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视角下的金融审计未来发展趋势探析
郭春伟(审计署郑州办)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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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分析了金融审计的未来发展趋势,并强调未来金融审计应通过做好服务国家宏观政策、促进提高金融监管效能、防范金融系统风险等工作,更好的服务国家治理,推动国家良好治理。
    
    [关键词] 金融审计 国家治理 发展趋势
    
    国家审计的组织地位和组织特性决定了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基本关系。一方面,国家审计一切制度安排服从于国家治理的总体要求,另一方面,国家审计以其独立性、综合性和专业性有效作用于国家治理,相辅相成,实现国家良好治理。作为国家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83年至今,我国金融审计通过对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揭露和查处了大量的违法违规问题,查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同时又通过关注金融业重大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充分发挥金融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有力地促进了金融机构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依法合规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为深化金融改革、稳定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发展,维护国民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2008年自美国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使我国经济遭遇了未曾经历过的重大波折。金融危机给审计工作的教训是,审计机关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发挥免疫系统功能,要从国家层面提出经济安全警示;金融审计要更加关注市场经济运行的枢纽和核心——金融业对整体经济安全的影响,要及时有效地调整金融审计的战略目标和策略。新阶段中金融审计将“以维护安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目标,揭示和防范金融风险,完善金融监管,推动建立健全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和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 。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府职能进一步转换,面对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金融审计应立足服务国家宏观政策、促进提高金融监管效能、防范金融系统风险,更好的服务于国家治理,实现国家良好治理。 
    
    一、立足服务国家宏观政策,发挥好金融审计独立性和综合性的制度优势

    独立性、专业性和综合性的经济监督特质决定了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发挥保障和引导作用,金融审计也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紧扣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这一主题开展工作。审计机关要站在宏观层面上,加大对宏观经济和金融运行的研究力度,要及早发现并找准影响当前或长远宏观经济运行和金融行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发挥好金融审计独立性和综合性的优势,实现宏观服务层次上的新突破,做到更及时地反映风险,更准确地揭示问题,更有效地提出建议。
    1.更加关注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一个金融监管体系应当包括一种识别、监测和控制金融体系风险的机制,重点关注金融体系的风险,不论这些风险的来源或者是由金融机构造成的。未来一段时期内,审计机关要关注金融产品风险、金融监管风险、公司治理风险、财政政策风险、外汇资产风险等系统性风险。在审计工作中要注意将全面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审计银行业与审计证券、保险业相结合,并比较注意和企业审计、财政审计相互配合和沟通,着力揭示金融领域系统性风险。
    2.积极探索评估金融政策。审计机关不能参与制定金融监管政策、货币政策以及财政等其他相关政策,但是可以审查、监督和评估这些政策的执行情况4。实际上我国审计机关已经在监督评估中央出台的宏观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比如在2008年底向社会发布了《审计署关于中央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审计结果》公告,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评估监管政策执行落实效果的同时,审计机关应当更好的发挥金融审计独立性和综合性的制度优势,以客观、公正的立场,积极探索评估相关监管政策的合理性。在重大的金融监管政策出台后,审计机关要及时跟进,评估政策是否适应了经济、金融发展的需要,是否回应了当时客观情况的需求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切实可行的操作性,以此来评价哪些政策措施需要改进,哪些监管政策有漏洞或缺失,需要补充完善等。
    
    二、促进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实现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和再监督

    国家审计应当不断探索和加强对政府能力的测评,促进政府重视和改进自身的能力建设1。作为国家治理的组成部分,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机构是互相支持、互相协作、互相依存的关系,要进一步加强协作,提高监管效率和效果,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再监督功能,积极探索实现对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的测评和监管效果的评价,促进金融监管机构不断重视和改进监管能力。
    1.加强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形成监管合力。要实现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的经常性审计,除了创新组织方式和技术手段外,和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合作,发挥监管协同作用也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加强合作,发挥金融监管机构的风险把握全面、宏观金融分析能力强等优势,合理利用其工作成果,也是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可以考虑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分享现场检查结果,并逐步建立金融监管数据库,实现金融监管的数字化和网络化,进行信息共享。比如将审计机关的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和银监会系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进行联接,实现动态监管共享转变,形成监管合力,从而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和重复监管,以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2.积极探索对金融监管机构监管能力的测评和监管效果的评价。为了维护金融安全,发挥“免疫系统”功能,金融审计不仅要对金融机构进行审计,更应考虑加大对金融监管机构职责履行情况的审计监督。现阶段可以从金融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切入点,逐步探索金融审计新领域新内涵。未来可积极尝试对监管机构开展绩效审计,评价金融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效果,甚至评价金融监管政策的合理性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审计高层次、综合性再监督的作用,对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权力形成有效制衡,促使其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
    
    三、立足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深化对金融机构的经常性审计。
    近年来,金融审计以发现查处大案要案线索为重点,有力地促进了各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和金融风险防范。在继续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大要案线索的同时,面对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金融载体的不断丰富,审计机关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目标,关注影响和冲击金融稳定的各种因素,从体制上、制度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我国金融产业持续高速健康发展。
    1.积极探索事前介入机制。具有宏观性的审计监督,要求我们必须抓住当前的热点问题、新问题,进行审计监督、审计调查,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审计的职能与作用。比如去年对信贷投放过多所带来的潜在风险问题察觉较早,围绕这个问题加强审计监督比较及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只有加强调研,及早发现问题,由单纯的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后与事中并重,才能做到防微杜渐,及时震慑、减少损失,才能及时的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帮助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促进其规范管理,推进其不断发展。
    2.积极探索信息系统审计。要实现经常性审计,就要把专项审计和日常监控结合起来。未来随着金融机构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信息系统的优化整合,未来审计工作也要积极适应这一变化。要积极探索提高加强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审计的能力,结合“金审工程”,依托商业银行的数据集中和信息化,逐步将商业银行的信息实时传输到审计信息数据库,以实现对商业银行的实时监控和检查。通过信息系统审计,一方面,评估金融机构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性,其反映业务经营状况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保证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和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利用其信息系统,及时全面了解经营管理情况和全面风险管控情况,借助信息系统实现全流程监控和跟踪,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相关信息的集中综合分析,全面监控金融机构风险状况,提高集中分析数据的水平和精确打击的能力。从而提高揭示问题的准确性和提出建议的有效性。
    3.发挥地方金融审计工作优势。受历史因素影响和客观条件所限,地方金融机构虽然发展速度很快,但不少地方的金融机构潜在风险仍然很大。受政府干预、地方审计机关自身能力限制等多种因素影响,地方金融审计有被边缘化的趋势。同时随着民间借贷的快速发展,各地也出现了利率高利贷化,部分地区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面对种种影响、冲击金融稳定的不利因素,未来审计署可以考虑通过吸收各地金融审计骨干参与审计署统一组织项目,不断提高其业务技能;通过强化对地方金融审计的培训和分类指导,及时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地方金融工作不断提高审计效率;充分发挥地方审计机关人员相对充足,贴近地方,更了解地区情况等优势,促进地方金融审计工作转型,更好的防范金融风险,确保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推动国家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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