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基层财政审计工作
闫海荣(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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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的法定职责和永恒主题。做好财政审计工作,对促进国民经济有序运行具有重要作用。实践证明, 加强财政审计监督不仅为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而且对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保证财政政策的有效贯彻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路、目标任务,回答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全会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把财税体制改革提升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并赋予了“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特殊定位。这就对财政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审计监督在更宽层面、更广领域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

    在去年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刘家义审计长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审计工作要以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如何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审计工作需要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本文将结合笔者在基层财政系统工作的实践经验,从审计的角度,就基层财政审计工作如何应对新形势,从而进一步发挥促进财税体制改革,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宏观决策谈一些认识体会。

    一、当前基层财政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财政审计监督的层次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审计理念落后。目前的财政审计仍停留在查错纠弊、就账论账方面,比较偏重于合规、合法审计,忽视效益和真实性审计。二是审计手段落后。“金税工程”、“金财工程”启动较早,效果较好,目前已普遍使用,而基层的“金审工程”却还在试点阶段,审计人员采用的仍是过去的手工和计算机辅助的方法。三是基层审计人员缺乏知识更新和培训。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给审计机关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基层审计人员缺乏系统培训,知识更新不够,只能在审计过程中进行学习和摸索。四是分析研究不够。就事论事、就账论账多,从宏观入手,进行综合分析少,导致审计质量不高。

    (二)重预算执行审计,轻预算编制审计。预算编制是整个预算管理工作的基础和起点,从某种意义上说,对预算和预算编制的审计比预算执行的审计更为重要。从预算编制、执行、到决算,是预算管理的一个完整过程,轻视或不对预算和预算编制进行审计,对预算的监督就不能完全到位。目前,国家对财税体制改革的力度比较大,速度也比较快。而我们进行的财政审计监督既属于事后监督,又属于追随性监督,经常是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常常是边学习,边研究,边审计,而没有达到超前一步,略胜一筹的效果。

    (三)财政审计内容不全面、不完整。在审计工作中,审计部门存在重真实性、合法性审计,轻财政管理、财政内部控制审计,重经费领拨审计,轻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和绩效审计的问题。侧重于对财政支出列报、预算指标的下达等方面的审查,对收入的审核则审得不多,甚至是“蜻蜓点水”,违背了财政审计的全面性原则,不利于政府组织收入,不利于政府全面加强预算管理。

    (四)审计调查深度和广度不够。目前的财政审计基本上以财政和税务部门为主,只侧重于预算执行有关资金的账面审核,审计触觉难以全面延伸到资金使用的末端。受审计时间、人员等方面的限制,很少安排审计调查项目,即使进行部分审计调查,也仅限于与预算执行有关的资金使用情况的初步调查,而对某些事项如收入的征收、退库、专项资金的支出等方面审计调查深度不够、力度不够。审计汇总上报也只是调查发现的问题,而对财政政策或财政资金运作机制缺陷等深层次方面的问题缺乏调查、归纳和分析,大大削弱了审计的职能。

    (五)注重反映问题,对问题整改缺乏跟踪监督。审计监督在于通过审计反映来加强财政管理,规范预算行为,促进政府依法理财。目前,财政审计只侧重于对违规违纪现象的搜集、反映,对审计发现的预算管理、财政支出等问题整改执行情况却没有很好地进行跟踪监督。致使有些问题年年审年年有,除了少数单位的主观原因外,关键是没有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法制化、程序化,在操作上没有规定的程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效果的发挥。同时,当前地方党委、政府、人大越来越关注审计发现问题的跟踪整改情况,由于没有建立审计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制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又要由审计部门去督促整改落实,并向人大报告,使审计工作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二、做好基层财政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升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一是要树立科学理念,拓宽视野。审计工作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审计机关要围绕建立公共财政制度,从宏观着眼,从微观入手,进一步明确审计监督的新取向。进一步从促进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和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做文章,在细化部门预算和规范转移支付、政府采购方面下功夫,积极促进财政体制改革。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要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培训,充分用好OA和AO两个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财税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综合分析能力。三是探索联网审计。加快金审工程建设,搭建审计部门与财政、税务部门的联网审计平台,变粗放型审计为集约型审计,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

    (二)拓宽审计监督范围,加强对预算编制审计。实践证明,不对预算编制进行审计,财政审计就不完整,对预算管理的监督就不能完全到位。因此预算审计监督的领域必须进一步拓宽,审计监督关口要前移,审计范围由过去的预算执行、决算向预算编制、预算审核、预算执行、决算全方位拓展。同时审计监督的内容进一步完善,由过去的主要是预算内基本项目向预算内外收支的总体拓展,涵盖部门的所有项目和资金。

    (三)完善审计规划,努力做到审计全覆盖。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这决定了财政审计的范围将从预算内资金管理使用扩展为全部政府性资金、资产和资源,从预算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扩展为财政运行管理全过程。基层审计机关也应该站在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高度,要适应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在现有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对财政预算管理、转移支付制度运行、地方债务风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一是加强对财政预算管理的审计。要从源头上监督全部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推动整合政府各项收支,将其全部纳入国家财政预算;从源头上把握财政资金分配的依据、标准和有预算分配权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提升预算的统一性、完整性。

    二是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审计。要密切关注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转移支付制度运行情况,关注资金分配分散、暗箱操作、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推动转移支付结构的调整和分配的规范透明,促进建立科学的转移支付项目决策和管理机制。

    三是加强对地方债务的审计。要在全面掌握财政收支状况的基础上,密切关注地方财政隐形赤字、地方政府性债务,及时提出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建议,切实维护国家财政安全。

    四是加强政府资产的审计。要摸清各类政府资产的结构、规模、管理情况,尤其要关注政府投资的各类公司的资产管理情况以及政府投资的项目资产管理情况,促进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努力实现账面审计与审计调查的有机结合。财政审计中发现的许多问题,是涉及改革发展的带有体制性的深层次问题,原因复杂。对待这些问题,常规的账面审计方法有时难以适应,可充分利用审计调查手段去达到审计目的。审计调查形式多样,灵活性强,利用审计调查,可使我们跳出账外,从被调查事项中的管理、机制、体制的方面去发现和评价审计中所碰到的问题。账面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既可以节省审计时间、节约审计成本,又能弄清事实的真相,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为宏观决策服务的作用。

    (五)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促进人大或政府出台审计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制度。可考虑出台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制度,以法制的形式,明确审计发现问题、跟踪整改责任主体和对问题整改的具体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彻底解决一些问题年年审,年年有的现象,使审计效果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六)大胆探索财政绩效审计。财政绩效审计是一种经济效益审计,在真实性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审计财政资金使用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绩效问题越来越受关注,开展绩效审计的要求也越来越强,政府审计的重点也应尽快实现从常规审计到绩效审计的转变。可主要选择财政投资数额大、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项目和资金,如城市基础设施、基础教育经费、支农惠农政策、新农合及新农村建设资金等,进行财政支出绩效审计,揭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等情况。(闫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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