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三者之间关系的理解(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县审计局)
李召权(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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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实现审计全覆盖,即凡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都要接受审计监督。刘家义审计长在2013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依法使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都在审计监督之下,不留盲区和死角,不断增强审计的威慑力和实效性。如何理解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三个对象之间的关系,我认为对准确理解和执行“全覆盖”的内涵特别关键,下面就本人对三者之间的关系的一些浅薄理解与大家一起探讨。
    
    首先我们先看一下他们各自的含义和具体分类。
    一、公共资金的含义和分类
    公共资金指公共财政资金和其他社会公共资金,是通过税、利、费、债方式筹集和分配的资金,比如社保资金、低保救助资金、专项资金、扶贫资金、涉农资金等,公共资金按其用途可以分三类,第一类是由政府及其所属组织用来为所有人提供一般性公共产品的公共资金。这部分资金的使用不遵循受益原则,资金的付出者不一定就是服务的受益者,即使是,付出的代价也不等于获得的收益。
    
    第二类是政府或其所属组织用以提供的非赋权型服务的公共资金。与政府资金不同,以这部分资金提供的服务不是所有公众都普遍有权利享受的,即不是一种基础性的、权利性的公共服务。有权利享受这部分服务的只能是那些付费的人们,谁付费,谁受益。
    
    第三类是具有信托性质的资金,是指由政府及其所属组织以其信用代个人、私人组织或政府机构保管使用的资金。承担信托责任的政府不拥有资金的所有权,因而政府不能将这些资金用于该政府自身的项目发展,而只能用于委托人受益的项目。例如养老基金、投资基金、私人意图基金和机构基金。
    
    二、国有资产的含义和具体分类
    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就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国有资产”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理解。
    
    广义上的国有财产,指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益,包括:1.依据国家法律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2.基于国家行政权力行使而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3.国家以各种方式投资形成的各项资产;4.由于接受各种馈赠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的财产;5.由于国家已有资产的收益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狭义上的国有资产指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的并能为国家提供未来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1、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具体的说,经营性国有资产,指从事产品生产、流通、经营服务等领域,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依法经营或使用,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收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3、资源性国有资产指国家拥有的土地、森林、矿藏等资源。
    
    三、国有资源的含义和具体分类
    从国有资产的定义和分类中我们可以看出,国有资源是国有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就是具有资源性的国有资产,是指在人们现有的知识、科技水平条件下,对某种资源的开发,能带来一定经济价值的国有资源。按资源的条件及生物圈圈层划分包括:地下资源、地表资源、由光、热、风、器、雨等构成的气候资源或太空资源;按资源所处的空间位置包括:陆地资源、海洋资源、大气资源、太空资源;按资源是否具有生命划分包括:生物资源、非生物资源;按照淘汰的再生性质划分包括:可再生资源、不可再生资源、可永续利用的资源;按其经济用途划分包括:主要形成生活资料的资源和主要形成生产资料的资源。
    
    从上述三个审计对象的含义和分类出发,下面探讨一下三者之间的关系。
    (一)公共资金与国有资产的关系。首先说公共资金它的表现形式是货币资产,是用于公共事业的流动性较强的货币符号,从它的定义中我们很容易看到他的筹集来源包括税、利、费、债等,再看国有资产的定义和分类,我们可以把国有资产分为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在经济社会中主要表现形式就是国有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业,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必须按规定缴纳税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也就是说经营性国有资产也是公共资金的筹集者,公共资金作为一种货币资产可以投资建设经营性的国有企业,二者可以相互转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都是国家用公共资金从市场上购置的形成了全民所有的资产,当处置这些国有资产时形成的货币资金就又形成了公共资金,同样可以互相转化,只是方式不大相同。如果把国家管理比作一个企业运行的话,那公共资金就好比是企业筹集到的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运行,公共资金一部分转化为国有资产,国有资产产生的收益再补充公共资金,二者相辅相成构成国家的经济基础。
    
    (二)公共资金与国有资源的关系。从国有资源的定义中我们不难看出,国有资源属于国有资产的一类,它的特殊性在于它的资源性,这里所说的资源是国家所有的资源,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国家管理,并对资源产生的收益享有所有权的各种资源,也就是资源在开发出来后在市场上所表现出的经济价值,其中一部分也要作为公共资金进行上缴,二者的关系与上述国有资产与公共资金的关系类似,不再赘述。
    
    (三)国有资产与国有资源的关系。从两者的定义中我们看出,国有资产包括国有资源,国有资源是带有资源性的国有资产,资产的来源是资源,当某一种资源被开发利用后就会变成具体的资产,比如风能是自然界的一种资源,通过风力发电转化成电能后,就可以应用到我们的生产和生活中去,这个过程就实现了资源向资产的转变,国有资源顾名思义就是国家所有的资源,国家自己开发产生的收益就成为国有资产,社会上其他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向国家缴纳各项税费等而取得的资源开发权,产生的收益就归开发主体所有,上缴的各项税费又形成公共资金用于购置国有资产或者开发国有资源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是既可以互相转化,又互相包含,它们既有共同点又有各自的特点,三者的共同点就是国家所有即全体人民共有的财富,国家审计就是代表全体人民行使保障共有财富保值、增值的权力,掌握三者各自的定义和分类,理清三者之间的关系,对准确理解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和刘审计长提出的具体要求至关重要,对我们在审计实践中准确把握为谁审、审什么、如何审作出准确定位,为更好地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做好铺垫。(李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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