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审计结果运用的思考(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审计局)
黄有水 胡昌田(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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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各级审计部门从依法治国的高度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客观上为规范权力行使、推进依法行政、反腐倡廉、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上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体制机制层面上的原因,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在审计时效、评价标准、责任界定、结果运用机制等多方面存在不足,导致取得的效果并不明显,直接影响了审计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了到审计的权威。
    
    一、审计结果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审计结果运用没有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 以致审计结果得不到真正利用。部分领导干部对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视不够,以致于组织人事部门没有真正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干部监督管理之中,评价和和任用干部只是委托审计机关走走形式而已,没有认识到审计结果的关键作用,观念上的误解妨碍着审计结果的转化,对审计结果运用没有给予充分的支持,最终导致资源浪费。
    
    部分审计部门未能较好地宣传审计结果, 以致审计结果得不到广大支持。由于部分审计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各界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缺乏了解或认识上存在片面性,还有少数单位和群众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只不过走过场摆样子,工作上也就得不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从而没有树立公正、客观的审计部门工作形象,增强审计的权威,没能很好赢得领导机关的支持和信任。
    
    经济责任审计运用的配合机制不完善,以致审计结果得不到合理转化。从实际来看,虽然各地方都成立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计部门,但由于审计结果运用的主体分散在多个执法执纪、组织人事及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各成员单位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识不统一存在着偏差,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缺少权威、统一的法律法规,对于审计结果运用的程序、方式、责任和相关方面的界定都较为模糊,操作性不强,在审计结果运用上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没有形成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因此,大多数情况下只是由审计机关对审计结果的运用进行跟踪监督。由于审计机关在结果运用上既没有人事任免建议权、也没有党纪政纪处分建议权,以致审计结果无法落实,出现了相同问题屡查屡犯的现象,既浪费审计资源又阻碍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还降低了审计威慑力。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不够重视, 以致审计结果得不到有效利用。审计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揭示着被审计单位财务运行、制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若采取针对性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从体制上防范于未然,对于自身的发展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但在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工作中,大多数是“先任后审”,主要原因是组织人事部门一般在干部调整安排到位后,再通知审计部门造成的。接任者虽然在审计过程中积极配合,但对审计结果认为不是本人在位形成的,自己没有任何责任,误认为“新官不理旧事”,对于审计整改不重视、不理解,致使审计工作流于形式,虎头蛇尾。此外,部分被审计单位误解审计结果运用的意义,不认同。
    
    二、健全审计结果运用的保障机制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既是一项敏捷性强的工作,也是一项制度创新的工作。要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必须建立和健全运用的保障机制,确保审计结果运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切实增强领导对审计结果运用的关注程度。在审计过程中,通过及时编写审计要情、送阅件和审计工作简报等方式,向领导汇报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将审计发现问题提前向领导报告,实现结果运用前移,使得审计查出的问题更早进入领导视线,密切关注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和制度上的纰漏,及早得到解决。在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要进一步总结提炼审计结论,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一些在每年审计中都存在的共性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提出了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办法,形成有较高价值的审计成果,将审计成果装订成册,及时呈送给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提供给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为领导决策提供翔实依据。
    
    完善配合机制,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成员单位职能联动发挥。一是审计机关提高审计质量。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审计质量终身负责制,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做到让成员单位充分认可审计结果,让被审计对象充分信服审计结论。二是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审计结果运用在干部选拔上。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考核任用结合起来,对干部进行全面的评价,将审计结果写于干部考察材料,归于干部实绩档案,切实做到审计结果与干部任用一一对应。三是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向经济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计机关)反馈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同时,审计机关应努力提高审计结果转化的时效性,对于审计中发现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以及违反廉政规定和涉嫌犯罪的行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不得拖延、隐瞒,不得避重就轻,更不得以经济处罚代替党纪政纪制裁或法律责任的追究。
    
    健全公开制度,创新扩大审计结果运用的方式和方法。一是实行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将审计结果公开,在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增强审计结果的宣传力度,引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扩大审计影响。另一方面有利于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审计问题的迅速整改落实。二是建立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归纳、总结工作,并形成综合性审计报告,经过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促使审计单位和审计对象认真反省,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宣传、推广先进的工作经验和好的管理办法,促使审计单位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各级党委政府应将审计结果运用落实情况纳入整改督办事项,促进审计结果切实运用。(黄有水 胡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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