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和对策
刘晓霞(审计署长沙办)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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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为“任中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任中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形式,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基础上的发展和创新。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相比,任中审计更能发挥审计职能,任中审计实行审计监督关口前移,能防患于未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和防范作用,有效解决“审用”脱节和“先离后审”的问题,使审计成果得到及时、有效地利用。

     然而目前实际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仍然是以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主,任中审计较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而言更加复杂多样,推行任中审计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本文拟就任中审计的难点和解决办法谈几点看法。

    一、任中审计中的几个难点

    (一)任中审计重点对象、时间和审计内容确定难。首先,加强任中审计客观上加大了审计部门的工作量,审计部门不可能对纳入审计范围的审计对象均衡用力,而必须依据一定的原则进行主次安排,突出重点,有目的、有计划的安排任中审计项目;其次,任中审计是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开展的审计,具体在任职期间的哪个时间点进行审计需要审计机关结合审计目标和被审单位具体情况等全盘考虑,统筹安排;再次,任中审计内容要根据审计任务和审计力量的充裕情况来确定。

    (二)任中审计审计取证难。由于任中审计是在领导干部在职期间进行的审计,该审计评价会对领导干部的升迁产生一定影响。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一时对审计产生抵触,很容易指使或插手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书面材料、财务资料等,这将影响审计取证的质量,造成判断错误,影响审计评价的公允性,增加审计风险。

    (三)审计评价难。一是制度上的缺失。目前我国现行法规仅对经济责任审计作了一些原则性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标准均未作具体规定,缺乏一套统一的、具体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对实际工作进行规范,审计评价指标难以量化,给审计评价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各地审计机关结合实际制定的标准在内容和尺度上也不尽相同。二是实践操作中的困难。任中审计属于事前或事中监督,各项经济行为将要或正在进行,执行效果还未见分晓,审计评价存在难度。

    二、解决任中审计难点的对策

    (一)突出任中审计重点,选好审计对象。任中审计重点对象方面,应把掌管经费物资较多、具有保障资源分配权与调节权、负责大项工程建设与大宗物资采购的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以及列入后备干部的领导,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对象,优先安排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的任中审计;对任期过半的领导干部,审计部门应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任中审计。

    (二)确定审计内容,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审计部门可以将任中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等有机结合,采取“一带二”、“一带多”等形式,减少重复劳动,优化审计成果。
    1.任中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任中审计内容以财政财务收支为载体,客观反映被审计对象履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基础设施投入和社会事业投入情况、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情况、政府或部门负债情况、国家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财政管理和财经纪律执行维护情况财务收支相关方面的审计,充分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
    2.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如有的地方审计机关积极探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捆绑式”审计方法,一方地方党政领导接受离任审计,另一位在职的领导干部同时接受任中审计。
    3.任中审计与地方换届选举相结合。任中审计可以避免干部的“带病上岗”,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审计部门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换届选举对领导干部进行任中审计,审计结果报告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提拔、任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对违反单位财经纪律制度的,审计部门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的同时,还应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从中剖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或综合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4.任中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由于当前审计机关面临着审计人员少,审计任务重的困境,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合理调配审计力量,确保审计质量,将任中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项目结合起来同时进行,既突出被审计领导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经济责任,又做到有的放矢,节约审计资源。

    (三)量化评价指标,防范审计风险。目前我国现行法规仅对经济责任审计作了一些原则性规定,审计评价指标难以量化。当前可参考以下几个评价指标进行评价:
    1.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这些指标主要包括:国家下达的经济发展计划、上级下达的任期经济考核目标、行业颁布的经济业务标准、同类先进单位达到的经济水平或行业平均水平、前任离任时实现的经济水平、单位本身历史上的最高经济水平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求考核的一些指标等。
    2.用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评价。被审计单位遵守国家经济法规情况、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按照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对照,很多经济事项不用评价一目了然。
    3.用审计结果进行评价。根据审计结果判明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和效益,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重大投资决策管理效益情况以及其他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刘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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