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全覆盖”拓展“审计空间”(湖北省竹溪县审计局)
刘颖(湖北省竹溪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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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揭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篇章,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审计监督的定位,强调了审计监督要严格依法,强化了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进一步做好审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审计工作赋予了新使命,明确了审计机关要发挥审计的保障作用和监督作用,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强化审计工作制度保障,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极大提升了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按照要求,审计部门应着眼大局,提高认识,在薄弱的村级审计工作中要发挥应有的作用。作为国家设立的专职审计部门,在审计经验上应当比其他部门具有更多、更丰富的经验,在对审计法律法规、审计理论和审计程序上具有更深刻的理解、研究和把握,因此,有必要把村级审计纳入监督范围,切实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一、为什么要开展村级审计
    
    一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大力发展,国家对“三农”的投入越来越大。一方面,存在村级组织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事实;另一方面,村级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村务公开不彻底,农民群众对村干部存在意见,导致干群矛盾扩大。因此,对村级实施审计,有利于促进村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有利于国家的惠农政策实施到位,农民实实在在地得到实惠。
    
    二是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村级组织是贯彻落实新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最基层组织,村级干部能否正确履行职责,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通过对村级实施审计,可以有效的监督检查新农村建设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资金投入等落实到位,使之真正惠及农民群众,确保新农村建设的实现,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规范村级干部经济行为和村级财务管理的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扎扎实实地解决好村级建设,而村级干部是村级建设的带头人,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村官”的权力虽然不大,但他的作用不容小觑,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容易自我膨胀,形成“隐权力”。 “村官”是否正确履行职责,如惠农政策的执行、涉农资金的使用、改革措施的落实、集体资产的出让出租、集体企业的经营等,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建立健全“村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对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二、村级审计审什么
    
    搞好村级审计工作,必须突出关注民生的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和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把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审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加强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各种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使广大农民群众切实受益。
    
    一是检查涉农政策的落实情况,维护农民切身利益。重点关注惠农政策执行、村级负债、土地征用、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村内“一事一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等事项,确保农户的合法权益。
    
    二是围绕经济工作中心,积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由于少数村干部法纪意识淡薄,村级组织在执行国家经济政策中,存在挤占、挪用集体资金,或者收入不入账、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干群矛盾激化,群众信访不断,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对损害农户利益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和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应作为村级审计的重点。通过审计,达到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促进村级经济健康发展。
    
    三、村级审计如何审
    
    由于村级涉及的大部分是集体资金和集体资产,这在审计方法和审计依据上有其特殊性。鉴于此,审计部门应顺应时代的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审时度势,积极开展村级审计工作,为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一是搞好“四个结合”。在实施村级审计工作中,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突出任中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账面审计与账外调查相结合;清理不规范行为与查找根源、落实整改相结合。
    
    二是突出“三个重点”。实施村级审计,一看资金来源;二看农民是否得到实惠;三看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损害农民利益情况。
    
    三是做到“三个注重”。村级审计一要注重审前调查;二要注重风险防范;三要注重整体把握。在此基础上,还应在审前调查、审计方案制定、审计内容确定、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等环节实行分级负责、相互牵制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审计工作三级复核制度、审计回访制度、审计廉政责任制度,以确保审计质量。
    
    四是达到“三个效果”。通过审计,一要公开审计结果,保证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二要利用审计结果,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促进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村级经济健康发展;三要运用审计结果,揭示村级组织在经济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的宏观决策服务。
    
    四、村级审计如何规范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审计机关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为此,结合我县实际,就如何规范村级审计,还需因地制宜制定、完善制度和办法。
    
    一是制定出台村级审计实施办法或村级审计操作规程等制度。通过制度制定,从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使村级审计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实行计划管理。审计计划要围绕经济工作中心,突出重点。在审计对象上,重点关注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投入规模大和涉及面广的重点专项资金以及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事项。或者在委托实施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连同有重点的委托实施村支书经济责任审计。
    
    三是规范审计程序。目前,村支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审计要求等方面还不规范,审计监督的形式停留在对农村财务监督的水平上,没有反映出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审计结果的利用出现“盲点”等等。因此,在建立和完善村支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同时,在审计程序和审计要求上可以比照国家审计的审计程序和要求进行。
    
    四是搭建审计平台,构建审计工作的运行机制。通过设置专职机构和配备审计人员,建立审计监督的长效机制。可分片设立隶属于县审计局的派出机构——审计分局,具体规范开展村级审计监督。(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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