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琱生簋铭文看西周宣王早期的税收和审计制度
李国明(审计署西安办)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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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簋是古代用以盛食物的器具。西周时,簋和鼎配合使用,是标志贵族等级的器物。簋多以偶数出现,并有一套完整的使用制度。据文献记载,天子用八簋、诸侯用六簋、大夫用四簋、士用二簋。用青铜制成的簋,主要用于祭祀。

    琱生簋是西周宣王早期的器物,是目前考古发现的与审计有关的最早的文物,它包括两件青铜簋,即五年琱生簋和六年琱生簋。五年琱生簋现收藏于美国耶鲁大学博物馆。六年琱生簋1959年由张少铭先生捐赠,现收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此簋通高二十二点二厘米,口径二十一点九厘米,以饕餮纹为主要纹饰。器内有铭文十一行,一百零三字。琱生簋完整地记述了当时(西周宣王五年至六年时)琱生在一次关于其父亲偷税漏税的案子中,为了赢得官司,求得同宗召伯虎的庇护,向多人行贿并最终胜诉的事件。所以,琱生簋不仅是精美的青铜艺术品,而且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特别是对于研究西周时期的税收、土地、审计制度尤为重要。本文将就其铭文记载对西周宣王早期的税收和审计制度进行分析,期望能抛砖引玉。

    五年琱生簋的铭文为:隹(唯)五年正月己丑,琱生又(佑)事,(召)来合事,余(献妇)氏(以)壶,告曰:(以)君氏令曰,余老止公,(仆庸)土田多뷭,弋白(伯)氏从(许),公(宕)其参(叄),女(汝则宕)其贰,公(宕)其贰,女(汝则宕)其一,余(惠)于君氏大章(璋),报(妇)氏帛束、璜,白(召伯)虎曰:余既(讯),我考我母令,余弗(敢乱),余或至(致)我考我母令,琱(周)生堇(则觐)圭。其大意为:周宣王五年正月己丑日,琱生说案子,召伯虎来主审,琱生给召伯虎的母亲送了把壶,托宗族长发宗族令给召伯虎,以为琱生说情。宗族令说:琱生的父亲止公,仆人懒惰、田地贫瘠,如果大家交三成税,他就交两成;如果大家交两成税,他就交一成。琱生给给宗族长送了个大璋,同时送给召伯虎的母亲帛、束、璜,以示报答。召伯虎说:我既然知道了母亲大人的意思,我会按母亲大人的命令办理,但我也不敢违抗制度,我可能会按母亲大人的命令办理。琱生给召伯虎进献了圭。

    六年琱生簋的铭文为:唯六年四月甲子,王在蒡。召伯虎告曰:余告庆,曰公厥廪贝,用狱讼为白,有祗有成。亦我考幽伯幽姜令。余告庆,余以邑讯有司,余典勿敢封。今余既讯有司,曰矦(惟)令。今余既一名典献。伯氏则报壁。琱生对扬朕宗其君休,用作朕烈祖召公尝簋,其万年子孙宝用,享于宗。其大意为:周宣王六年四月甲子日,周王重臣召伯虎告诉琱生说:我告诉你,成功了,可喜可贺。你拿出一些钱支付狱讼的一些支出就可以了。召伯虎我可给你出大力气了,这也是我按照幽伯幽姜命令办事,他们也给你出了大力气。我告诉你,成功了,可喜可贺。我已经给有司发邑函了,但(有司尚未回复),我手上的案卷尚未封存。今天我又问有司(怎么样了),有司说,就按照侯的命令执行吧。今天,召伯虎我就做一回典献,(来告诉你结果)。琱生用璧回报了召伯虎,(以示感激)。琱生对着祖宗的牌位祭祀和宣德,希望其祖宗召伯继续保佑其子孙万世。

    从五年琱生簋和六年琱生簋的铭文中可以看出,西周宣王早期时,我国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税收制度,而且可以合理推断出,同时期也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审计制度。

    从税收制度上看,根据琱生簋的铭文的记载,其农业税实行的是实物税,在征收办法上实行从量比例征收,即根据土地物产按照三成至一成的比例征收。税率有三成(即30%)、两成(即20%)、一成(即10%)三个档次。其中,前两个档次为正常税率。正常税率存在两个档次的原因,铭文中没有记载,但可以合理推断出是因为土地有贫瘠与丰饶之分,所以丰饶的土地按出产物的三成征税,贫瘠的土地按两成征税。同时,从琱生簋的铭文记载中可以清楚地发现,税收优惠政策也在执行,例如铭文中记载的琱生的父亲因为行贿而获准执行的三成变为两成、或两成便为一成的税率。比较后可以看出,西周宣王早期时的税收体制与今天的税收体制非常接近,真是令人惊叹。

    从审计制度上看,铭文虽然没有记载事件的起因,但根据其他史料,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断出:西周晚期,王室逐渐走向衰微,诸侯逐渐强大并挑战王室权威,表现之一就是偷逃王室税款(实物)。宣王时,励精图治,采取了许多加强管理的措施(史称周室中兴),其中之一就是税收核查。琱生的父亲应该就是在税收核查中被发现的大量偷逃王室税款(实物)的人物之一。事情闹大后,琱生为了宗族利益,到处托关系,并用贵重的物品(如壶、璜、大璋、玉壁等)向多人行贿,终于不但免了牢狱之灾,而且还保住了其优惠税率,可谓获利(减损)颇丰,这才使琱生得以铸五年琱生簋和六年琱生簋祭告祖先,我们也才有了了解将近3000年前中国社会历史和文化的机会。(李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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