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金融审计风险防范作用 解析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瓶颈
易凯(审计署重庆办)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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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营小微企业在为我国国民经济增加就业、活跃市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结构转型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在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国内经济增速下滑的大背景下,小微企业经营发展陷入困境,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融资风险抬头,不良资产比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经济平稳运行。笔者结合近两年来在多家商业银行开展审计所掌握的情况,重点对小微企业融资的发展特点、金融机构的经验做法和暴露出的风险缺陷进行论述,并给出审计政策建议。
    
    一、近年来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融资的基本特点
    
    1.总体规模不断增长,收益贡献稳步增加。近两年来,在国家改善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政策不断出台,相关配套优惠措施向商业银行倾斜的推动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融资规模不断扩大,金融服务内容多样,新型产品陆续出台,切实推动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同时,由小微企业贡献的融资收益在商业银行经营收益中所占份额也越来越大,小微企业户均综合收益水平已经超过大中型企业。
    
    2. 行业投向以实体经济居多,融资担保中抵押和保证占主导地位。审计发现,多家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的行业投向均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反映出小微企业在巩固实体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方面的重要地位。投向从事房地产行业小微企业的比重则在不同银行间存在较大差异,有的银行甚至投入为零。担保类型方面,财产抵押担保在多家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中都占主要地位,其他企业和自然人保证担保也占有相当比例。反映小微企业在提供合规抵押品方面有较大进步,但企业间的保证担保仍占重要地位。
    
    3.风险近年来集中暴露,不良比率显著抬头。2011年以来,多家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均出现风险集中暴露情况。尤其在民营经济相对发达,小微企业数量和融资规模相对较大的江浙地区,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质量出现日益恶化的趋势。部分民营企业主失踪逃逸,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这种趋势。受此影响,进入2012年以后,部分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及增长幅度出现了下降趋势。
    
    二、目前小微企业融资和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国家改进支持小企业金融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2011年以来,我国银行监管部门为引导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解决小企业融资方面的突出问题,陆续出台了以“六项机制”、“四单原则”为核心的多项政策要求,意在加大对小微企业业务条线的管理建设及资源配置力度。但商业银行在下列方面的落实到位程度并不尽如人意。一是未对小微企业业务实行独立会计核算;二是未将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移出存贷比考核范围,从而为小微企业腾出更多信贷资源;三是在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不良容忍度方面进展有限。
    此外,工业及信息化产业部等四部委于2011年6月发布了最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但商业银行的旧有标准普遍更加宽松,加之在标准变更衔接方面不够及时到位,导致较多超标的中型甚至大型企业仍被归类在小微企业中。这一状况既导致小微企业融资统计数据失真,易误导政府及监管部门决策,也使得更多信贷资源未被真正配置给小微企业。
    
    2.信贷资源配置向规模相对更大的中小型企业倾斜,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根据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应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而实践中,多家银行的小企业贷款客户中,余额500万元及以下企业贷款所占比例较低,普遍维持在20%左右。小微企业的户均贷款余额则多超过500万元,甚至达到1000万元以上。由此表明规模相对较大的中小型企业享受到更多信贷资源,针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和规模增长还需进一步加强。
    
    3.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负担过高。商业银行在确定小微企业融资收益时,普遍通过综合收益指标衡量企业给本行带来的收益贡献。由于贷款利率本身受到较多监管关注,上浮幅度受到限制,基层分支机构一般通过中间业务收费来满足对综合收益的考核要求。这些收费普遍依附于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与是否提供实质性服务缺乏联系,从而加重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三、制约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原因分析
    
    1.外部政策引导和配套衔接层面。从外部政策环境看,尽管近年来国家将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提升到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高度,并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推动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解决。但民营企业“融资难”仍是制约其发展的重大瓶颈,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程度有待加强。原因一是政策宣传普及程度不够,延伸调查发现部分企业对开发新型产品、规范收费服务方面的政策了解程度较低,缺乏获取政策信息的有效渠道。二是工商、税务、海关等政府机构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程度仍然欠缺,小微企业经营、财务、信用等方面的信息不透明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也妨碍了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融资服务。
    
    2.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层面。制约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原因在于小微企业融资的高风险、高成本特征。而形成这一特征的源头又在于小微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和无力提供为银行认可的融资担保物。商业银行为应对上述问题采取了多种措施,但同时又形成了新的风险。
    
    一是通过研发创新金融产品,借助成熟网络电子商务平台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但银行基层分支机构在执行中往往对信贷准入把关不严,实际还是通过搜集报表等传统手段了解企业情况,对劣质客户套用网络信贷产品,反而引发风险。
    
    二是发放贷款时允许企业提供其他企业或自然人的相互保证、连环保证,由多户企业形成“担保圈”。正常情况下,互保与联保能起到风险控制作用,但同时也埋下隐患。在经济下行背景下,一旦圈中某家企业无法还款,则容易诱发连锁反应,波及本来经营正常的企业,使整个担保圈陷入风险。例如审计查证的多户小微企业,其自身经营正常,但却因连续对外担保的企业出现风险,引发企业资金链断裂,无力还贷。
    
    三是现行小微企业贷款定价和考核机制与降低融资成本之间存在矛盾。商业银行以“收益覆盖风险”为定价总原则,根据客户风险程度、综合贡献、所处地域和所办业务等情况确定相应利率水平。这一做法有其理论合理性,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上级行对企业综合收益和中间业务收入都有较大权重的考核,部分分支机构为完成任务,以考核指标倒算收入规模,并以各种收费名目收取,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
    
    3.企业自身运作层面。规模小、财务状况不佳、信用条件差等问题是小微企业的共性弊端。近年来全球金融危机及国家宏观调控的持续影响也对企业经营形成了较大的压力。而大量小微企业经营理念不够成熟,在自身实力不足的前提下,过多受到虚拟经济和资本运作高收益的诱惑,通过实体企业抽资和银行贷款等途径将巨额资金投资于房地产开发、民间借贷等高风险项目,造成资金链断裂,借贷本息无法偿还,从而引发信贷风险。
    
    四、审计建议
    
    一是建议有关决策部门和监管机构尽快建立统一的小微企业信息系统。全面反映各地小微企业的经营、财务及信用状况,实现小微企业信息集中管理查询,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为各种扶持政策的落地提供基础信息。同时利用媒体及各种渠道,加大对各种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宣传,注重传播形式和渠道的多样化,尽力使更多小微企业了解并努力争取享受政策。
    
    二是进一步放开限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开办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通过竞争改变民企贷款难的问题。政府机构则应转换自身角色,发展建立新的互助担保和应急救济机制,尝试发展政策性再担保机构,发挥杠杆作用,为小微企业创造良好金融环境。
    
    三是商业银行应采取措施,严格客户准入门槛,强化贷后管理。继续探索内外协作模式下的风险控制手段,选择以优质网络商务平台、担保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代表的良好第三方中介机构搜集客户资信,提高透明度,降低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对银行人力、精力的牵制,特别加强对贷款资金实际用途的跟踪和检查。(易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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