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要运用好三种思维
李俊平(湖北省荆州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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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监督全覆盖,是加强审计监督、履行法定职责的新要求,是审计机关在新形势下所面临的新课题。如何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笔者认为要注意运用好“辩证、法治、专业”三种思维。

    一、运用好辩证思维,全面谋划“全覆盖”

    辩证思维要求用全面观点、发展观点、矛盾观点正确地看待问题,善于用辩证方法把握和处理矛盾。审计监督全覆盖,核心在于“全”,体现在覆盖的审计对象、领域、内容以及审计职责和任务是全面的。这就要按辩证思维要求,洞察、总揽和驾驭全局,对审计工作的全面性、长远性和根本性进行战略谋划,处理好全局与局部、动态与静态、长远与当前、历时与即时、重点与非重点、目的与手段、规范与创新的辩证关系。在“全覆盖”的谋划上,要按照“全面覆盖、统筹纵横、动态调整、突出重点、消除盲点”的原则,着重搞好两个方面工作。

    一是从长远看,要在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基础上,建好审计对象信息数据库和审计项目库,结合审计资源状况和审计需求,着眼当前,适度超前,深度思考,统筹兼顾,科学布局,制定好审计期间规划,对审计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分阶段、分步骤、分层次,有计划地安排各项工作。

    二是从短期看,要以审计期间规划为统领,结合当年当地实际,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围绕经济工作中心,围绕领导关心的难点、重点问题,围绕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选项、立项,满足服务大局的需要,制定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周密安排当年审计工作。

    二、运用好法治思维,全面实施“全覆盖”

    法治思维要求用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和法治逻辑理性地思考问题,善于用法治办法把握和处理矛盾。审计监督全覆盖,灵魂在于“法”,体现在审计监督主体和对象、审计监督职责和权限以及审计监督依据和程序是法定的。这就要按法治思维要求,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尊崇法治精神,严格遵循法治逻辑,坚定奉行“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治准则,坚持依法审计、依法治审,做到审计监督不缺位不越位,避免不作为和乱作为。在“全覆盖”的实施上,要按照“全面依法治理、全面依法办事”总要求,着力做好两个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全面依法审计。在审计监督对象和事项确定上要依法有据,不能片面强调“全覆盖”而突破法定的范围和政策界限;在审计项目具体实施上要依法进行,切实做到依法核查、依法取证、依法定性和依法处理;在“合理不合法”等疑难问题处理上要坚持法律精神,不能死抠法律条文,把依法审计与实事求是统一起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审。要从严要求“讲规矩”,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特别是要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杜绝不当的审计执法行为,严守审计质量“生命线”,切实防范审计风险。

    三、运用好专业思维,全面深化“全覆盖”

    专业思维要求用专业知识、专业精神和专业标准谨慎地审视问题,善于用专业技法把握和处理矛盾。审计监督全覆盖,关键在于“专”,体现在审计监督队伍、审计监督模式、审计监督方法和审计监督手段是专业的。这就要按专业思维要求,固守审计独立精神,保持审计怀疑态度,恪守审计职业准则,运用审计专门方法,有效进行审计判断、审计评估和审计核查,根据客观事实和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在“全覆盖”的深化上,要把账项基础审计与制度基础审计、全面审计与抽样审计、手工审计与计算机审计结合起来,着重把握三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运用好审计专业判断。将审计专业判断贯穿于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报告的各个阶段和环节,切实搞好风险评估、重要性水平确定和内部控制测试及评价,提高审计专业化程度和水平。

    二是要运用好审计重要性原则。从宏观上讲,应重点关注国家方针政策措施的遵循性,政府资金或公共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从微观上讲,应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活动、经营活动、管理活动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活动。

    三是要运用好审计技术手段。注重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探索数字审计,深度运用AO、OA系统功能,扩大联网审计范围,全面深化办公自动化,促进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李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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