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张军(审计署沈阳办)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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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是指按国家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的数据标准,由行业注册人员、企业、工程项目等基础数据库组成的,涵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及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各个环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中央与地方互联互通的监管信息系统。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是各级审计机关开展投资审计的主要内容,通过对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设备材料采购、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审计,检查建设项目投资是否超概算,审核工程造价,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予以规范,并揭露工程建设中的经济案件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针对政府投资在体制上和机制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是审计机关发挥“国家治理”功能的主要途径之一。

    审计过程中,涉及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征地拆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监理、合同监管、竣工验收备案等主要环节。上述环节涉及到的审计内容,均涵盖在监管系统的相关信息中。审计实践中,投资审计经常面临取证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实际困难,特别是竣工决算审计,很多取证因时过境迁,要取得真实完整且具有权威性的工程管理信息难度非常大,不仅增加了工作难度和强度,而且,也加大了审计风险。而利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可以有效解决审计取证难、取证成本高等问题,不仅提高了审计效率,而且也有效降低了审计风险。

    一、利用监管系统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意义

    监管系统的建立与运用,为投资审计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笔者认为,这个信息平台功能强大,可以提供动态和静态的项目管理、企业和人员注册情况等信息。充分利用监管系统,可以有效发挥审计机关的建设性作用。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采集监管系统相关信息,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将监管系统平台与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对接,可以满足审计人员采集、查询及分析与投资审计项目相关的行业注册人员、企业和工程项目等数据信息的需要,可以实现资源共享,特别是对投资审计前期调查方案的编制、实施过程中核对相关信息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也保证了审计工作质量,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促进审计成果最大化。
    通过监管系统,审计机关将投资审计中发现的工程项目、相关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问题,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下,利用信息化手段,在监管系统中予以通报或曝光,或者将违法违规企业或人员加入“黑名单”。加大对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不仅使审计成果最大化,也有助于发挥审计机关的威慑力。

    (三)有助于发挥投资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把监管系统数据信息与审计相关情况相结合,分析招投标制度的缺陷,健全完善招投标管理体制;通过借助监管系统项目信息,对项目产业投向、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运营进行监督。以此为基础,从微观上对项目投资者提出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宏观上提出促进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及完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体制的建议。

    (四)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
    在异地实施审计政府投资项目时,经常面对行业注册人员流动频繁,企业信息时常变化,项目信息保存不完整等实际困难。通过监管系统采集建筑市场监管信息数据,解决了审计项目相关信息不准确、不真实和不完整的问题,可以有效降低审计风险。

    二、利用监管系统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设想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监管系统的建立还处于起步和完善阶段。上述问题,制约了监管系统对促进投资审计作用的发挥。对此,一方面,审计机关要督促和推进监管系统的完善,将其作为投资项目审计的一项内容。另一方面,审计机关在充分利用监管系统的同时,提出完善和改进监管系统的意见和建议,让其更好地为投资审计服务。

    (一)从国家层面建立协作配合制度规范。
    审计机关应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出台相关协作配合制度文件。一是针对特定投资审计项目,给予审计机关直接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阅监管系统的权力,包括项目信息、相关施工企业和注册人员信息。二是国家审计机关应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管系统查询绿色通道,动态掌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三是审计机关利用监管信息通道,将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反馈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处理违法违纪的企业和个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四是审计机关在投资审计的基础上,将监管系统的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反馈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挥审计机关的建设性作用。

    (二)监管系统与投资审计数据相互关联支持,丰富政府投资审计内容。
    从审计实践看,将监管系统的相关信息与审计数据相关联,互相支持、互相补充,对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是项目前期准备跟踪审计,通过查阅监管系统的规划设计、立项审批和行政许可等文件,可以及时准确地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二是项目招投标跟踪审计时,借助监管系统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和合同的签订信息,可以动态监督项目招投标是否公开、公平和公正。三是项目合同履行跟踪审计中,利用监管系统核实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等是否按合同约定配备人员,可以及时发现项目是否存在非法转分包行为。四是利用监管系统,查阅竣工决算档案、专项及综合验收档案等信息,为竣工决算审计中提供证据支持。

    (三)利用监管系统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在现有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的基础上,通过监管系统平台,结合投资审计项目库,以省级为单位,可以动态掌握一个行业、一个地区的投资项目情况。一是结合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过采集监管系统项目信息,经过汇总分析,从功能区建设、产业投向的角度,评价政府投资项目在促进地区经济转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的作用。二是借助监管系统信息平台,开展社保及扶贫资金等专项投资审计,重点关注民生工程投资项目审计。从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建设、农村饮水工程等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看民生项目是否真正惠及民生,以此评价民生工程投资项目的投资效果。三是结合财政大格局审计项目的要求,关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环境治理、节能减排等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利用监管系统,筛选出重点投资审计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以此评价政府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通过上述投资审计资源的整合,可以掌握不同地区和行业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发挥投资审计建设性作用奠定基础。(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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