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审计机关如何做好普法工作
聂雪丽(审计署武汉办)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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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以审计机关的普法工作为主题,通过分析审计机关做好普法工作的意义、审计机关的普法工作现状,对如何进一步结合审计工作实践,做好普法工作提出了一些观点和看法。
    【关键词】审计机关    审计    法制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普法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审计监督、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也是审计事业健康、顺利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做好普法工作的意义
    
    (一)是审计事业发展的基石和保障。
    国家审计是民主法治发展的产物,法制的健全和贯彻落实是审计事业发展的基石和保障。我国国家审计地位源于国家根本大法--宪法。自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来,经过近三十年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目前已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以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为核心,以国家审计准则为工作标准的审计法律规范体系,国家审计有了坚实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基础。审计机关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时,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来进行,法律法规是审计机关作出审计评价和审计结论、进行审计处理处罚时的唯一准绳。
    (二)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担负着维护民主法治、保障国家安全,推动责任、透明、法治、廉洁、公平和正义等原则和理念的落实进而为国家治理发挥积极作用重要的历史使命。结合工作实践开展普法工作,有利于审计机关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依法审计,查处财经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维护正常的财政经济秩序;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服务发展大局的有力保障。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的严峻挑战期。做好普法工作,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审计机关法治化管理水平,有利于国家审计充分发挥国家治理大系统中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功能,是加强审计监督、服务发展大局的有力保障。
    
     二、审计机关的普法工作现状
    
    从1985年开始,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审计机关已经顺利实施完成了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成,审计法治化建设取得巨大成绩。广大审计人员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审计机关全面履行法定审计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国家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被审计单位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审计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审计监督的环境也不断改善。但我们也认识到,审计机关的普法工作仍是一项的长期的、艰巨的历史重任,现阶段审计人员的整体法律素质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差距,依法审计、文明审计的内、外部环境还有待改善,各级审计机关、各位审计人员需要持之以恒、不懈努力。
    (一)审计人员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已建成了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与此相对应的审计人员切实掌握、灵活运用各项法律法规的水平有待提高,广大审计人员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一是要深入学习宪法,进一步深刻认识审计监督的宪法地位,全面履行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二是重点学习并熟练掌握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审计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实质,依法行使审计监督职权,自觉规范审计行为,将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到新的高度;三是深入学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财经、行政和刑事法律法规,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正确应用相关法律法规;四是深入学习机关管理和日常生活领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审计业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廉政建设等领域法律法规,推进审计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二)审计法规规范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审计法规规范体系既是审计人员的开展审计工作的法律依据,也是指导审计人员如何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经过三十年的努力,我国的审计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建成,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要健全审计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审计操作规程,构建国家审计指南体系;二是结合审计工作实践中发现的相关领域法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进一步深入参与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工作,从完善立法的角度,提出制定或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三是进一步提高立法协调水平,加强对重要法律法规草案的研究论证,提出有深度、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发挥审计机关在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中的建设性作用,提高立法工作质量,促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审计法制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是要进一步突出重点,以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国家审计准则等作为重点内容,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作为重点对象,加强审计法制宣传,营造审计工作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的力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三是要把法制宣传工作与审计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结合实施具体审计项目有的放矢地开展,推动被审计单位营造自觉遵守审计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对审计机关做好普法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
    普法宣传教育承担着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职责,是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观念、引导法治行为的重要途径,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审计机关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各级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审计普法工作,警惕普法口号化、浮夸化,坚决落实审计署《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二)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可操作性。
    审计机关要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制工作动态,及时清理现有各项审计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审计规章制度与形势发展相统一,与审计法律规定相一致。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规章制度,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可操作性。一是以依法审计、规范审计的基本原则,制定审计工作指南,推动审计工作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完善审计现场质量检查制度、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审计项目档案质量检查制度、审计内部通报制度,建立审计内部控制体系,推进依法行政;三是加大普法工作绩效考评力度,借助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普法工作步入新的台阶;四是认真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和审计项目回访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辐射作用,大力弘扬民主法治精神。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优化服务,切实提高普法成效。
    在审计署党组“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中心组学习会上,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长刘家义根据十八大精神,结合审计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出了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加大对中央重大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促进中央政令畅通”等十个方面加大审计力度的要求。这十个方面是审计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点工作内容。审计普法工作应与审计工作重点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十项重点工作内容,明确主题、加强宣传,积极做好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切实提升审计成果,提高普法成效。(聂雪丽)
    
    
    
    【参考文献】
    [1]党的十八大报告
    [2]刘家义.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在中国审计学会第三次理事论坛上的讲话.2011.7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袁曙宏 光明日报2012年11月22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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