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审计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几个着力点
谢彭峰(审计署南京办)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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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未来方向,详细部署了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和推进方式,处处体现了“创新突破”的勇气与智慧,是我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也是在未来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国家审计工作的指南和纲领,因此全体审计人员务必要在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决定》精神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新形势、新情况给审计工作带来的新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大力推进审计创新,加快促进审计转型。作为一名从事行政事业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笔者认为,未来的行政事业审计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将《决定》的精神贯彻到实处:
    
    一、深入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促进预算管理科学有效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要求,以推动健全科学的财政预算和税收管理体制为目标,促进建立健全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一是以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加大对财政支出和税收征管等环节的审计力度,对预算资金量大、有资金分配权和下属单位较多的部门进行重点审计,及时发现和披露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二是加强对国家财税政策执行、财政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对违反财政管理体制、侵害上级财政利益的问题进行审计,促进部门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法纪,维护政令统一。三是重点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的审计模式,努力发挥行政事业审计在加强部门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
    
    二、扎实开展重点专项资金审计,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的总基调,紧密结合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目标,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的力度,重点对教育发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坚决查处和纠正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违反规定在专项资金中安排工作经费等突出问题。着重对专项资金项目立项、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决算结算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审计,深入揭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资金高效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着力加强民生项目审计,切实促进民生改善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工作要求,行政事业审计人员要坚持“为民审计”的审计理念,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主动问暖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审于民,把民生资金、民生工程以及民生热点和难点作为必审的内容,着重开展教育审计、医疗卫生审计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审计项目,及时揭示民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重大管理漏洞,提高政策惠民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服务于国家治理,促进完善和保障民生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力度,促进廉洁政府建设
    紧密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安排,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行政事业、企业、资源环境等专项审计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以任中审计为主,对领导干部责任履行期间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考察和任用干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加大与纪委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强化问题查处力度、案件线索移送力度和审计整改督查力度,形成纪律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结合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发挥审计在制约权力运行、促进反腐倡廉方面的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审计人员要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质,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以改革创新精神,为推动行政事业审计科学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切实发挥好行政事业审计在促进完善国家治理中的“免疫系统”功能。(谢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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