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审计发展方向浅析
刘岩 王有志(审计署哈尔滨办)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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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监管模式创新发展,对新时期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如何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需要研究探讨的新课题,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研究国有企业审计的发展方向。
    
    一、当前国有企业审计面临的新形势
    
    国家审计机关在对国有企业实施审计监督中的审计关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主要的变化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国家审计机关与国有企业审计关系的发展变化。
    
    首先,国家审计机关与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着由行政监管关系到依法监督关系的根本性变化。因此,要做好监督,首先要牢牢树立依法审计的观念,尊重企业合法权益;其次,国家审计机关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审计关系,存在着主要由经济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的转变,因此,国家审计机关作为国家主要经济监督部门应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逐步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国有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督转变为主动配合监督,形成良性互动机制。
    
    (二)企业审计内容发展变化。
    
    我国早期企业审计主要是以查错纠弊为主的传统财务收支审计,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审计的内容逐步转变为以真实性为基础、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中心、以促进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的新型审计。审计范围逐步转向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以突出资产质量,防范风险为重点,既注意审计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又注意发现资产质量和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同时,在审计中注意从体制机制上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完善制度、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这一企业审计思路符合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体现了与时俱进思想。
    
    二、国有企业审计现状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有企业改制的步伐大大加快,各级审计机关企业审计对象大幅度减少,同时,地方审计机关企业审计机构的合并、人员的减少,使得地方审计机关的国有企业审计逐渐淡出,但这种现象并不代表审计机关对企业的审计显得不重要和无所作为了,而是要求我们要对国有企业审计进行重新定位,要从一个新的高度体现《宪法》和《审计法》对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体现政府职能转变后,对国有企业由直接管理转向宏观调控和间接管理的要求。当前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审计的对象虽然从数量上有所减少,但是从中央企业层面上来讲,审计范围和监督内容却还有所增加,任务更加艰巨,如每年开展的对国有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对国有企业节能减排情况的专项审计以及其他一些效益审计等,都是在新的形势下赋予审计机关新的任务,拓宽了企业审计监督内涵。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和监管模式的深刻变革,国有企业审计在审计理念、技术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企业审计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手段比较落后,审计质量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企业审计的成果运用不够充分;三是国有企业审计体制不顺, 审计职能作用未充分发挥,审计资源存在一定的浪费。这些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企业审计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不断发展变化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审计,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企业审计的新方向。
    
    三、实现国有企业审计科学发展的途径
    
    (一)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中心,确立国有企业审计的合理定位。
    
    经济责任审计着眼于对权力的监督,在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流失等方面作用越来越明显。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既包括对领导者所负责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相关的经济活动,又包括执行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及效果情况,同时还包括领导者个人执行廉政纪律等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作用。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为企业审计找到了一个合理的定位,既可以对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做出客观评价,又可以为改进和完善国有企业的监督体系, 强化企业管理行为,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提供了可能。同时,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可以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赋予审计机关的特有职权,其主体地位、监督目的和权威性等是其他任何监督不能代替的,是一种高层次和综合性的监督。因此,针对当前国有企业监督多元化的实际问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分利用各种审计资源,不断改进和优化审计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审计的整体效果。
    
    (二)加强国有企业财务报表质量审计,夯实企业审计基础。
    
    强化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工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国有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质量审计,夯实企业审计基础。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在审计机关力量允许的条件下可以由审计机关直接审计企业财务报表,主要检查企业报表编制是否符合有关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二是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进行核查,主要查处社会审计机构出具不实审计报告、对影响企业信息质量的重大问题未披露和发表意见等问题。
    
    (三)深化国有企业经营绩效审计,有效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一是对法人治理结构或者内控制度方面审计,促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保障。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缺乏是目前国有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养老、失业、保险金的交纳和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三是对国有企业破产改制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破产改制过程,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改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四是注意揭露国有企业的其他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注重分析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并关注和揭露国有企业监管部门是否尽职尽责,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是否及时到位,有无因监管部门审批或监督管理的缺失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刘岩 王有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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