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现状及应对策略
王欣(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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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是基层单位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监督和评价本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一种行为。但在实践中,内部审计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特别是基层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显得相对滞后。当前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普遍存在着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保障的“三无”状态。仅有为数不多的内审人员也存在着素质参差不齐、审计内容单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本文试图揭示目前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现状,剖析普遍存在的问题的原因,从体制机关层面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审计现状 应对策略

随着经济、政治改革的深入推进,内部审计已渗透到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内部审计正从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向集体、民营企业单位拓展,内部审计的重要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日益显现。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要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受审计力量和人员素质的限制,国家审计机关还未达到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加强内部审计等措施来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已成必然。由于国家机关的审计力量有限,审计对象多,监督面广,审计任务非常繁重,完全靠国家审计机关的力量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非常困难。因此,通过整合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指导内审机构开展工作、运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等措施,是扩大审计监督工作的覆盖面的有效途径。在这种形势下,内审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从防错纠弊,扮演“看门狗”角色为主向高层次的“参谋”、“助手”方向发展;从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为主向注重效益审计方向发展;从以财务报表为中心的财务收支审计向内部控制为中心的内部管理审计的方向发展;从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控制发展;从查账、翻阅凭证向堵塞漏洞,制止损失浪费的方向发展,内审部门能根据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在单位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灵活地开展监督和服务。因此,强化内部审计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项紧迫而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一定要认真抓紧抓好抓实。

一、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现状

(一)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

国务院《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政府部门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审计署颁布《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大都建立了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客观地讲,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内审机构建立以来,内部审计在促进重大经济决策、防范风险、防止损失浪费、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近几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编制部门预算、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等一系列的财政体制改革,一些行业、系统还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会计核算,除一些单位资金量大、基层单位多的行政事业单位保留着内审机构外,大多数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内审计机构要么是不复存在,要么是名存实亡。诚然,造成内部审计成 “聋子的耳朵——摆设”的原因有诸多方面,但归根结底还是对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基层单位的领导普遍存在着一种认识,那就是“审计工作是审计部门的事情,基层单位要内审计干什么”;还有些领导认为单位有纪检组开展监督,再搞个内审机构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还有的单位对内部审计有抵触情绪,觉得内部审计是自找麻烦。这些认识直接导致内审计机构形同虚设。目前,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审机构的设置状况是:教育、卫生等下级单位较多的系统、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均设置了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有专职的审计人员;大部分行政主管部门没有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也没有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究其原因,受体制编制的限制,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基本上是无机构编制、无人员编制、无经费保障,致使很多单位想完善内审计机构,开展起来内审工作,却名不正言不顺,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内部审人员的能力素质普遍偏低

内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不仅要掌握审计知识、财务知识,更要掌握财经法规、法律知识,工程方面的知识,同时还具备计算机审计的能力。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政府改革的不断深入,内部审计所担负的任务更重,范围更广,责任更大,对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更高。但目前内部审计人员现有素质与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监督与评价必需差距比较明显。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最终目标是找出单位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内部控制的缺陷,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为单位领导管理、决策服务。内部审计人员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能力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影响着内部审计功能的实现。这要求内部审计人员是知识结构合理 、全面的复合型人才。目前内审人员总体素质普遍偏低,主要表现在内部审计人员学习能力不高、知识结构单一,缺乏综合审计能力和技巧,缺乏相应的专业培训和后续教育,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审计业务以及最新的法律政策要求,保证不了内部审计的质量。内审人员大多数是年龄较大的财务人员,安于现状,不能自觉地去学习、获取新的审计专业知识,与审计工作日新月异的发展脱节,严重降低了内审工作的质量,也削弱了内审工作的力度。

(三)内部审计管理体制不顺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作为一个监督部门,独立性是必须坚持的原则,只有独立性和权威性才能充分履行职能,在现行管理体制中,这种关系并未理顺。很多单位没有专门的内审部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审普遍采取与财务部门兼设,属于“二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模式,这种职责不分,任务不明,内部审计没有独立性,说是有内部审计其实是“自己的作业自查”,徒有虚名,流于形式;有的虽有专设内部审计和人员,内审人员也不是不作为,而是不让为,今天被叫去打杂,明天被喊去帮忙,忙过来忙过去就是不让忙审计,内审人员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就是“人在曹营心在汉”;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就是名不副实,不务正业;有的内部审计人员受命服务于“主子”,“屁股决定脑袋”,对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当“甩手掌柜”,等等现象,不一而足。

