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基于对媒体曝光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两起违规事件的思考
吴岳(审计署兰州办)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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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由于跟踪审计具有突发性、过程性、持续性等特征,审计风险较其他审计项目更加突出,如何有效地加强审计过程控制,切实防范跟踪审计风险,已成为跟踪审计的一大难点。本文从提高认识、强化风险意识,提高审计透明度,创新审计方式方法、优化组织方式等方面提出了一些跟踪审计风险防控的措施,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风险将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灾后重建 跟踪审计 风险防范

    2011年1月中旬,新浪网、腾讯网等各大媒体纷纷曝光汶川地震重灾区甘肃省文县任家坝村受灾群众灾后重建住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灾民新房成危楼。事件发生后中央领导立即作出批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责任人及时给予法律制裁和党纪政纪处分;立即采取措施,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由政府负责重新修建或维修加固,4月底该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受灾群众愉快地搬进新房(文县:再访任家坝,2011年5月3日甘肃日报)。无独有偶,当年5月底,媒体又纷纷曝光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违规将国家下拨的9000万元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资金拨给宏达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引起舆论广泛关注。针对部分媒体质疑,审计署积极回应,6月2日投资司负责人就三台事件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客观指出了审计未发现问题的原因,公布了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今后审计署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的安排(已派员调查核实 正启动问责程序——审计署有关负责人就四川三台县违规将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资金拨给宏达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一事答记者问,2011年6月2日,审计署网站近日新闻)。上述举措充分体现了审计署直面问题、积极应对、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是一次媒体与政府的良性互动,为媒体和社会公众了解事情真相、处理问题和责任追究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两起事件也引发笔者对各级审计机关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审计监督,防范审计风险,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思考。

    一、充分认识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的特殊性,强化审计风险意识

    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是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社会关注度极高,具有极其特殊的历史意义,参审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投身到这一光荣的历史使命中。首先,灾后恢复重建审计不仅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全国人民乃至国际社会都高度关注,参审各单位和审计人员应更加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审计工作能得到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其次,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涉及资金规模大、项目多、地点分散,关系到灾区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再加上灾区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审计所要求的时间紧、任务重,参审各单位和审计人员必须发扬奉献精神,克服困难,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一保一促”(保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不出重大问题,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审计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再次,灾后恢复重建审计采取的跟踪审计方式,是一种全新的审计模式,缺少历史的经验总结和成熟的理论方法体系,需要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工作中不断去探索、去研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积极提升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切实防控审计风险。

    二、加强信息披露力度,做到跟踪审计工作全过程公开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和实施了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公告制度,审计署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布跟踪审计的结果,这对社会公众了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整改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审计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仍需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时效性,不断丰富审计公告的内容。
    对此,审计机关应该认真总结经验,同时进一步加强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宣传工作,创新和完善审计信息披露方式,切实发挥审计结果公告和宣传报道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引导社会公众全面客观地了解和认识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

    三、改变跟踪审计考核机制,引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切实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对象大部分是建设周期较长的投资项目和关系人民最直接利益的民生工程,审计客体的特性就决定了审计必须将审计关口前移。审计形式来说是跟踪审计,审计人员从项目的批复到建设、完工;审计要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参与跟踪,全程跟踪来预防重大问题并避免发生损失浪费,起到差错纠弊的作用。为此,审计机关在研究制定适合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特点的考核机制,使考核机制与“一保一促”的审计工作目标相统一,将审计在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避免损失、完善制度、加快进度等方面的成果纳入考核体系,引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注重多渠道收集信息,关注舆情民意,充分利用审计外部信息资源

    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性质来看,这是一项的政治工程、民生工程,舆论关注度高,国内外媒体全过程普遍关注。一方面媒体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关注度较高,易于发现和反映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审计过程中应当注意关注这方面的舆情动态,及时分析研究,针对有价值的信息和线索,及时调整审计工作思路和重点,立即跟进,将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密切配合,多方位监督和促进被审计单位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媒体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关注度也普遍较高,审计机关应当注重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结合工作实际,吸收和采纳各方建议,调整思路,改变做法,优化审计工作思路,调整审计工作重点;对于个别媒体对审计工作的质疑和猜测,应当及时、正面、积极应对,认真分析,寻找差距,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纰漏,在日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切实改进。
    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内容来看,绝大部分项目是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工程和学校、医院、居民住房等民生工程,灾区百姓的参与的积极性和关注程度较高,项目实施的好坏灾区百姓最有发言权。审计过程中,应当紧紧把握这一特点,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及时了解群众对灾后重建政策制定、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分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关注地方政府信访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当地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群众反应强烈、意见较大的项目和问题,提高认识,密切关注,查深查透,通过审计促进工作、化解矛盾。

    五、明确职责,分清责任,准确定位,注重审计参与的内容和形式

    跟踪审计工作将审计关口前移,由原来的事后审计变为事中,乃至事前审计。审计过程中分析和理解问题的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不确定性因素较以前大幅增加。审计的功能也由事后对违纪违规问题的监督查处转变为事前事中的预防、揭露和抵御为主的免疫系统功能。但这并不意味着审计机关就由原来的事后监督者变为事前事中的咨询者和管理参与者。我国审计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的职能是对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的审计监督。究其本质来讲仍然是“监督”,其预防和抵御功能的实现也应建立在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基础之上。审计工作虽然提前至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环节,但就审计视角而言,还应当建立在被审计单位相关行为和动因之后。这就要求我们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过程中,明确审计监督的本质和职责,准确定位,恰当参与,避免在重建过程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带来的审计风险。

    六、扬长避短,借助外力,注重方法,加强学习,规避由于专业能力不足引发的审计风险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工作,对其进行审计监督不仅需要审计人员具有财务审计等相关的理论知识,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产业政策、惠民政策等相关知识无不涉及其中,单靠目前审计机关的力量很难完全适应。这就要求参审审计机关结合审计项目现状和人员结构,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外聘专家学者和社会中介力量参与其中,优化审计组内部结构,充分发挥外部力量的专业特长,取长补短,规避风险。此外,对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等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应当加强沟通,充分听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借鉴相关专业中介机构的评价鉴定结论,加强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全面客观地进行分析判断,规避由于审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引发的审计风险。

    七、科学筹划、合理安排,强化灾区各级审计机关的责任意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目前,无论是汶川还是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均是由审计署牵头组织,主要由特派办实施。审计过程中,地方审计机关尤其是市县审计机关扮演的主要是“联络员”和“协调员”的角色,参与审计的力度还不够。但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涉及资金量大、项目多、分布零散,仅靠审计署和特派办,乃至省级审计机关的力量很难完成,再加上地市审计机关工作人员长期工作生活在灾区一线,对当地的情况极为熟悉。这就要求在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中要充分调动市县审计机关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审计项目分配上统筹考虑、科学安排,加强对地方审计机关工作的考核与指导,强化其责任意识,在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中切实发挥地方审计机关这一生力军的作用。

    审计风险防控始终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是党和人民交给审计工作者一份神圣而光荣的历史使命。各级审计机关和全部参审人员应当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与风险意识,求真务实、严谨细致,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高标准、严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实现“一保一促”的工作目标,切实发挥审计在灾后恢复重建中的“免疫系统”功能。(吴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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