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应对经济社会转型危机的路径和着力点
谭竞翔 (审计署成都办)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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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文章从研究当前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危机的背景入手,阐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治理模式和应对转型危机的平衡结构要素,分析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监督制衡系统,是如何参与到转型危机的应对过程中,提出应将应对当前环境治理、民生、权力滥用等突出问题作为国家审计积极应对转型危机的着力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转型危机 国家治理 国家审计 应对途径
    
    一、经济社会转型危机的背景
    (一)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矛盾现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增长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举世瞩目,201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二位,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度提高,成亿人口脱离极贫地位。与此同时,中国也为经济的迅速发展付出高昂的代价,近年来资源短缺、环境破坏愈演愈烈、腐败现象仍然存在、居民贫富差距拉大等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及国家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负面现象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出现从根本上说是缘于经济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政治改革滞后、行政权力压制和干预民间正当经济活动,造成权力寻租活动的结果。由于人们社会背景和价值观上的差异,往往对于这些尖锐矛盾的由来做出不同层次的解读,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法。在向多元化社会的急剧转型、社会矛盾凸显、不同政治诉求之间争辩趋于激化的时刻,如何防止各种极端派的思潮造成两端对立,如何做到“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就成为关系民族命运的大课题。
    
    (二)矛盾和问题的本质。当前中国出现的大量社会问题和国家治理难题是快速向现代化经济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但全社会对此的看法并不是一致的,一些思潮甚至质疑改革开放的正确性,或者否定国家治理的模式,所以必须认清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的矛盾和问题的性质。
    首先,要分清转型危机和国家治理危机的区别,前者是指经济社会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进而产生各种价值和利益冲突所带来的危机,后者则是指国家在特定时期无法有效地对社会矛盾和冲突进行控制和管理所产生的治理能力的危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快速推进市场化取向的现代化转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从原来相对封闭单一的社会,向一个开放多元的社会转型,这个过程不仅持续不断,而且速度也很快,由此带来大量新的社会矛盾。原有的经济社会关系发生了变化,协调社会经济关系的传统的道德价值发生变化,传统社会规范的约束力不断弱化。人与人之间、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之间的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难以自我矫正,需要国家及时干预,可以看出这些矛盾和危机的本质是转型过程中价值和利益冲突,而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正是应对转型危机的良方。
    
    二、国家治理视角下的经济社会危机应对
    (一)改革是国家治理应对转型危机的核心力量。面对纷繁复杂的中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传统国家治理中自上而下的治理手段在处理这些新问题时显得滞后,如果问题和矛盾积累多了,长期得不到解决,转型危机就会转变为国家治理危机。如针对上访、维权、环保等群体性事件,如果仍沿用“干群矛盾”、“利益纷争”来界定和解释,传统的思维方式所能想到的解决办法也只能是过去的老办法,这些办法也许短期内掩盖问题,但这些问题属于转型危机的范畴,只有国家治理通过体制性改革和重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转型危机,这些问题既不能用过去的老办法来解决,也不能用激进的制度变革来解决。政府和社会经济学家提出的解决途径集中体现在全面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排除特殊利益的干扰,推进市场化的经济改革和法治化、民主化的政治改革,使公共权力的行使受到宪法法律的约束和民众的监督。改革开放能在保持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社会矛盾冲突不断冲击下始终保持政治稳定的历史经验表明,改革是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是产生转型危机的根本原因,但更是实现处理危机,实现国家良治和社会发展的根本方法,是对经济社会转型的一种渐进式的适应过程,即“适应型的渐进式改革”。
    
    (二)国家治理的结构要素。渐进式改革要实现既保持经济社会机制体制改革、法治化、民主化进程持续推进,又确保各类社会矛盾得到缓和与解决,关键在于保持国家治理结构的要素之间相对的均衡。这些要素包括核心价值体系、决策体系、执行体系、政府和社会互动体系、经济发展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应对转型危机,解决国家治理的滞后问题,需要不断地推动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这几个要素都能发挥作用并相互间保持一种均衡,国家治理的效果就会表现得平稳而有效,而同时,这六要素在面临社会转型危机时又有调整自身体制以适应变化的灵活性。其中最能体现平衡的结构要素是政府和社会互动体系。经济社会转型危机的产生是一个动态的持续过程,社会大众对公共决策的参与需求的增加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个人的权利和利益意识不断强化,国家政策涉及不同群体的切身利益时,社会公众要求参与国家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的程度不断深入,所以要增加国家与社会互动。国家治理实际上是政府和社会之间不断互动的一个过程。只有政府与社会之间产生了良性的互动,才能长期有效地实现好的国家治理。在相关行政管理体系改革配套的基础上,通过个人和组织的积极参与,实现畅通而有效的互动,缓解国家和社会的各种冲突。
    
    三、国家审计应对经济社会转型危机的路径
    国家治理的核心在于实现公共权力的有效配置和运行,实现的三项基本手段是决策、执行和监督。国家审计作为国家监督平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持国家治理结构的要素之间的平衡,参与转型危机的应对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促进国家治理决策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审计参与国家治理应对转型危机的重要途径之一是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的力度,揭示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促进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强、审计范围广泛、审计对象层次丰富,充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掌握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和执行情况,能够从宏观和全局上分析社会矛盾问题的根源,有充分的理据提出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从而推动国家改革应对社会转型危机。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国家审计以责任履行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将常规审计和绩效审计紧密结合,注重揭示和反映政策、制度和管理中的问题、漏洞,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解决现实中存在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在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促进国家治理执行体系的规范性不断加强。国家审计通过加大对中央重大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促进中央政令畅通。一是通过对国家财政和公共资金置的决策权与执行权进行监督,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将政府机构和官员的权力约束在人民对其授权的范围之内。二是通过加强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权力行使情况的审计监督,将政府和官员履行受托责任的程度和水平公开披露,促进权力与责任匹配。三是通过揭示和分析违法违纪行为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制度上和管理上的漏洞,更好地从机制上、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杜绝权力寻租。
    
