职业信仰的养成

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而言,职业信仰的首要内涵是坚定政治信仰,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此基础上,培育审计人员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和对法治的信赖。职业道德是公正执法的底线保障,也是审计队伍职业化的核心内容之一。在审计过程中,应该始终秉承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始终坚守公平正义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的观念,让人民群众在审计工作中看到公平正义,让审计法治精神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将公平正义融入审计队伍职业信仰之中,让正确使用国家治理工具、追求公平正义成为每一个审计人员的自觉行动。

二、专业素养的培育

审计机关作为国家经济监督机关,其职责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审计监督职责必须由专门的机关和人员遵循国家法治活动的特殊规律来履行。审计机关与其他党政机关相比,除了政治属性外,还具有独特的独立性属性。这就要求审计队伍具有专业知识体系,专业化是职业化的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保证审计队伍专业素养的基本途径有二:一是提高审计人员准入门槛;二是加强专业培训。审计队伍的建设既是职业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职业化的重要前提,需要建立一套严格有序、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统一的职业准入标准。

在基层审计机关审计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过程中,严格对照《关于贯彻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意见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热爱审计事业,坚持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并具有四个方面的能力:一是审计核查能力方面;二是计算机应用能力方面;三是文字综合能力方面;四是组织协调能力方面。

三、职业保障的构建

审计职业保障制度包括审计人员的身份保障、职位保障和物质保障。一是完善项目主审制度,赋予主审人员一定的独立性。主审制度,是以一名审计人员主审为主,在审计机关行政领导和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依法相对独立地实施审计的制度。主审制度的突出特点是审计人员相对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克服“定而不审”之弊端。目前在基层审计机关虽然有的推行“主审负责制”,但这一制度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和完全落实到位。二是探索分类管理制度,突出审计人员在审计业务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职业要求,对于现有审计人员进行分类重组,按照工作岗位分为审计专业岗位、审计综合岗位和审计机关行政管理岗位。审计专业岗位是指在国家审计机关中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的人员,是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的主体;审计综合岗位是指在审计机关在日常运行中协助审计人员履行审计职责,从事综合性工作的人员,包括后勤人员;审计机关行政管理岗位是指从事人事、法规审理、行政事务管理的人员。对不同类别的人员,合理确定比例,竞争择优遴选,使审计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注于审计监督工作,重点突出审计专业人员在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三是建立审计人员身份和物质保障制度,维护审计队伍的稳定性。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决定了审计经验的丰富性和审计队伍的稳定性对于依法审计的重要意义,而职业保障体系是保证审计队伍稳定性的重要支柱。健全的职业保障可以使审计人员无后顾之忧地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客观公正、严格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需要建立一套不同于一般公务员的职业保障制度。目前,审计人员仍然沿用的是行政管理模式,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的提高只有通过行政职务晋升来解决,与审计人员的职业属性不符,应该按照职业化标准要求,实行审计人员的审计职务与行政级别剥离,按审计等级进行管理,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德才表现等在合理确定比例的基础上来考核评定审计人员等级,按照等级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以增强职业的吸引力,维护审计队伍的稳定性。(戴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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