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
刘龙华(审计署西安办)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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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工作座谈会并讲话,强调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是关系保障性安居工程成败及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对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也是重要考验。的确,随着我国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推进,大量的房屋的分配使用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国家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初衷就是让大家“住有其屋”,让更多的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保障房待遇,因此,房屋的分配使用是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关键和核心。如何才能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让保障性住房真正的保障特殊人群的利益,结合自己保障性住房审计经验,个人认为应该从以下五个制度做起:

    一、公开透明制

    公平需要公开,公开推进公平。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只有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百姓、社会媒体、国家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才能减少“造假虚报”的机会。实施公开透明制,就要做好分配公示制度,既可以采取张榜公示,也可以在电视报纸上进行公示,公示的同时需要公布电话、地址、邮箱等,畅通监督渠道,并及时反馈和公布举报事项的处理结果。

    二、信息共享制

    享受保障性住房主要的条件的就是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水平和住房面积不达标,但核实家庭收入和住房面积是资格审核面临的一项难题,如果申请人刻意隐瞒家庭收入,相关部门将很难核实和取证,因此,实行信息共享制是资格审核的重要措施。资格审核部门可以同车管、税务、工商、房管等部门加强合作,将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成员信息与车辆登记、房屋产权登记、税收缴纳登记、企业注册登记以及养老保险等信息进行联网比对,筛选出不符合资格人员。

    三、定期复核制

    由于个人工作、家庭收入或个人财产属于动态变化因素,实行保障性住房的定期复核是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的重要内容。加强定期复核,一方面按照资格审核环节对家庭收入、个人财产等信息进行重新审定;另一方面对房屋居住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审核有无转租、转借或者长期闲置。同时,可将定期复核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确保资格审核的真实性。

    四、健全退出制

    保障性住房属于临时过渡保障,并非永久居住,但“只进不出”是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面临的普遍问题,一方面因为退出机制不完善,另一方面因为退出措施在具体实施中难以操作。由于保障性住房有限,如果不能健全和严格退出机制,势必造成已不符合资格的人群继续享受保障政策而侵占了其它需要保障人群的利益,从而引起社会不公。因此,健全退出机制,是保证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的重要环节。

    五、违规处罚制

    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关系着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的团结稳定,对于房屋分配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严格处罚。一方面对于刻意隐瞒收入、伪造收入证明等方式取得资格保障的家庭,不仅取消资格,可将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规定三到五年内失去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另一方面,对部门管理人员和具体经办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者,应通报批评,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严肃处理。(刘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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