在审计过程中,内审机构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本单位内部管理服务,不可避免地受本单位的利益限制,很难客观、公正的对审计事项发表准确、公正的审计意见。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内部审计,监督苍白无力,权利得不到有效制约,不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基层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内部组织,是本单位成立的,人员也本单位任命的,工资是本单位发的,这种位子、帽子、票子都是由本单位“一把手”说了算的内审计机构,造成内审机构及其人员不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内审机构设置定位不准,内审机构长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设置流于形式,失去了服务的主体和目标。

(四)内部审工作程序不规范

可以说,目前基层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都不规范,工作方式、方法过于简单,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质量较低,使内审工作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监控作用。虽然少数行政事业单位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开展了一些内部审计工作,但是仔细分析将不难发现,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属于一种会计导向型审计,它主要检查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的会计记录是否正确,有无疏忽引发的错误。同时内审既没有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也没有按照规章操作,因而常常使内部审计工作陷入无序状态之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论的正确性,增大了审计风险。从实际情况看,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虽然制定了内审制度,但未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制度,缺少事前的审计计划、事中的审计程序和报告期的审计复核;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不完整,问题定性模棱两可等等。还有一些单位的内部审计停留在一般性的财务检查上,无取证资料、无工作底稿,只出具简单的汇报材料。以上现状的存在,使得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成为一句空话,更谈不上防范风险。从审计结果运用上看,审计的结果没有人看,审不审一个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直接影响着工作质量的提高;从审计服务对象的角度看,审计质量不高,发现不了问题,也降低领导的重视程度;从审计处理上看,内审处罚力度不够,发挥不出应有的威慑作用。内审的一个核心的职能就是对错弊的处理,特别是除弊,可以防止和杜绝人为的、客观的错误,这就需要进行内审处罚,而实际操作中,内审处罚根本难以落到实处。

(五)内部审工作内容单一,技术手段滞后

目前,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局限于以查错纠弊为目的的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采用的是就账查账的传统审计方法,审计范围一般是通过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只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支出是否真实、合法、规范,只起到事后的监督作用。至于资金使用的效益、效果如何,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以强化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为目的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以监督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造价、质量验收为目的的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以提高资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的资金使用效益审计等其他审计工作未得到全方位的有效的开展,难以充分展示内部审计所具有的功能。这一现状,一方面弱化了内审监督强度;另一方面,造成财政资金使用的监控缺位。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行政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必将给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会提出新的要求;单一财务收支审计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不断拓宽自身的工作内容,才能适应现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内部审计技术手段滞后,难以适应工作需要。目前,内审人员大多数对计算机审计不够熟悉,许多审计还停留在传统手工查账的基础上。审计手段落后,不但增加了审计难度,而且效率较低、准确率较差,严重影响了审计作用的发挥。

二、加强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应对策略

内部审计是基层单位的“第一道防线”,内部审计在立足纠弊功能,发挥监督作用;强化控制功能,发挥预防作用;体现评估功能,发挥防护作用;突出促进功能,发挥建设作用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或缺,无可替代的作用,在规范单位内部管理、推动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推动实现良好国家治理起到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免疫系统”的重要防线作用。

(一)加强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审计署正式成立以后,我国就提出了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定了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领导关系、审计任务等问题;后来在《审计条例》中,对内部审计机构又做了进一步的规范。《审计法》确立了内部审计制度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的法律关系。《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全面地规范了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领导关系、审计范围、主要权限、工作程序、内部管理及与审计机关的关系。近年来,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和开展审计工作有些进展。但是总的看,机构组建缓慢,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有些部门和单位至今尚未建立审计机构;有的虽已建立,但只配备了一两名干部,人员与任务很不适应;个别部门和单位在机构改革中,将已建立的审计机构削弱,甚至撒掉内审机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既要考虑是否与其它机构的设置相适应,又要考虑与管理相适应,既能及时向管理者汇报审计结果、提出审计建议,又能在审计项目的选择上体现管理者的意志。因此,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机构的设置,首先要从机构、编制上解决问题,对街、乡、镇,以及如下属单位多,财政财务收支资金量大的系统单位,从机构、编制上明确规定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其他审计业务较少的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对尚未建立审计机构的部门和单位,要督促抓紧把审计机构建立起来。随着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职能的转变,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对下属单位审计监督任务将越来越重,如:教育、卫生、街、乡镇等,因其管理的单位较多,内部审计职能更需要强化。

