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国审计法律体系发展——基于国家治理理论视角
刘琪(审计署长沙办)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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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审计法律体系。本文认为,发展我国审计法律体系,应从新形势、新背景出发,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内,以审计的国家治理理论为指导,坚持科学审计理念,从而更好地发挥审计国家治理与免疫系统的功能,为“依法治国”保驾护航。
    关键字:审计法律体系,国家治理
    
    古今中外,法律不仅是治国理政的基本准则,也是维护人民权利的武器。审计权利来自于法律的赋予,审计职能的科学实现也需要法律的监督与指引,因此,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同时,审计法律体系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我国审计法律体系的现状
    
    我国的审计法律体系是由现行的审计法律规范所组成的整体,它伴随着审计机关的设立而产生,并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完善,主要涵盖了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署加强审计法制建设、制定和完善的审计准则、审计指南等。
    从具体的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我国的审计法律体系一个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其他有关的法律条文、审计法规、规章等配套制度组成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从体系涵盖内涵来看,我国的审计法律体系经历了从1982年设立审计机关时的简单规定审计机关的职责范围,到1985年—1988年对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人员、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审计机关的主要职权、审计工作程序、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法律责任等内容,再到1994年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后至今,通过不断完善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监督手段,有效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基本健全了我国的审计法律体系。
    
    二、发展审计法律体系面临的新背景
    
    审计风暴以来,无论是审计署公布的审计工作报告,还是审计结果报告,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审计逐步完成了“从幕后到台前”的角色转变。审计法律体系在审计事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现在,发展审计法律体系面临着新背景,应从新背景出发,走适合我国具体情况的审计法律体系发展道路。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庄严宣布,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而2012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计划的第二年,适逢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同时也是国家审计制度确立30周年。
    审计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法律制度也是在社会主义法律范畴内建立起来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不仅指引着我国审计法律体系的发展方向,也督促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法律体系必须相应地建立起来。
    (二)我国国家审计理论的新发展
    审计理论直接指导着审计工作的开展,因此,应实时关注审计理论的新发展并适时地调整具体工作。2011年7月,刘家义审计长提出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即审计的国家治理论,这是审计理论的又一次新发展。
    从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关系来看,国家审计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需求是推动国家审计发展的动力,国家治理模式决定了国家审计制度的特色,国家治理的目标决定了国家审计的方向,这是对我国国家审计的新定位,也是对我国目前审计发挥国家治理作用的新思考。
    从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定位来看,在实现国家治理的过程中,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分别承担决策、执行和监督控制的职责,协调合作,共同治理国家,而国家审计承担的主要是监督控制职责,因此,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并能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三)科学审计理念的深入
    审计理念对于国家审计的工作具有指向性的作用,审计在审计国家治理理的需要站在国家治理以及健全国家财政的高度开展工作,从而把握好深化审计工作的方向及高度。
    刘家义审计长提出:只有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才能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国家审计的本质、目的、内涵、要求,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审计发展规律,切实理清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目标和思路。
    科学审计理念是审计署领导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审计实践经验,科学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与审计工作的内在联系后提出的又一科学理论,不仅通过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国家审计的本质,在政治思想上为审计人员指明了前进方向,也通过把握审计发展规律明确了审计工作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只有坚持科学审计理念才能更好地充分地发挥审计监督“免疫系统”功能。
    
    三、推动审计法律体系发展的建议
     
    (一)坚持中国特色法律体系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能够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着是党和人民经过90多年的奋斗、创造和积累而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组成部分,中国审计法律体系也是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坚持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要努力深化实践。杰弗逊曾经说过“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审计法律体系的发展是要在深刻领会学习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同时,通过审计实践工作践行并体现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为指导,求真务实地开展审计工作。
    坚持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要总结探索规律。万事万物都有其规律可循,通过领会并实践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积极主动思考,对比分析总结,找出规律并运用到工作中去,在不断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法律制度中,为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做出贡献。
    (二)深刻领会国家治理理论
    国家审计是服务全局、完善国际治理的重要工具,而审计机关的独立性也有利地保证了审计“治理工具”的价值,审计更应该站在国家治理的高度关注国家财政安全、金融安全、能源安全、国有资产安全等,并提出理顺体制、机制的建议,履行“经济卫士”的职责。
    第一,具备宏观与全局意识。国家治理理论,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宏观与全局意识,而这也是深刻领会国家治理理论的前提条件。国家治理本身就是一个宏大的概念,而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部分,站在一个比较宏观的角度看待问题,能更好地发挥功能作用以服务国家治理、改善国家治理的质量与水平。
    第二,理论联系审计具体实践。理论来自实践,最终为实践服务。国家治理理论的提出是无数审计工作者通过审计实践工作总结而成的,只有通过将国家治理理论与审计工作的实践结合起来才能深刻地领会国家治理理论并将理论运用到审计实践中去。
    (三)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
    科学的审计理念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来源于审计实践,并作用到审计实践中去,只有在审计工作中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论,才能更好地更科学地开展审计工作。
    首先,要深刻认识到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意义。科学发展观为审计工作做出指导,只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才能为牢固树立科学理论提供坚实的基础。
    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的是它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内涵,于是,在审计工作中就应从大局、从长远的角度,把审计质量联系到国家经济、环境等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
    其次,实事求是,联系具体的审计工作。国家审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工具,根本目标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审计工作者要深刻意识到中国有自己的国情,有自己的特殊化问题,走中国特色的审计道路是不能生搬硬套别国经验的,而需要实事求是地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审计道路。(刘琪)
    
    
     
    参考文献:
    【1】刘家义,《树立科学审计理念 发挥审计监督“免疫系统”功能》,《工业审计与会计》2009年4月
    【2】审计署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意见,审办发[2012]153号
    【3】蔡春,蔡利:《国家审计理论研究的新发展—基于国家治理视角的初步思考》,《审计与经济研究》2012年3月
    【4】审计署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资料合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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