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审计监督 维护党的纯洁性
鲁恒超(河南省审计厅)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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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强调:“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只有不断保持纯洁性,才能提高在群众中的威信,才能赢得人民信赖和拥护,才能不断巩固执政基础,才能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全党都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高度,从应对新形势下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出发,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保持党的纯洁性是先进性的重要体现,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审计机关建设高素质审计队伍的现实需要,更是审计事业健康发展的政治保障、组织基础和精神动力。因此,审计机关要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重要目标和有力抓手,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审计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坚守审计质量生命线、审计纪律高压线、职业道德保障线,当好公共财政“卫士”,以有效的教育、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监督的成果,积极保持、增强、维护和促进党的纯洁性,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免疫系统”功能建设性和服务促进保障作用。
    
    ——以有效的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只有细胞健康,才能保证肌体充满活力,党的纯洁性要以党员的纯洁性作保证。
    
    首先,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健全完善理论武装工作机制,坚持以审计机关党组中心组为龙头、处(科)以上干部为重点,党总支、党支部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的理论武装工作格局。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加强学习和教育引导,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审计机关党的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和延伸到审计监督价值体系之中,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党和人民审计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之中,凝聚在党的伟大旗帜之下。审计机关党支部应强化责任,抓好落实,积极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共产党员”活动,深入开展“提素质、讲道德、树形象”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审计文化建设,培育审计人员“责任、忠诚、清廉、独立、奉献”的核心价值观。
    
    其次,要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鲜明地体现了党的价值取向、执政理念的本质特征。为人民谋利益,保持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永远同人民心连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宗旨的理论基石,也是检验纯洁性的试金石,并且以人民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最高检验标准。教育引导审计机关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认真履职尽责,倾情关注民生,从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从群众生活需求紧密相关的土地、粮食、住房、交通、医疗、教育、社保和环保等方面抓起,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努力把群众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再次,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提升道德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危机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在纷繁复杂的形势和社会环境面前,构筑职业道德保障线,经受住“四个考验”,防止“四种风险”,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永葆党的纯洁性。
    
    ——以严明的纪律增强党的纯洁性。
    
    严明的审计纪律是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守住这条线能够防止党员干部蜕化变质,从而增强党的纯洁性。
    
    一是积极适应审计工作组织方式的转变。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用党章和党内法规严格规范党员行为,讲党性、讲原则,弘正气、反歪风,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形势要求,根据外出审计时间长、就地审计项目多、跟踪审计逐步增加等实际情况,注重加强审计一线审计组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建设,协助审计组领导落实“三会一课”党内生活制度,加强党员干部审计业务能力培养,搞好廉政教育,做好服务工作,围绕审计目标,开展创先争优等主题活动,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为审计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是对审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牢固树立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个人置身于组织监督之下,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就监督到哪里。以建设廉洁高效、节约型审计机关为目标,以规范“三公”为重点,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按照审计规范要求,加强对审计机关所属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的审核监督,及时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规范管理。坚持对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转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下级审计局局长逢离必审,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确保用权为民。
    
    三是全面规范党员干部的审计行为。坚持“让制度看守一切”,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建立良好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人事管理、审计计划管理、审计信息化建设、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机关会务、文秘档案、后勤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审计三级复核制度、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审计督查制度、年终考核制度、执法责任内部考评制度、审计公告制度、审计整改制度、案件线索移交制度、精品审计项目评选等规章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分解质量责任,实行一级抓一级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分头把关,齐抓共管,使每一名党员熟悉制度、自觉遵守审计纪律“八不准”等规章制度,从方方面面规范审计行为,严格质量控制,维护好审计质量这条生命线,防范审计风险和权力寻租。
    
    四是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联系、帮扶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科学严谨,务求实效,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审计机关党组织应发挥综合优势,从精神上激励党员、生活上关心党员、工作上扶持党员,增强党组织对党员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感召力,增强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促进党内和谐。领导干部分头联系党员群众,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掌握思想动态,了解党员群众学习、工作和生活需求,关心切身利益,接地气、通民意、办实事、解难题。每一名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条件塑造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时刻用审计纪律规范言行,拘小节、严操守、不放纵、善慎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自觉抵制金钱享乐诱惑,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刚正不阿的良好形象,自觉维护政治清明、政党清廉。
    
    ——以优良的作风维护党的纯洁性。
 
    作风纯洁是党的纯洁性的具体体现。
    
    一要持续加强审计机关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紧密结合审计人员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加强党员干部作风日常检查,将工作作风与生活作风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个别抽查相结合,对作风不实的党员干部要敢于问责。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对人民负责的形象、推动工作的形象、清正廉洁的形象,树立“懒惰也是腐败,不作为也是腐败,不求真务实也是腐败”的新观念,做到责随职走,心随责走。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审计工作自身发展的要求,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采取新举措,在创新中推进审计事业发展。
    
    二要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引导审计机关党员干部转变思维方式,不断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增强工作原则性、系统性、创造性,以务实作风推动审计工作务实发展。审计机关领导要把“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的作风贯穿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坚持“跟班作业”,身心扑在审计一线,对审计项目实施不间断的指导,有效提升审计监督质量,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建设性作用,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
    
    三要彰显党员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在工作生活中,党员领导干部要保持政治立场的坚定性,道德修养的模范性,履行职责的主动性,精神状态的高昂性,作风建设的务实性,组织领导的民主性,个人形象的廉洁性。始终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生活朴素、勤政为民;始终保持狠抓落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凝聚党心民心,使之成为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审计工作的强大动力。
    
    ——以监督的成果促进党的纯洁性。
    
    当前,在保持党的纯洁性方面,面临着严峻挑战。反映到经济领域,个别领导干部为政不廉,无视党纪规章,责任意识不强;以权谋私、失职渎职、侵吞国有资产等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依然比较严重。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审计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审计人员要肩担道义、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促进公平,以丰硕的审计成果,积极维护党的纯洁性。
    
    一是加大对中央宏观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确保政令畅通。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扣中央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维护财政安全、揭示和防范财政风险为着力点,关注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文化体制改革、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促进各项决策部署和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关注地方财政超收增收收入的安排使用情况,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关注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促进完善转移支付结构;关注县级政府性资金运用情况,促进基层政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二是加大对社会保障、民生领域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促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中心,重点关注“十一五”以来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基本情况,关注各级政府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关注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揭露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社保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促进实现全民共享改革成果。加大“三农”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力度,关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等情况,促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关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技术和农机推广服务体系等情况,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关注粮食主产区财政转移支付、各种涉农补贴等情况,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大中小金融机构、投融资机构的审计监督力度,促进“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先试。跟踪检查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情况和资产质量,揭露查处违规融资、投资、担保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促进地方金融机构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开展业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四是推动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经济权力规范运行。将本级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全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范围,坚持制度覆盖,实行任中轮审或者逢离必审,积极探索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切实把握领导干部权力和责任两个重点,突出责任落实和追究,深化对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以及管理重点项目、分配及使用重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规范经济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尽职、尽责。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转化运用,对审计查出的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方面的问题,及时将相关责任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及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涉及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为上级有关部门完善制度、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鲁恒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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