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审计项目中开展政策审计方法途径探究
房虹 郝立凤(淄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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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计署审计科研所研究报告对于公共政策审计的定义,公共政策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从形式、事实、价值三个维度,对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系统(政策主体、政策客体、政策环境)、公共政策过程(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终结等)和公共政策的结果和影响进行的监督、评价、建议咨询等审计活动”。从审计署审计科研所提出的公共政策审计“形式、事实、价值”三个维度,可以构建起政策跟踪审计的“三维模式”。一是政策审计的“形式”维度。可将政策的“具体部署”情况作为“形式”维度的审计内容,主要审查相关政策措施出台、组织机构领导、配套政策措施制定、会议(文件)部署落实等方面,包括地方配套文件的制定、会议的贯彻、措施的跟进、任务的分解、运行保障机制的建立、绩效考核办法的制定等。二是政策审计的“事实”维度。可将政策是否得到实质性的“执行落实”作为“事实”维度的审计内容,一般来说,可分为四类:项目类、资金类、指标类和简政放权类。政策执行的“事实”层面具备一定的“载体”承接,包括具体承载项目的开工建设情况、简政放权的具体执行情况、财政资金的分配和发放情况以及经济指标的运行控制情况等。三是政策审计的“价值”维度。“价值”维度是把握和评价政策措施“实际效果”的核心内容,从政策的“价值”维度入手,就是要重点关注资金绩效、政策目标和社会价值的实现。随着政策审计的不断深入和拓展,如何搞好日常审计项目与政策审计的结合,以利于更好的发挥审计机关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我们从形式、事实、价值“三维”的视角,结合审计实践,对在日常审计项目中开展政策审计的方法途径进行了探究。

一、从政策的“形式”层面入手,审阅会议纪要等相关非资料,并利用网络、媒体多渠道获取信息资源

一是查看单位议事规则等资料,掌握决策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包括是否制定了决策制度、制定的决策制度是否规范、对重大经济事项是否履行了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二是查阅党委会议纪要、常委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党政主要领导的批示件、政府签订的合同等资料,主要是发现党委政府违规制定的一事一议的政策。

三是查阅收发文登记簿、印发的红头文件等资料,从文件名和文件内容上,看是否存在违规制定政策的问题。如通过查看收发文登记,发现带有“奖励”、“优惠”、“减免”等字样的文件,从文件名称上,即可初步断定是与政府奖励、扶持有关的政策。

四是利用网络、媒体、使用电子数据筛查等多渠道获取信息资源,发现当地违规制定的优惠政策。如通过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输入“招商引资”、“鼓励”等关键字查询,搜寻发现政府及部门制定的招商引资等优惠政策。

二、从政策的“事实”层面入手,通过实地查看、访谈、调查问卷、延伸调查等方式方法,对政策的落地情况进行审查

一是查账与实地查看相结合。对于重大项目,从项目的申报、审批、立项、招投标,到资金拨付使用、工程结算验收等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审计,在查账的基础上,要对项目进行实地查看,看政策是否真正落地。通过进行现场勘查,查看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等是否与审批一致,是否存在虚假项目或以大建小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项目进度是否按要求进行、是否发挥了预期的效益等情况。

二是座谈、访谈与调查问卷相结合。广泛运用访谈、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民众对政策的真实感受,尤其是对涉及民生的政策。如:在对扶贫等涉农政策进行审计时中,应深入到农村、农户、田间地头,通过发放调查表和与农户面对面访谈,了解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状况,切实掌握百姓对政策执行情况的反应。

三是通过延伸调查,对“文件”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如在对简政放权、企业减负等政策进行审计时,应对照有关“文件”规定,深入行政大厅、审批中心等“文件”具体执行部门,实地查看相关政策是否得到落实,“客户”是否真正体会到了便捷、高效;到相关企业,延伸核实减负政策是否真正得以执行,企业是否真正得到“实惠”。

三、从政策的“价值”层面入手,审阅财政部门的指标文件和重要支出凭证附件,关注项目绩效等情况

一是审阅财政部门的指标文件和重要支出凭证附件。地方党委政府违规制定的各项政策,只要兑现执行,就必然会体现在财政支出中。因此,对财政支出资料进行审计,可以发现党委政府违规制定执行的各项政策。可从查阅财政支出的指标文件入手,发现违规制定执行的各项政策,以及违规政策的兑现情况;同时,对财政重要支出的附件进行审查,可重点审查对企业的各项财政支出,一般来说,地方财政比较困难,很难拿出有限的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对企业拨付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可能是返还土地出让金,拨付资金数额带尾数的,可能是返还的税款或用于虚收空转的资金。

二是对涉及具体项目的政策,要沿着资金走向,从财政拨付资金的源头入手,通过看账等方式,核实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项目建设单位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有无截留、挪用等情况,有无大量资金长期闲置、沉淀,从而使财政资金未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益等情况。(房虹 郝立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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