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地方残疾人专项资金管理的思考
杜永庆 韩玉琴(湖北省秭归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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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为保障残疾人生活、扶持或补助残疾人生产、驾驶、就医、保险、白内障、子女入学、肢体残疾、幼儿智障脑瘫等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十分繁多,资金总额也在不断增长,为全面服务残疾人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但这些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明确现状,辨析原因,提出对策,改进管理,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专项资金的效用。

一、残疾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不足及原因

目前,一些地方在残疾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不足现象,如地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不彻底、就业保障金基金预算编制不合规不科学、地方残疾人专项项目资金年末存量过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扶持残疾人发展生产补助资金存在两年扶持同一户的现象等。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一些主管部门政策掌握不够深,理解不够足。如残联有关人员对就业保障金的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规性把握不准,对国家政策规定理解不够。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也以残疾人特殊群众的角度,将其脱离于地方统筹范围之外,开支标准未严格执行规定政策。二是有的国家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存在困难。如保障金征收中存在企业单位难征收的问题,对机关团体征收保障金也存在全民认识不够、抵触情绪较多的现实,因此以较低的定额标准征收,通过逐年提高的渐进式增加征收入库数额。三是实际使用与预算安排不尽一致。有些省级安排的专项资金实际执行中不能全部落实,有的多年前结余资金始终未安排使用致使资金长年积存于账面,不能发挥专项资金预期效益。

二、加强残疾人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强化就业保障金征收入库。就业保障金是实施保障、扶持、资助残疾人的最重要的资金来源,大力增加就业保障金收入是地方政府残疾人主管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最重要的基础工作。要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法规和文件的社会宣传,促进全民关注残疾人的意识。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确定的公式标准计算人均标准,对国有单位足额征收到位。对私营和个体公司等企业单位要在掌握全部用工人数的基础上,对固定和长期的人员全部纳入征收范围,对季节性用工采用年度用人系数等方式折算后协商征收。

(二)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编制和执行基金预算。按照预算法关于预算编制程序、预算执行、决算的规定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明确的使用范围,依法预算下一年就业保障金投向范围或补助、扶持和奖励残疾人的对象。科学划分保障金使用的类别,按照常年资金使用情况编制较高水平的基金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发挥就业保障金使用效益。

(三)合理处置账面留存的残疾人专项项目资金。按照国家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和地方财政部门的实施政策,认真清理账面积存的残疾人专项项目资金,对无法实施或不需使用的资金上缴国库,对需要实施的在当年安排使用到位。

(四)科学严格管理使用各类专项资金。对扶持残疾人生产、个体从业等重点专项资金要制定管理制度,明确扶持对象、条件和办法。对实施地方统筹的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要按地方政府的要求将资金全部纳入地方管理,统一实施和兑现。要建议地方政府修订统筹管理办法,对残疾人危房改造国家补助标准优于其他农户。对没有连续扶持需要的不能重复奖补,以提高残疾人专项资金扶持和受益的覆盖面,防止资金使用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杜永庆 韩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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