(二)理顺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管理体制

要明确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领导关系,即内部审计机构要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部门、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本单位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县级国家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全区域的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适应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需要。探索基层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新模式,如上述财政财务收支量大、下属单位多的单位、系统、部门,实行由县级国家审计机关派出审计机构直接进行审计监督,而那些下属单位较少的政府部门,内审工作可由国家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执行。有条件的县审计局可以成立内部审计中心,增设科级领导职数,配备若干名合同性审计技术人员作为协审人员,做好日常对全区域街、乡镇、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并适度安排增加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经费。在街、乡镇、教育、卫生等下级单位较多的部门,由国家审计机关派驻审计机构进审计监督。一句话,对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管,完全可以借鉴审计署的派出审计机构模式,如此,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对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审计监督,另一方面基层审计机关也有了抓手,有效地解决目前基层审计机关人少事多的矛盾,同时也可以扩大审计覆盖面,真正实现审计全“全覆盖”。

(三)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能力素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内部审计所担负的任务更重,范围更广,责任更大,对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更高。因此,提高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内部审计工作队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县级国家审计机关应加强对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定期开展活动,培训专业知识、交流审计经验等。单位内部要建立审计人员培训制度,加快内审人员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起一套复合型的内审人才队伍,更好地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和效率。一是培育内部审计人员良好的职业操守。要教育内部审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内部审计人员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解决问题,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求从事内部审计的人员遵纪守法、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行业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应当保持廉洁,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严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操守。二是引导内部审计人员自觉接受后续教育和自学。要系统掌握审计知识,精通内部审计标准、程序和方法,并能熟练的运用。及时了解和掌握审计方面的政策法规、相关专业等知识以及运用先进审计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能力。要系统掌握财会业务知识,精通财会制度和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能使审计人员通过财务、计算机系统了解到很多的业务轨迹,为审计工作提供线索。同时要加强计算机等现代技术手段的知识更新,了解该信息系统和各种审计软件,通过审计软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做一名有丰富的知识,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的合格内部审计人员。

(四)规范内部审工作程序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必须依据国家的审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的财经法规建立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地位、内部审计的工作报告制度、从事内部审计人员具备的条件、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与考评及各项审计业务的具体程序等,做到有章可循。要从传统的手工审计向计算机辅助审计转变,提高掌握运用计算机等辅助手段进行审计的知识和能力。同时要加快内部审计职业化步伐,放眼世界,许多国家已建立内部审计职业化组织,有的还建立了内部审计职业组织—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也都建立了内部审计协会,县级还没有普及建立内部审计协会。因此,应规定县级审计机关必须建立内部审计协会,加强对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指导、教育培训等工作,制定适合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特征的职业准则,以此来规范内审人员和机构的行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同时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具体指导,如交流内部审计信息、发布技术规范、检查工作质量。规范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工作程序一个最有效的办法是,就是借鉴国家审计的工作程序,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也应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惟有如此,才能彻底解决基层内部审计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五)拓展内部审计内容

目前,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审的目标,仍然是以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为主,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逐步规范,电算化会计的普及和应用使得账务表面的错弊越来越少。与此同时,大量的财政资金投向基层的村、社区,大量的民生项目由基层落实,大量的行政权力下放到基层,可以说,基层的行政权、经济权越来越大,这需要加强对基层的审计监督。在国家审计因面广量大而无法实现全覆盖的情况下,内部审计应积极发挥作,弥补国家审计留下的监督真空地带。因此,基层内部审计机构应及时调整内审的目标和重点,从传统的防错纠弊中跳出来,研究和探索审计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向绩效审计、管理审计领域延伸。内审重点除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应转向审计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到真实、合法、效益三者并重。同是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对民生资金、民生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在更宽的领域、更大范围发挥更大的作用。(王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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