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审计结果公告 强化社会风险管理
崔振龙 刘杰(审计署科研所 审计署重庆特派办)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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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结果公告是国家审计机关在行使审计监督管理权时通过一定的形式,依法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果的内容向民众或特定的对象公告的一种行为。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它可以通过舆论引导、公众监督,打消公众疑虑,促进问题整改,完善制度建设,有效地化解和防范社会风险及隐患,有利于加强社会风险管理,对我国当前的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审计结果公告与社会风险管理紧密相关
    
    首先,加强社会风险管理和公告审计结果是审计机关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重要举措。我国是社会主义民主国家,国家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的一切工作都要坚持“以人为本”,这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工作路线,是科学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要实现的目标就是“人的全面发展”,其核心就是将人民群众及其利益放在首位,维护人的各项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实现人的价值和利益最大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到认同感和归宿感。而加强社会风险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其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推动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就是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政治权利。审计机关紧紧围绕群众所关心的,与人民利益相关的问题开展审计工作,时刻将维护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作为审计工作的“最大政绩”,强化社会风险管理并公告审计结果,这是审计机关在当前政治经济形势下贯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更好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的重要途径。
    
    其次,加强社会风险管理和公告审计结果要求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更加关注责任。关注责任是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审计监督的重要价值观之一,审计机关关注责任的目的是促进实现相关权利义务的和谐。关注责任要求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除了查处被审单位存在的问题,防范社会风险隐患外,应更多地关注产生问题的原因,更多关注被审单位在行使法律和人民所赋予的,对财政财务收支相关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与使用时所承担的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坚持关注责任的价值理念,能够进一步促进相关政府部门或承担公共职能的机构更好地履行责任,加强审计发现社会风险问题的整改力度;在审计公告活动中坚持关注责任的价值理念,能够满足公众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知情权,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最后,社会风险类型和审计公告的范围内容具有一致性。从以人为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来说,现阶段我们需要给予格外重视的社会风险有“三农”问题、正在恶化的生态环境、不协调的收入分配机制和不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部分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而这些社会风险高发领域都是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范围。近年来,审计署组织了对农村饮水安全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涉农资金的审计;开展了对“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绩效、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等环保专项审计调查项目;有针对性地安排对民生问题的审计,切实抓好对汶川、玉树地震的抗震救灾款物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同时,在各类审计项目中,均将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发现大要案线索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任务,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对上述审计项目和部分案件办理情况,审计署都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告,使一些社会风险及时得到化解或缓和,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加强和创新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审计结果公告是政府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环节,通过落实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得人民群众能够积极参与和监督政府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从而实现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它的实行有利于政府部门行为的公开化,有利于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有利于促进政治文明建设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利用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丰富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是审计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途径。

     一是通过审计结果公告披露现有的社会风险事项,促进被审单位积极整改,消除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当前,审计结果的执行情况还不尽如人意,阳奉阴违甚至拒不执行也屡见不鲜,被审单位往往不怕审计发现问题,而怕发现的问题通过审计结果公告曝光,将自身的问题置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之下。通过审计结果公告能够反映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具有典型性、群体性的社会风险事项或隐患,揭露现有风险事项处置不力的原因,深入揭示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以及体制不顺、多头管理造成的职责不明、统筹协调差、相互扯皮推诿,对社会风险事项处理不力,致使风险和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或是有关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惠农惠民政策,故意压低补偿标准,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引发的社会矛盾。将审计发现的社会风险问题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将给被审单位领导以实施整改的压力,促使他们不得不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审计建议,落实审计决定,从而达到加快整改速度、提高整改质量、妥善化解矛盾、消除社会风险的目的。

