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同步审计评价体系初探
刘锡平(吉林省安图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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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已是今后发展的取向,这一实践的审计评价成为至关重要的环节。本文针对这一需要,提出同步审计评价的基本原则、标准设计和体系建设。
    【关键词】 经济责任  党政领导  同步审计  评价体系
    
    随着经济责任审计的不断深化,党政领导同步审计已是新的组织方式和基本实践取向。但是,党政领导同步审计不同于个体审计,经济责任相互关联度高,又在各自行使着职责,厘清各自经济责任有着一定的难度。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作为审计成果的重要体现和使用干部的客观依据之一,在相关条例和准则尚未出台的前提下,亟需探索建立和完善同步审计的评价体系、操作规范和量化标准。现就这一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同步审计评价的基本原则
    
    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使用是动态的,任期有着一定的差别。在这种态势下,同步审计需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互为交错,任期责任与任中责任相互体现,这就要求做到互相联系,综合分析,积极探索和创新行之有效的、科学的和易于操作的审计和评价办法,确保在评价上客观公正。为此,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总体考量与区别对待相结合原则。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党政领导履行着相同的经济责任,但在履责中有着一定的差异性。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评价,在审啥评啥的同时,既要把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放在经济社会大环境中总体考量,又要根据领导的岗位和责任特点,合理设置不同的评价标准,对各自的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进行重点评价,做到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的相结合,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和针对性。
    二是集体决策与个人履责相结合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惯例,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建设项目要经过党委集体决策,有些经济建设项目,行政班子再行集体决策,党政领导履行和承担着相应的经济责任。党政领导同步审计评价,既要厘清党政之间的经济责任,也要判断集体与个人的经济责任,从各自职责相互对照,从不同侧面和层次检验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防止有失偏颇,确保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和重要性。
    三是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相结合原则。经济与项目建设决策和党政领导履行经济责任是受客观和主观因素影响而发生变化的,在审计评价中,必须把握影响经济责任履行的各种因素,注重领导干部责任的动态评价,从不同层面、不同时间、党政之间、前后任之间、主管与直接之间进行系统考虑,统筹作出评价,并确保评价体系在党政领导中保持相对稳定,发挥应有效应。同时,根据干部管理的需要和审计内容的拓宽,调整和补充新的评价指标,以增强评价的因果性和依据性。
    四是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对党政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责任落实等履职情况,在评价上要注意操作性。要注重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恰如其分的概括和评价。在评价时,可对其经济责任要素和指标进行分解,采用计分方式,制订相应的权重计分标准,多方面综合评判分析,形成比较准确、全面的数字化评价依据和认识,尽可能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克服评价笼统化、抽象化、简单化和多人一面的弊端。
    
    二、同步审计评价的标准设计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既是成果又是依据,关系到干部管理使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应当建立进一步细化、客观反映经济责任的评价标准。
    在评价标准设计上,按照中央“两办”《规定》的审计内容,从当地实际出发进行设计。首先,建立党政领导经济责任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根据党政领导经济责任的共性和特性,可共同或独立设计评价指标,并实行分级动态调整。应把权力运行、责任落实、守法守规、资金效益、廉政建设等设为一级指标,组成评价标准相辅相成的系统体系。同时,根据一级指标的涵盖面,细划分解为若干二级评价标准,并突出标准重点,分清主次和轻重,使评价项目和标准更加全面。其次,建立党政领导经济责任评价指标衡量标准。要科学设置经济责任评价计分的加权系数,对二级评价指标以计分形式设定评价档次,使各评价档次都赋予一定的权重。同时,根据二级指标的基本数据,确定一级指标的评价等次。一级指标可分为较好、基本、较差等多个等次方式作为评价标准,以体现评价标准的合理性和可信、可用性。再次,科学运用党政领导经济责任评价指标。设计评价标准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对领导的评价,是审计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依据汇总的基本数据和档次,实事求是地用于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评价,防止审计与评价脱节。
    党政领导同步审计评价标准指标,要坚持符合当地实际,并根据干部的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科学设置,也可在大的框架下有所增减。同时,应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时间、不同任期等特点,对评价标准等指标进行动态调整,使经济责任评价既有共性体现,又突出个性,推动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评价更客观,更具有使用价值,最大限度地防范审计风险。
    
    三、同步审计评价的体系建设
    
    党政领导同步审计和评价,为的是科学管理使用干部,根本目的在于促使党政领导守法、守规、尽责,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领导素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尤其要注重评价体系建设。
    首先,明确评价内容和重点。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涉及面宽、涵盖领域广、决策水平和履职能力各有不同,在干部使用上要求比较高。因此,党政领导干部实行同步审计,审计评价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评价体系建设上,首要的是明确评价内容和重点。要按照经责审计《规定》中确定的审计内容,坚持做到审什么评什么,把审计的内容作为评价的内容,防止超范围审计和评价。同时,要突出评价重点,把党政领导的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纳入评价的核心内容,尤其在贯彻经济政策、遵法、守规、经济决策、廉政建设、应负责任等方面作出客观评价,以总体反映党政领导履职的基本情况。
    其次,提升评价敏锐判断力。审计技能决定着审计质量,审计干部的敏锐判断力也会直接影响着审计评价水平。在评价体系建设中,审计干部处于关键环节。为了客观评价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这就需要审计干部具备较高的敏锐判断力、较强的政策法律原则、较好的综合业务知识、不断地积累评价经验和经得起外界因素的影响和干扰,遵循事实进行客观评价。只有在提高审计监督能力的同时,不断增强敏锐度、洞察力、判断力和纪律约束力,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才能使作出的经济责任评价符合客观要求,符合领导干部的守法尽责与否的实际情况,也才能增加经济责任评价的可信度。
    再次,明晰评价原则和方法。评价领导的经济责任是一项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尤其是党政领导同步审计评价,稍有偏颇或脱离实际,将会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或遗留相应的审计风险。因此,在对党政领导同步审计并分别实施审计评价时,一旦确定了评价基本原则,就要坚持遵循既定原则,在原则指导下实行经济责任评价,使评价不违背应有原则。同时,要注意创新和运用评价方法,既要灵活运用,又要保持谨慎。在评价前,做到实施审计与社会调查相结合、独立审计与联席会议沟通相结合等,形成多视角、多方位的方式实施评价,确保党政领导的经济责任评价起到制约权力运行和促进责任落实的作用。
    最后,推行经济责任再评价。党政领导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不仅党委、政府关心,而且社会普遍关注。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需要社会和群众的参与,对审计评价是否客观公正进行再评价。达到这一目的,就需要不断增加审计的公正透明度,不仅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公开,而且要把审计结果和审计评价公开透明,利用民意测验、问卷调查、信息反馈、查询热线等多渠道、多形式对作出的审计评价进行再评价,从中发现问题,收集更多的评价信息,不断完善评价内容、评价方式方法,使经济责任评价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刘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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