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财务风险
赵晓辉(吉林省松原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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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审计部门在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存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特别是在教育经费的保障、管理及使用方面,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等问题,制约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财务风险的产生和主要表现形式
    一是对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部分农村学校存在截留财政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现象,这部分未上缴的财政收入主要为国家实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之前,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杂费、信息费、学前教育管理费等。财政部门明文规定,上述资金属于预算外资金,应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但大部分农村学校没有执行相关规定,坐收坐支。
    
    二是现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农村学校存在超出规定限额使用现金现象,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一千元,超过限额部分,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部分农村学校在发生经济业务时,向对方支付大额现金现象占80%以上,部分学校的账户只是当做上级财政及主管部门的拨款户,极少进行转账业务,这样既不能保证资金的交易安全,更为现金交易背后滋生诸如回扣、套(骗)取资金等违法行为埋下了隐患。
    
    三是假发票、白条子现象严重。少数农村学校利用假发票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和公共招待费,这种共性的违规问题在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同时,为套取资金、营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是纳税意识较差。尤其在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出租及销售不动产中存在漏缴税金现象,这里既有对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清的客观因素,也有主观上为减轻学校开支而造成漏税的侥幸心理。
    
    五是部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笔者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一些学校对国有资产管理失控,尤其在村级小学财务管理中比较严重,由于国家政策规定对村级小学进行了布局调整,在撤并村小过程中,部分村级小学资产与村集体在所属权上界限不清,致使部分学校账目登记资产与实际资产不符,同时学校在购置、维修等基本建设支出没有将新增加的资产计入固定资产,从而造成了固定资产价值不实,为国有资产的流失埋下了隐患。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公用经费报账尚显不足,资金效益难以充分发挥。笔者通过对农村学校审计发现,经费不足主要原因是由于农村学校生源逐年减少,公用经费的总额也随之下降,而其正常开支却难以压缩。为此,一些学校在“一费制”之外打擦边球,在应缴财政收入上做文章,对其进行截留、坐支等;
    
    (二)内部控制制度尚不健全,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督。一些农村学校领导对财经法规的执行和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学校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在:重大经济活动缺少民主决策和科学论证,常由校长一人拍板决定,权力缺少必要的制衡;会计专业性不强,往往是由领导信任的教师兼职,只对人负责而不对事负责,未能发挥理财参谋及有效监督的作用。
    
    (三)财务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财务基础较为薄弱。农村中小学校在职财务人员多半是本校教职工半道出家,且一些财务人员年龄偏大、知识老化,已难以适应岗位要求;由于兼职的原因,他们也很难全身心地投入财会工作。另外,有些农村学校财务人员传递程序不畅,财务报销不规范,接纳大量非法原始凭证,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由于会计专业能力低,致使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财务管理混乱。
    
    (四)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致使教育主管部门对农村各学校经费支出方面不能有效控制,存在失控现象,即使年年聘请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但往往是事后审计,违纪事实已形成,财务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  
    
    三、如何应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财务风险
    随着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不断加大,以及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方案的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的发展正从“保运转”进入向素质教育要效益的新阶段。因此,就必须加强对农村学校财务的管理和有效监督,如何化解当前的财务风险,笔者认为:
    
    第一,当务之急是要整合教育资源,规避财务潜在风险。教育主管部门应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教育布局,合理安排办学规模,对农村中小学新增负债加强约束,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妥善解决被撤并学校遗留的校舍及土地产权问题,保管好现有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率。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应不断提升学校主管领导的理财水平,使之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一要建立严格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对于教育现代化投入必须实行项目招投标和跟踪审计制度,避免损失浪费;二要加大对教育专项资金的检查力度,防止被挤占、挪用,并对重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实施追踪问效;三要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的保障度,对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可采取基数加定额的拨款方式,即先确定拨款基数,保证学校的必需开支,然后再按照实际学生人数确定拨款标准,以此来发挥财政资金对教育事业的促进和引导作用。
    
    第三,创新核算模式,提升财务管理能力。对农村学校的财务管理,可参照城镇中小学财务管理模式,在财政部门或教育部门成立农村学校会计核算中心,采取报账制的财务核算方法,对全部教育经费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同时对应推进财务公开和定期会审制度;也可以考虑推行会计委派制,选调年富力强、爱岗敬业的会计派驻农村学校独立开展核算和监督。另外,还要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尤其对代办收支的核算,应尽可能做到收支平衡,以减轻学生负担;加大对农村学校主管领导的任中及离任审计力度,对查出的问题依法查办,坚决纠正。(赵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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