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主要特点和实施审计应把握的重点
高兰军(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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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和促进中央惠民生政策落实具有重要意义,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为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立了基调,2015年我国将创新机制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要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建设和租赁补贴并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完成全年开工700万套、基本建成480万套任务,其中七成甚至更多一点就是棚户区改造住房。对此,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将棚户区改造情况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工作实践,就棚户区改造和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计谈一点看法。  

城市棚户区改造通过市场化运作,以房地产开发的方式进行改造。首先由政府划定棚户区改造地块,然后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回迁房建设,剩余土地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建设商品房。政府帮助协调拆迁并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大。棚户区改造的关键是土地和资金。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无论是财政投入、建设用地还是税费政策等,都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  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特点决定了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存在许多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对其审计是一项系统而艰巨的任务,其涉及的方向比较多,牵涉的部门和单位也较多,审计人员要保持脉络清晰、思路明确、重点突出,善于抓住关键环节,以极高的责任心投入本项工作。在城市棚户区改造这个系统工程中,资金最关键,其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贯穿于项目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在实施具体审计中,必须紧紧抓住这条主线,结合各相关部门、各单位职责,寻求审计突破口。

一是在资金筹集环节,应全面掌握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各项资金来源和规模,包括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地方发行债券资金、信贷资金等。审查政策融资平台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虚估投资额、编造虚假材料等方式以棚户区改造项目名义骗取银行贷款和企业债券融资。

二是在资金管理和使用环节,应重点审查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是否做到专款专用,重点揭示套取、骗取、截留、挤占挪用、拆借、私设“小金库”、虚列支出、滞拨、平衡财政预算、公款私存、多头开户等方面的问题;重点揭示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资金等方面的问题。税费减免也是资金这条主线上的重点,应重点审查税务、电力、通信、市政、银行等部门,是否存在税费减免、优惠利率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揭示税费减免的背后是否存在项目单位利益输送、弄虚作假和失职渎职问题。

三是在规划编制环节,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超出棚户区改造政策范围及棚户区改造规划是否落实到具体项目中,揭示审批人员由于滥用职权、违规操作以及钱权交易等原因将修建楼堂馆所、工业厂房搬迁、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和其他不符合棚户区界定标准和改造范围的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从而违规享受优惠政策的问题。同时揭示独立工矿区、三线企业、资源枯竭型城市、采煤沉陷区、国有工矿企业、农垦、林区等类型的棚户区,由于缺乏统筹协调、政策标准不一致、资金不足等原因,未纳入当地棚户区改造范围而无法享受优惠政策的问题。审查棚户区改造项目目标责任书内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审查是否存在先报项目,再履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问题。重点关注部分开发企业在棚改项目建设过程中,在未取得规划许可、开工许可,未办理划拨用地和出让土地手续等情况下就匆匆上马。关注项目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变更批准的项目规模和用途等问题。 四是在实施进展环节,重点审查已安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按计划启动、进展缓慢或停滞等问题,并进一步分析进展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重点揭示规划设计不科学、决策失误、工作失职等方面的问题。审查棚户区改造项目目标责任书内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审查是否存在先报项目,再履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问题。重点关注部分开发企业在棚改项目建设过程中,在未取得规划许可、开工许可,未办理划拨用地和出让土地手续等情况下就匆匆上马。关注项目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变更批准的项目规模和用途等问题。  五是在征收补偿和安置待遇落实环节,重点审查拆迁补偿款是否按规定标准落实到位,拆迁公司所取得的拆迁安置资格是否符合规定,重点揭示私营企业和个人通过虚报工程量、虚报拆迁面积等各种不正当手段取得拆迁安置资格,骗取征收补偿款和安置住房,开发商拖延建设安置住房、坑骗回迁户、侵害棚户区改造对象合法权益,项目单位以扩大保障范围、乱发津贴补贴等方式违规处置安置住房和使用补偿、补助资金等问题。 六是关注安置房建设质量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问题。城市棚户区改造为的是让城市低收入家庭能够改善居住条件,关键的一点就要保证住房质量和配套设施的完善,防止变成了一堆无法入住的“烂尾房”。质量关乎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一直受到广泛关注。因此,审计人员要围绕让城市低收入家庭“不仅住得上,而且住得好”的目标,关注安置住房的建设质量及配套设施完善情况。审查开发企业在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等手段牟取暴利,工程质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是否存在从事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有关人员与建筑企业勾结导致房屋质量差,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安置房配套设施不完善、地址偏远、交通不便等问题。

住房保障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是重要的公共资源,只能针对住房困难群众提供,决不能成为少数人谋利的工具。我们审计部门要勇于担当,深入开展项目审计,维护住房保障实施的公平公正,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建立健全,如实揭露这些建设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同时,通过审计,发现的问题警示各级管理部门完善资金监管和保障房分配使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严格审批,精细管理,强化跟踪,把好准入审核关,防止鱼目混珠、跑冒滴漏,使宝贵的民生资金用得其所,把好事办好,真正使需要帮助的住房困难群众受益,完成国家对人民做出的承诺。国家审计也将继续强化监督,做好跟踪审计,当好保障性安居建设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的守护者!(高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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