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巧用“四问”法
李道立(湖北省南漳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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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讲过一个寓言,救车辙里的鲫鱼,不需要开辟一条人工运河,导来东海之波。有时候,耐心、细致的一瓢水,问题便会缓解。一瓢接一瓢,问题就日趋解决。家庭关爱、社会关爱,虽求“根本性解决”,却更需充满专业精神、久久为功的一瓢瓢清水。比如,妇联出专门的手册联合出版《如何给远方的孩子打电话》,就挺对路。审计整改亦如此。

看准病根——重“询问”。缺乏沟通、缺乏情感交流,人的安全感、信任感就很难建立,轻则容易自我封闭,产生社交障碍,严重的还会性格扭曲,甚至得上心理疾病,影响健康成长。现代社会无时不在呼唤“常回家看看”,其实解决的关键在于根源,缺乏交流。审计整改在解决“屡审屡犯”上仍然存在同样的问题,这就必须从三个方面加以突破。一是询问专项资金。加强对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预算的审查监督,组织开展科技、教育、计生、卫生、重点项目建设等专项资金的预算审查,并监督执行,加强对审计结论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二是询问督促检查。围绕财政预算管理、社会保障资金、政府投资等审计项目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集中调研,制定了专题询问工作方案,明确了询问重点、询问方法和询问对象,确保询问具有针对性,主题突出,内容准确。三是询问审计结果。依法开展专题询问,是《监督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方式,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机制不健全,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实际,选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题问责。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科学施治——重“追问”。在竞技体育上,想提高一点点成绩其实也很困难。有种有效方法叫利用“边际综合效应”:把大任务拆分,每个环节都尽力谋求边际改变,小收益叠加将会带来大成绩。审计整改落实难,难在政策制度的完善上。一是在投资项目审计中不断追问。从制度机制上对政府投资风险防控进行安排,加大审计跟踪整改力度,健全扬长避短的项目监管机制,从制度上明确部门责任,管好用好项目资金。二是在预算管理审计中不断追问。通过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部分单位没有将各种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各种名义的其他收入等纳入预算管理,“坐收”、“坐支” 、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时有发生,而且这部分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以及其他收入的资金量相当大,督促被审计单位严密各种收支核查审批程序、资产保管领用手续,堵住各种管理漏洞,防范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三是在政策执行审计中不断追问。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和查找制度漏洞,推动健全整改报告制度和督查机制。提高整改效能,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落实专人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管理和检查,建立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台账。充分发挥审计整改推动体制改革和政务公开的作用,促进政府相关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四是在审计整改合力中不断追问。审计整改的关键在改,在于形成审计整改落实的整体合力。针对人大询问中提及的“三公”经费超支、挤占挪用资金难还等问题,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由政府牵头,纪检检察、组织、发改、公安、财政、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组成审计整改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分工负责,信息共享,分类督办,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

巩固情感——重“多问”。当下社会,我们的爱还有很多空白区,我们更多地关心物质,而轻视了情感;更多关注了权益,而轻视了心理;更多关注了治疗,而轻视了免疫。免疫的关键在于循序渐进的反复“问”。不断强化行政程序、制度渠道和社会舆论监督,积极推进审计整改的制度创新。一是建立报告制度,直接问责。建立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机制,分阶段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尤其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提请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工作的形式,直接问责部门负责人。二是推行政府督导,行政问责。将审计结果的整改情况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和考核内容,督促有关审计整改单位按时完成整改。各部门行政“一把手”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审计整改,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三是推进结果公示,公开问责。为了有利于政府加强财政管理服务、人大监督预算服务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审计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对关系民生的社保、住房、文教卫、三农、资源环保等,找准项目,连年安排,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结果公开,促进问责在阳光下运行。(李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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