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投资审计转型升级的思考
赵维中(山东省淄博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6日】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各种深层次矛盾逐渐显现,中央及时作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重大战略决策。而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正是促进调整投资结构、优化投资方向、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举措。审计部门应该主动融入当前工作大局,抓住“转方式、调结构”的历史机遇,推动投资审计转型升级,实现投资审计的可持续发展。

     一、转变审计思维方式,准确把握投资审计的职责定位,在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上转型升级

    过去的政府投资审计,主要停留在工程造价审核上。通过造价审核为政府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是审计作出的贡献,是值得肯定的。但面对政府投资领域多种多样的违规违纪问题,审计的职能作用远没有发挥出来。审计机关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放宽眼界,深入研究政府投资领域的突出问题,更好的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
    政府投资审计应以节约建设成本,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找准审计监督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和切入点,切实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投资领域的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点,开展全方位的、名副其实的政府投资审计,把“免疫系统”理论转化为审计实务的创新实践。

     二、调整审计目标,从单一的真实合法性审计向“立体”的绩效审计转型升级

    在建筑市场管理、经济秩序比较混乱,违纪违规问题大量存在的时期,以查错纠弊为审计的主要任务是审计机关从实际出发的必然选择。随着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越发隐蔽,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适时将投资审计从以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为重点转向以合理性、效益性为重点过渡,将绩效理念贯穿于整个投资审计过程,整体提高投资审计监督的科学内涵。
    审计实践中,应将项目招投标、合同履行、工程价款结算等与投资的“经济性”相结合,将建设资金使用、损失浪费等与投资的“效率性”相结合,将投资决策、建设规模、资产利用等与投资的“效果性”相结合,实现项目审计与绩效审计的有效融合,对项目投资效益进行综合评价,有益于实现投资审计的最终目标。

     三、转变审计组织方式,实现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的有效结合,在整合审计资源上转型升级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集中,带动性强,由于审计资源不足,目前政府投资审计普遍是“抓大放小”,覆盖面过窄,不同程度存在监督盲区。在机构改革、人员编制紧缩的背景下,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是审计机关一个有效的路径选择。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让社会力量参与政府投资审计,一方面可以有效缓解审计资源不足的矛盾,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另一方面国家审计可以从繁重的审计事务中解脱出来,将工作的重心调整到抓审计管理和质量控制,从而取得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双赢”效果。

     四、转变审计处理方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上转型升级

    投资领域的很多问题都是人为造成的,甚至是有关单位、人员故意“打擦边球”的结果。不依法追究责任,就没有震慑力,就是对违法者的纵容,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投资领域各种违法乱纪行为。投资审计要以推行行政问责问效制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层面,将责任追究列入主要工作环节。在审计处理上切实遵循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制理念,对违法乱纪行为早发现、早处理,净化建设领域环境。

     五、调整审计视角,从微观领域向宏观层面转变,在服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上转型升级

    目前,绝大多数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还停留在“就违纪查违纪,就资金审资金,就项目审项目”阶段,政府投资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审计机关应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优势和职能作用,以微观项目审计入手,针对政府投资领域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问题,深层次剖析原因,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层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供宏观决策参考,在深度、广度上实现突破,促进投资审计在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赵维中)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