    (三)促进国家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加快向服务型政府机构转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曾经反复申论,最重要的事情是全力“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国家审计通过加大对审计信息的依法公开力度,促进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社会公共资源和政府真正为人民服务,同时,信息公开还可以帮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和了解国家治理的真实情况,为其直接参与到国家政策制定、执行的互动过程提供可靠、有效、直接的信息,满足转型时期公众参与国家治理的新需求。
    
    四、国家审计应对经济社会转型危机的着力点
    国家审计参与国家治理,化解经济社会转型危机,要做到有的放矢,应把当前社会矛盾比较集中、社会大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作为应对措施的着力点。
    
    (一)把对环境治理和资源能源利用情况的审计作为着力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当前全国人口集中的主要大中城市的空气污染、水污染的治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并由此引发民众恐慌和不满的情绪。国家审计不仅要着力于揭示污染企业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监督政府的审批、监督流程,促进环保立法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还要从深层次揭示短期经济效益和破坏式开发的恶劣影响。
    一是将资源和环境审计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资源和环境审计是我国国家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其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这样可以使领导干部在科学发展观思想的指导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注重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和谐与发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需要充分考虑到经济增长与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这两个要素,可考虑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评价领导干部的资源环境履职情况。一要选择合适的评价、分析方法,如费用效益分析法、投入产出分析法等;二要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指标评价体系,如耕地或基本农田保有量完成率、单位GDP 能耗下降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达标率、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三废”处理率等;三要审查、评价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的行为后果,如审查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是否有包庇、放任、纵容重要资源使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审查其决策是否造成资源的重大浪费和环境的严重污染等。二是建立资源环境审计问责制度,加强审计事后问责力度,国家审计一直坚持不断加大资源环境审计的力度,但屡审屡犯的现象却层出不穷。建立资源环境审计问责制度,避免“审计—整改—再犯—再审计—再整改”的怪圈是服务国家治理大局的必然。三是着手建设环境资源审计的制度,应建立一个以审计机关为问责主体,其他机构为辅的审计问责制度,形成审计机关、行政主管部门、纪检部门、司法部门以及社会公众问责的合力,推动资源环境审计问责制的科学、规范和高效运行;在形式上,建立以问责“经济责任审计”为龙头,采取行政问责与法律问责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由向组织问责到向个人问责的转变;在制度设计上,应从对行为问责转向对后果问责,加强事后问责力度。
    
    (二)坚持把维护民生作为国家审计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作为参与国家治理应对转型时期民生问题舆论危机的着力点。当前社会部分群体对于贫富差距大、机会不均等的问题非常敏感,反对势力也常常利用腐败猖獗、弱势群体受损害感日益强烈的情势蒙蔽和迷惑大众,国家审计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做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发挥审计“免疫功能”作用,不仅可以让普通群众切身感受到政府对于致力于维护民生的重视程度和落实力度,引导全社会的正面情绪,更重要的是能够积极探索改善民生,帮助弱势群体,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再者,按照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民生审计已成为当前乃至今后的一项紧迫任务,并且关系到审计维护民生目标的实现。加强民生审计力度,既是审计工作紧扣主题主线、应对转型危机的迫切要求,更是审计履行法定职责的工作目标。
    在当前形势下,一是要明确责任,深入群众。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要把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作为重要指导精神,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密切关注养老、医疗、卫生、教育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关注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以及民生资金的增值保值情况,切实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既投入人力和精力,又要投入感情。二是要注意揭露和查处民生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惩治和预防腐败行为。通过对政府在依法行政、民生政策制定和执行、运行绩效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民生的能力;通过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和社会责任的审计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三是要拓宽视野,促进民生政策和机制体制的完善。在审计中,需要高度关注惠民政策制定是否合理,执行是否到位,效果如何,是否起到了“输血并造血”的作用。审计人员要不断创新审计思路,从高认识,从新入手,从更高更广的角度分析研究问题,分析现行体制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要注重创新组织方式,加强信息化审计。积极创新民生审计的组织模式,努力探索民生审计与各专项资金审计、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等涉及民生事项的审计项目的有机结合,形成审计合力。充分关注民生审计对象点广面多,审计资金总额大,但个体金额却小而分散,涉及环节多、部门多的特点,通过开展计算机审计,不断提高审计效率。
    
    (三)把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将权力关进笼子作为国家审计应对转型时期腐败危机和公众信任危机的着力点。作为国家审计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需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大揭露、惩治腐败的力度,促进领导人员依法行政。一是深化创新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由监督微观财政财务收支向评价宏观经济行为拓展,向检查领导干部经济决策、管理、执行和监督等领导行为的科学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延伸。关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流向以及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轨迹。以政府资金为基础,围绕领导干部履责情况,关注科学发展情况、民生资金使用情况;以审计政府负债为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是否因追求个人政绩,违反科学发展的原则,造成政府负债超过其偿还能力债务,且投入的项目是否符合造福于民、可持续发展原则。二是在国家治理层面提升问责机制地位,增强审计效力,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全面督查落实。对领导干部的违规行为界定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向组织部门、纪检监察、公检法等有关部门提出责任追究依据和建议。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问题责任追究结果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组织考核档案,克服当前追求短期利益的行为,推动建立责任政府。三是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机制,把领导干部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的有关信息公布于众,将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制约的合力,促进社会公众参政议政,提高国家治理的参与面,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对权力监督制约的作用。(谭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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