    二是通过审计结果公告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消除公众疑虑,控制社会风险。国家重大政策执行情况、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以及突发性公共事件进展情况都是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社会舆论的焦点,也是审计工作的重点。这些项目的政策效果、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能否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凝聚力,是对我们党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考验。通过审计结果公告上述项目的建设和资金管理情况,能够及时澄清不实传闻,还原事实真相,促进相关政策落实到位,相关资金合理、合法使用,切实打消公众疑虑,稳定不安和焦躁情绪,进而起到化解风险隐患,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三是通过审计结果公告揭露政策性障碍和缺陷,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政策制度,强化社会风险管理。随着经济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一些实行了多年的制度其适用性、合理性、科学性在逐步丧失,由此所造成的危害是长期的和广泛的,引发的社会风险也将更加严重。另外,我国民众自古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意识,因此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不公平、不公正往往会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社会风险。通过审计公告各类政策、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和潜在危害,能促使政府和相关部门完善政策制度,及时修正不合理、不科学、不公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政策因素,从源头上防范社会风险于未然。另外,通过审计公告各地在社会风险防范和治理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能促进政府和相关部门将其推广并固化为制度,推动建立预防、化解各类社会风险的长效机制。

    四是通过审计结果公告传递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坚定公众信心,缓和社会矛盾,防范社会风险。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方面人们收入差距增大,失业人员增多,而另一方面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大搞权钱交易、腐化堕落,社会上出现了仇富、仇官的情绪,党风廉政建设已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础。审计机关作为国家唯一的专司经济监督的部门,其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大要案的查处力度。通过审计公告披露中央部委到基层单位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及惩处情况,能够向公众及时传递党和政府依法行政、反腐倡廉的决心和态度,对缓和社会矛盾,防范社会风险起到很大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审计公告正是中国通向政治文明的民主法制进程中的排头兵,审计公告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是顺应时代、顺应潮流、顺应民意的。

    三、基于社会风险管理模式下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建议

    一是完善现有制度,将社会风险管理作为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并将其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制定相关的工作规则,将参与社会风险管理的理念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在选择审计项目、制订审计计划阶段,要评估项目涉及的社会风险程度并将其作为重要的参考指标;在审计实施阶段,要树立社会风险管理意识,将诱发社会风险的各类因素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在审计报告阶段,要通过审计结果公告披露社会风险事项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促进整改和完善制度,控制社会风险。

    二是将社会风险事项作为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内容。从审计署已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分析,目前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不全面,公告内容以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为主,而与政策制定和执行相关事项的公告较少。公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挤占、挪用、截留”、“支出未细化”、“预算编报不实”、“支出超范围”、“应缴未缴收入”等资金方面的违规问题,而对“政策未执行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相关政策不完善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等政策制度方面存在的极易引发社会风险的问题公告较少,不仅不利于相关社会风险及时得到妥善处理,也容易引发公众对审计机关的信任危机。因此,审计机关应完善审计结果公告的相关内容,将社会风险相关事项作为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是完善社会风险事项公告操作流程,从社会风险评估、风险跟踪、风险应急等方面加强对公告事项的风险监控。在审计结果公告前,应对公告的问题进行社会风险的评估,评估的内容主要有该问题是否已经形成或者可能引发社会风险,审计公告后社会反应如何、是否有利于防范社会风险等,同时做好社会风险问题的登记和公告报批工作。在审计结果公告后,应做好社会风险事项的跟踪,及时了解公告事项的社会反响和舆论动向,同时跟踪社会风险问题是否得到整改,风险隐患是否消除,并及时公告社会风险事项的处理情况。当社会风险未得到妥善处理或者矛盾激化、风险加剧时应启动风险应急机制,通过将相关情况以特定渠道上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整改等方式促使社会风险得到及时化解。

    四是加强审计质量控制,避免审计结果公告产生差错引发的社会风险。审计质量关系到审计机关的声誉,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在审计结果公告的背景下,审计质量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因审计质量引发对审计机关的质疑屡有发生。特别是在特定环境下开展的项目,如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款物审计等应对突发事件的非常规审计项目,由于简化了部分审计程序,若审计机关未发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审计结果公告后被披露出来,将会引发公众对审计机关质疑的社会风险。因此,审计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素质,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审计机关应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加强与被审单位的沟通,同时做好审计结果公告相关事项的应急预案,争取在第一时间核实有关情况并澄清事实真相,避免由此引发对审计工作产生质疑的社会风险。(崔振龙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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