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刘大伟(重庆市巫山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5日】
字号:【大】 【中】 【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是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稳定以及党群干群关系。在当前形势下,如何从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有效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本文结合近年来在乡镇、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就如何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做一些探讨。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近几年我们在涉农审计项目中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来看,大多数村委会未建立规范的会计账簿,多数村委会只是建立了简单的现金流水账,未能全面、完整的反映村集体经济的财务收支情况和资产负债情况,少数村甚至未进行任何会计记录,以至于在对某些村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时,对财务收支情况面临无账可审的尴尬局面。
    (二)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未全部纳入账内核算。从当前多数村集体反映出的收支情况看,仅仅反映了村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较少反映其他收入来源和支出情况。如某村2011年集体土地出租收入9.2万元,其中6.2万元由所在乡驻村干部保管,后用于垫支村级公路建设工程款;3万元由村主任借支用于村务开支,未在村会计资料中反映该笔收入和资金去向。再如,有的村所属组对外出租土地形成的收入,由组自行管理、支配,未纳入村集体管理。二是村集体未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当前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未以村委会的名义开设银行存款账户,导致村集体资金只能以现金存放或存入经办人个人储蓄账户。如某村2012年将县征地办拨付的土地征用补偿资金63.86万元存入村会计个人账户,村会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42.25万元给他人和自己进行营利活动。三是资金管理未建立内部牵制制度。由于资金未纳入银行账户管理,导致资金的调度使用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有的村会计、出纳岗位由同一人兼任,不能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三)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当前各村接受审计时提供的会计资料反映,在资金使用方面主要是村工作经费的使用,由于村工作经费由财政预算安排拨付到村所在乡镇财政所,实行报账制,由村委会凭发票在乡财政所报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虚开发票列报支出。发票事项与实际支出事项不符,有的由村委会自行开票,有的由乡镇财政所代为统一开票;有的村委会将报账金额纳入村财务收支核算,有个别村将报账金额直接分配发放给村干部个人。有个别乡镇财政所人员借机向村委会多计多扣代开发票税金,占为己有。二是乡镇截留村办公经费。乡镇未严格执行村工作经费预算,如某乡2011-2012年以村名义虚开发票5.5万元,列报村工作经费,资金用于乡政府账外支出。
    (四)扶贫互助金管理存在的问题。扶贫互助资金是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缴纳的互助资金为依托,在贫困村建立的生产发展资金,由村民入会成立互助社,享有有偿使用资金的权利,由村民选举产生管理机构理事会和监事会,负责资金的运行管理与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多由村干部担任。审计发现,互助资金运行管理中存在村干部冒名借款、挪用互助资金,借款人借款逾期、且未办理续借手续,出纳员库存现金超限额,会计人员经办现金业务等问题,在部分村也存在互助金借贷业务少,未发挥资金效益的问题。
    
    二、原因分析
    
    造成当前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财务管理意识缺乏。由于村集体经济经营活动开展较少,村集体财务收支规模小,村支两委干部、乡镇政府乃至农经主管部门对村级财务管理重视不够。加之,当前财政对村级或农户的补助资金,以及到村的项目资金多是通过乡财政所管理使用,村级财务未直接参与资金的收支,在村、乡镇、县级职能部门头脑中形成村集体无财可理,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
    (二)财务管理监督缺位。一是村财乡管的制度落实不到位。近几年来,虽然县上一直在倡导“村财民理乡代管”的管理模式,但执行情况不理想,目前乡镇尚未承担起村级财务收支管理、核算的职能。二是乡镇监管缺位。村级财务管理是农经管理的重要内容,当前由于乡镇农经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稳定,工作质量不高,导致村级财务管理指导、监督缺位。三是县级部门监管缺位。农业、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村级财务的指导、管理、监督方面协调配合不够,在促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方面的职能履行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财务管理制度缺失。一是不相容职务未分离。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兼任出纳现象普遍,内部牵制制度缺失。二是财务报账行为无制度约束。虽然县里曾下发文件,对农村财务报销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但一些村财务报账却没有制度约束,未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单据审核把关不严,白条报销普遍,有的甚至未履行审批程序。
    
    三、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对策
    
    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放开搞活,土地等生产要素流转的加快,以及财政对“三农”投入和扶持力度的加大,特别是当前农村宅基地复垦、征地拆迁、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的快速推进,村集体将广泛的参与这些经济活动,建立安全、规范、高效的村级财务势在必行,村级财务管理亟待加强,具体应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行村财乡管模式。鉴于当前村级组织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情况,应积极推行村财乡管模式。县财政和乡镇政府应迅速落实好《巫山县村级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一要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乡镇财政人员,强化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会计基础规范,切实履行好村级财务会计核算职责。二要严格资金管理。严格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用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不改变的前提,把住资金入口和出口,保证所有资金在法定账目核算,真实、完整的反映村集体收支情况,严防账外收支。对村干部代村民办理社保缴费等应收应付款项也应纳入账内核算,便于监督。三要严格报账审批程序。对各项支出应严格审核报账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保证内部牵制制度和民主理财制度的落实,促进财务支出真实合法、公开透明。
    (二)加强村级财务日常监管。一是完善内部控制。村主要干部要认真履行村级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操作;其他村干部和会计人员要相互监督,各司其职,真正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村级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认真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经济活动,敢于否决不合理开支,确保村级财务安全、规范运行。二是强化会计监督。乡镇村级财务代管中心要在做好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日常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能,做到善于监督,敢于监督;要定期分析村级财务运行情况,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办法和措施。三是加强内部审计。乡镇应逐步建立常设的内部审计机构,按计划实施村干部离任、任期、专项审计和村年度财务审计,及时查处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制度完善。
    (三)强化部门管理监督作用。一是抓好教育培训。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农委、民政局等部门在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培训时,应注重财务管理知识和财经政策法规的培训,提升乡镇村社干部财经法纪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同时要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案例分析、以案说法,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加强审计监督。由县纪委统筹安排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促进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落实。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的审计权限,由县农委组织实施对重点村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由县审计局负责对县农委和乡镇实施的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各执法执纪部门要加大对村干部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完善案件线索的移送机制,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提供线索的主渠道作用,重点查办村干部滥用权力、贪污挪用公款、侵占集体财物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发现一例查处一例,绝不手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刘大伟)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