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审计面临的困难及转型发展路径
陈昌满(江苏省阜宁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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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保障审计已不仅仅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发展的客观需求。新形势下,加快社保审计转型发展,更好地发挥审计服务国家治理功能,已成为摆在审计人员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社保审计面临的困难

现有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之间矛盾突出。首先,社会保障资金覆盖面广,涉及所有干部职工和弱势群体,审计户数多是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的主要特点。其次,社会保障基金种类繁多,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及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基金。第三,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渠道复杂,基金来源有各级财政拨款、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会捐助及基金银行利息收入和基金投资收益等,基金支出有养老、医疗、失业、低保、救灾、扶贫等。第四,管理和经办机构多,涉及部门多。社会保障工作涉及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卫生部门、人民银行、税务部门等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受人力资源和时间所限,审计延伸调查的面相对狭窄,纵深度不够,如果不改变以往的审计组织方式和审计手段,以现有的审计力量将难以有效开展社保审计。

新时期社保审计涉及的范围广,政策变化快,审计难度增大。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审计人员在社保审计中面临的往往是新兴事物,需要“摸着石头过河”,不断学习政策;另一方面,每项政策背后都有其历史背景和客观原因,需要审计人员长期了解和掌握社保政策的演变过程,并加以深入细致地研究分析,对审计人员的专心性和稳定性都有较高要求。

目前社保审计的组织管理和方式方法制约着审计成果的转变。一是计划管理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不利于审计成果的转化。二是社保审计反映的问题多而散,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屡查屡犯的问题。三是社保审计未形成合力。社保审计要追求规模效益,单一确定被审计对象或小范围组织社保审计没有太多的积极意义,要主体突出并注意纵向和横向的联动。四是社会保障资金制度立法不健全,政策存缺陷,审计评价难。五是社保审计缺乏完整的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评价指标,绩效审计开展困难。目前评价指标仅限于保障水平、参保率、赔付率等简单的指标,缺乏行之有效的社保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体系。

二、社保审计转型发展的路径

新形势下社保审计要紧紧围绕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的特点,从社保资金的特殊性质出发,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从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和审计方式四个方面做出调整和改革。

正视社保审计现状。树立正确的社保审计价值观念。社保审计工作是否有价值不在于工作量的大小、项目多少、不在于发现多少大案要案,而在于为老百姓解决了什么问题,要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需不需要作为评价标准。新时期的社保审计要树立“民本审计观”,审计的最终委托者来自于人民群众,受托者要对委托者负责,即审计监督要对人民群众负责,审计监督要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关注民生,维护民权,当好人民群众的“保护神”,通过各种渠道,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

加强制度审计,将促进完善社保制度作为社保审计的重要目标。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整合,改变目前社会保障制度的碎片化现状,打破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分割、区域分割、人群分割的状态,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在特定发展阶段,这些制度和政策大多是城乡分别设计和实施,统筹和融合度相对较低。然而,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劳动力和居民在城乡之间流量增大、流速加快、涉农社会保障制度的供给不足矛盾凸显,重复参保、重复建设、公平性欠缺等问题初现端倪,这就需要在政策、体制、制度层面加快推进城乡统筹。二要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之间的配套衔接,形成梯次保障结构,促进各相关政策措施在保障对象、保障政策、保障标准、保障资金、服务管理网络等环节的互联、互动、互补,形成整体合力。

在审计内容上,注重宏观性和建设性,为宏观决策服务。当前的社保审计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着眼于加强宏观调控,积极推进财政政策与相关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和有效落实。要克服传统社保审计就项目审项目、就事论事的缺陷,发挥审计监督面广、监督层次高的特点,在宏观调控中发挥其他经济监督无法替代的综合性作用。开展对社保资金归集征缴、投资运营、待遇支付的运营全程审计。通过对大量项目进行综合分析,从微观中找出带有规律性、普遍性、倾向性和政策性的东西,实现个别到一般、微观到宏观的提升,从管理、制度上发现和揭示问题,揭示问题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危害、发展的趋势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向政府和有关决策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促进社会保障资金形成良性循环机制,推动建立可持续性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审计方式方法上,根据形势需要,不断创新审计组织方式方法:

一是宏观布局,发挥审计整体合力。定期组织一次“大兵团”作战,打破现有组织架构,改变以往“各自为政”的情况,实现广覆盖。在审计方式上实现“五个统一”,即统一审计计划、统一审计方案、统一审计实施、统一审计报告和统一审计处理,发挥审计的规模效益,形成整体合力,针对社保审计涉及范围广,涉及人社、卫生、民政、公安等各行业数据的特点,探索开展“统一分析、分散核查”的审计模式,即整个项目一盘棋,统一指挥调度、统一质量控制、上下联动、集中分析、分组核查。

二是加强中央审计与地方审计,以及地方审计之间的联通协调机制,将社保审计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实现“整体”功能,并建立各级审计机关社保审计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完善审计计划管理。强化年度计划与规划相衔接的同时,避免和减少审计交叉重复,关注社会保障审计覆盖面,努力实现社保审计全覆盖,确保不留空白和死角。关注热点、难点、焦点等民生问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社保审计价值。

四是不断创新计算机审计方法,创新审计信息化机制。不断创新计算机审计方法,通过研发审计数据综合分析平台、组建数据分析团队及构建数据模型等措施,在审计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提高对社保资金审计的效率和效益,探索以社保信息系统审计为特征的社保审计信息化管理机制,不断推进审计署与省、省与市、县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备的审计数据库,逐步建立联网审计系统,促使计算机审计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高。

五是通过建立规范、系统、科学的社会保障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推行公认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绩效审计,发挥审计的有效治理功能,促进建立基金运营各环节相互制约的运行管理机制,保证资金运营过程中的安全、客观评价资金运营业绩,促进资金最大限度保值增值。

六是注重社保审计人才的长期培养,着眼于专门和专家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社保资金的独特性要求审计人员不仅是一名专家,而且要具备一定的稳定性。应当根据社保审计的工作性质,注重选拔、培养专门和专家型人才,在合理使用社保审计人才时,保证其工作的稳定性。

七是发挥社会审计的力量。国家审计可以将某些审计任务委托给社会审计组织,或在社会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明确要求有关社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社会审计的作用,而审计机关则实施全过程的审计质量监督控制,以保证其工作质量符合国家审计的要求。(陈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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