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审计派出制度浅析
陈 彤 (审计署郑州办)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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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审计制度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有着自己鲜明的中国特色。本文以审计署为例,从审计署派出机构分类、我国设立驻地方审计派出机构的意义和成效、国外地方审计派出机构及其对我们的启示、我国地方审计派出机构面临的挑战和应采取的措施四个方面对中国特色地方审计派出制度进行介绍。
    关键词:审计 派出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审计制度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有着自己鲜明的中国特色。我国的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派出机构,但具体哪一级审计机关可以设置派出机构法律没有限制。实践中,地市级以上政府的审计机关有设置派出机构的情况,县级政府的审计机关设置派出机构的情况还不多见。本文以审计署为例,对派出审计局和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两类派出机构进行介绍,并着重以后者为主,对中国特色地方审计派出制度加以探讨。
    
    一、审计署派出机构分类
    
    (一)派出审计局。审计署除设置各个司局以外,还设有派出审计局。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计署于1998年6月13日印发的《关于审计署向国务院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出审计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审计署派出25个审计局,对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在京的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其名称为审计署某某审计局,如审计署外交外事审计局、审计署发展计划审计局等。派出审计机构的初始编制为190人,由审计署垂直领导,人、财、物等由审计署直接管理。派出审计局对审计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工作事项同审计署有关司局对口联系,并接受其业务指导。
    根据1998年10月21日《审计署关于派出审计局开展审计工作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派出审计局对国务院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进行审计,其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由审计署直接下达。对各部门下属单位的审计,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由派出审计局根据审计工作计划或审计署审计业务会议决定下达,报审计署备案。    
    (二)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审计法》第十条的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审计管辖范围内派出审计特派员。审计特派员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审计机关是按照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的,而不是按照地域确定审计管辖范围。比如,某单位地处某市,但其财务关系隶属于中央,那么,该市审计局对该单位就没有审计管辖权,只有审计署对该单位拥有审计管辖权。但由于人力、财力所限,审计署不可能对遍布全国各地的中央直属单位都进行审计,这样就需要派出审计特派员并在特派员领导下设立办事处进行审计。哪级审计机关可以派出审计特派员,《审计法》没有规定,也就是说没有限制。从目前情况看,主要是审计署和省级审计机关有派出审计特派员的做法,部分地市级审计机关正在探索试行,县审计机关设立审计特派员的情况尚不多见。
    从1986年起,审计署陆续在全国18个城市派驻有审计特派员,在特派员领导下设立了18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其级别为正司级,其名称一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某地特派员办事处(简称特派办),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领导人称特派员。只有驻天津的例外,称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其领导人也称特派员。其他16个城市是:哈尔滨、沈阳、济南、郑州、武汉、长沙、上海、广州、深圳、昆明、成都、西安、兰州、太原、重庆、长春。18个特派办目前的在职职工2301人,由审计署垂直领导,其人、财、物等由审计署直接管理。特派办根据审计署的授权,对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央国库驻地方的分支机构的财务收支,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有金融机构、证券公司驻地方分支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国有中央企业、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等进行审计监督。一个特派办管两至三个省(或者计划单列市),如南京特派办管江苏省和安徽省,上海特派办管上海市、浙江省、宁波市。特派办可以在审计机关授权范围内发出审计通知书,出具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决定。
    
    二、我国设立驻地方审计派出机构的意义和成效
    
    (一)设立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符合我国国情,是完善我国审计监督体制的需要。我国的审计模式是行政型审计模式,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审计机关和审计管辖范围是按照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划分的。从被审计单位数量来看,全国约有80万个单位,其中约有3万多个单位为中央及其所属单位,应由审计署直接实施审计监督。这些单位的资金总量约占全国的70%,多属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规模大、辐射面广,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这就从客观上要求审计署要有一支相当规模和较高素质的审计队伍实施审计监督。我国地域辽阔,地区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预算和决算情况,审计署也有审计监督的职责,审计署设立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是履行国家审计监督职责,完善审计监督体制的重要举措。
    (二)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职能不断强化,体现了与时俱进。1986年,在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成立时,其职能主要是对中央企业开展审计监督,后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审计工作的发展,审计范围逐步扩展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至财政、金融和经济责任等领域。1998年,国务院在核定审计署职能及编制中明确规定,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根据审计署的授权和安排,审计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央国库驻地方分支机构的财务收支,审计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有金融机构、证券公司驻地方分支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监督省级人民政府管理的资源环保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参加对派有稽查特派员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国有企业、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承办审计署交办的事项。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的审计范围在不断扩展的同时,审计的内容也不断深化,质量逐步提高。目前,财政审计的重点由预算收入拓展到预算支出,金融审计的重点由对金融机构自身的财务收支审计发展到对其资产质量以至金融风险的审计,企业审计从一般性财务收支审计转移到了重点对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在新的历史阶段,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发挥审计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用,防止和惩治腐败,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维护国家法律和政令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将是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办工作职能的发展方向。
    (三)审计特派员制度成效明显。一是建立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审计队伍。在过去的25年中,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无论是在数量、规模、职能上,还是在审计业务方面均取得了重大发展。从1986年审计署在上海等4个城市试设审计特派员到2011年,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已达到18个,实有在职人员2301人,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的占93%,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占62%,通过计算机中级考试的已超过半数。二是审计业务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特派办在审计工作的发展中,始终担当着“急先锋”和野战军的重任,发挥着审计署办理中央事项、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主力军作用。三是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特派办审计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国审计系统的前列。不论在基础设施建设、硬件配备,还是在审计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应用上,都取得了明显进展。目前,特派办全部完成了局域网建设,实现了与署机关的远程信息传递。各特派办做到了审计业务人员人手一台微机,并在实践中锻炼和培养了一批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审计业务骨干。在金融审计、财政审计、经贸审计等领域,计算机辅助审计得到较为广泛的运用,极大地促进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特派办的审计领域逐步扩大,审计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影响日益增强。
    
