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补齐“短板”提升审计建议质量
俞腾(山东省威海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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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党委、政府对审计重要性认识的日益加深,审计部门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的角色也愈加重要。然而,作为促进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的重要手段,审计建议却仍往往流于形式,存在“千篇一律”的共性问题。

一、目前审计建议存在的几块“短板”

短板一:审计建议对象错误。主要是存在向被审计单位提审计建议的同时,还在审计报告上向被审计单位以外的部门单位提审计建议,这是不妥的。按照国家审计的审计报告送达渠道规定,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是不向其他有关机关送达的,相关机关无法知悉审计建议的内容。

短板二:审计建议缺乏针对性。空话套话多,文不对题或是从别处生搬硬套来的,没有针对被审计单位实际存在的问题提建议,缺乏事实根据做支持,使问题与建议形成两张皮。这样的建议是审计人员不负责任的表现,不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还会破坏审计形象,降低审计质量,有时还会形成误导,造成损失。

短板三:审计建议缺乏可操作性,过于原则化、笼统化。这样的建议已是当前存在的主要和普遍性的问题,使人看了审计建议后感觉似曾相识,有的人把这种建议戏称为通用建议,在哪个报告中都能用,比如: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降低成本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加强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等等,这样的建议根本没有针对性,也无法落实。

短板四:审计人员站位不高,缺少联想意识。平时不善于将一些微观审计问题与宏观经济问题相联系,总习惯于查错纠弊,就事论事,往往漏掉很多本来很有价值的信息。比如某市财政安排中小学教育经费支出中有700万元拔到教育部门后于年底前又收回财政,这个问题如果单从其表面看就是一个虚列支出,但是按常理财政经费一旦拔出是很难再要回来的,况且这么大的数字不是一般差错,空转一圈必有原因,经审计人员再次深入了解后发现,教育经费支出支持中小学教育是市领导重要年度考核指标,虚列教育支出是为了超额完成指标增长,从而取得政绩。

二、加强审计建议,提高审计质量的对策

(一)审计建议要强调政策性与法规性,增强指导性。审计建议要强调政策性和法规性,不得提出违背财经法规政策规定的建议。如企业投资项目资金不足,审计不得提出“向民间集资”,而应当建议企业“通过向经国家批准、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或者银行融资、筹资、贷款”等途径取得合法资金来源。同时,审计建议还要注意不得超越审计法定职权范围。如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审计不得提出“要向审计机关申报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属于财政部门的职权范围,审计建议应当是“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申办政府采购事宜”。

(二)审计建议要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审计建议要明确、具体、到位,要让被审计单位执行起来有据可依,实际操作中可以参照具体的措施,逐条地进行整改。如某被审计单位存在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的问题,那么针对该问题审计人员提出审计建议时,就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单位的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和申报工作,如实核实资产,加强购置、废置的固定资产登记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而不能一概用“要加强财经法纪意识,增强财经制度”等建议代替。

(三)审计建议要切合实际,表达要简练,准确。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审计建议要切合实际,不要脱离现实存在的问题,说一些与实际关联不大的空话、套话,针对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哪些地方需要加强,直截了当,看得见、摸得着。抓住重点,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文字表述要简洁、精练,让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提出的建议,不断规范行政行为,促使其内控制度更加完善、健全和有效。

(四)积极开展审计回访和后续审计工作。为了督促被审计单位很好地落实,审计人员提出审计建议后有必要进行定期回访,了解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建议的情况。对被采纳的审计建议,可结合实际工作中的落实情况,对采纳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对筛选出的具有宏观指导意义的审计建议,应及时上报给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推动出台相关制度和办法,真正实现审计建议的价值;对未被采纳的审计建议,应分析原因,自我审视,从中吸取教训,以实现审计建议能力的再提升。(俞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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