    三、国外地方审计派出机构及其对我们的启示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近年快速平稳的发展,我国的国家审计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地方审计派出机构制度在我国的国家审计中成为一大亮点,德国、瑞典、越南等国考察我国的国家审计后也正在或准备推行地方审计派出机构制度。而一些成熟的发达国家则早就实行了地方审计派出机构制度,其经验也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在此介绍一下美国的情况。
    美国审计署现有工作人员3300人,设9个综合部门、13个业务局和11个驻地方办事处(field office),这11个办事处分别设在洛杉矶、亚特兰大、波士顿、芝加哥等11个中心城市,接受审计署领导,根据国会委员会及议员要求或立法机关委托,对各自区域内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单位和实施的项目进行审计。每个办事处大约有工作人员60-90人,办事处主任常驻审计署华盛顿总部,由于与审计总署关系密切,审计长向国会陈述有关重大事项时,相关地方办事处主任也往往陪同前往,必要时还要做出相关解释和说明,日常工作通常由负责的办事处副主任主持。
     美国的地方审计派出机构以下几点给人印象深刻:
    (一)绩效审计的比重大。美国绩效审计的开展已经历了上百年的历史,除了常规性的财务审计之外,美国政府审计将侧重点更多地放在开展管理评价、政策评估方面,以及为国会面临的各种行政系统复杂问题提供研究报告,担当起咨询和顾问的角色。如在跟踪审计2010年全美范围内的人力资本改革时,审计署针对政府当前面对的战略性人力资本挑战,提出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与相关部门之间协作,在寻求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机会方面积极履行职责”等一系列建议,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审计署各个地方派出机构做了大量的工作,洛杉矶办事处2010年共出具各类审计和审计调查报告672份,证词类文件240篇,在2010财政年度为政府增收节支510亿美元,过去5年累计增收节支2080亿美元,其中90%是绩效审计取得的成果。
    (二)同业复核制度。同业复核是审计组织间的审计质量控制互查,是在审计实践中形成的行业监督。同业复核侧重检查审计组织业务质量控制系统设置的健全性以及业务质量控制政策、程序的健全性、有效性,向审计组织的监督机构报告审计组织的业务质量控制状况,必要时向社会公示审计组织业务质量控制状况,以促进审计组织提高业务质量,维护行业声誉。
    近年来美国审计署驻地方派出机构不仅要按照政府审计准则中要求接受审计总署或其他派出机构的同业复核,而且还接受加拿大审计长公署的绩效审计质量控制检查和民间审计组织的财务审计质量控制检查,同业检查报告向国会监督委员会送交。
    (三)战略目标。美国审计署为了实现其工作的核心价值,制定了较为具体的工作目标,称为战略目标。现阶段制定了“向国会和联邦政府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帮助其解决目前对美国人民福祉构成现实和潜在威胁的挑战”、“帮助应对安全领域的威胁和由于全球化所带来的风险”、“帮助联邦政府加强内部管理、转换角色,使其工作能够更有效地应对21世纪的挑战”等四个战略目标,这四个战略目标基本涵盖了其主要工作,也是审计署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在每年的自评考核报告中,审计署都要对该年度完成战略目标的情况一一进行陈述。各个驻地方派出机构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工作完成的考核评定也是围绕这四个战略目标进行的。
         
    四、我国地方审计派出机构面临的挑战和应采取的措施
    
    第一,审计工作正在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要跟上潮流,始终正确把握发展方向。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们已初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对国家审计的发展规律也有一定的认识和把握。同时,要深刻认识到,国家治理就是通过配置和运作国家权力,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控制、管理和提供服务,确保国家安全、捍卫国家利益、维护人民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科学发展。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重要方式。因此,我们必须创新思维、与时俱进,站在推动国家治理的高度上理解审计、研究审计和实施审计,不断推动审计理念创新、工作创新和方式创新,做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第二,审计工作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要主动适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争取更大作为。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从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前正在向下一个30年的目标迈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向共同富裕,这就带来了一系列制度、体制、规则、法律,特别是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革,这种变革就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民主法治进程加快。审计法规制度的不断健全,使审计工作过程、结果处在严格的法律约束和社会公众监督之下,要求政府必须依法办事,依法理财,依法配置、处置、管理和使用公共资源,人们的法治意识、民主意识都大大增强。如果依然墨守成规,就会停滞不前。三是信息化成为发展趋势。随着审计对象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换代升级,审计派出机构作为审计前沿部队,也需要不断研究应用新方法、新技术,不断调整和改进信息技术在审计实施中的应用,对审计技术方法创新的要求越来越高。
    第三,继续抓好审计派出机构作风建设。温家宝总理指出“审计工作关系到维护国家的财政、金融秩序,关系到加强党和政府的廉政建设,关系到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关系到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审计署严格执行了“八不准”审计纪律,坚持廉洁审计、文明审计,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审计派出机构应该珍视这来之不易的成果,继续抓好审计派出机构作风建设,克服“娇骄暮”、“慵懒散”的不良习气,塑造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审计铁军。(陈彤)
    
    参考文献:
    李金华主编《领导干部审计知识读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
    刘家义 《在特派办领导班子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1年;
    钱啸森、张红卫《试论审计机关派出机构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审计研究》2005年05期;
    美国审计总署官方网站 http://www.gao.gov
    美国审计总署驻洛杉矶办事处 《Auditing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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