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影响基层经责审计成果运用的主要因素和应对措施
陈依华(湖北省京山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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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转化利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挥作用有效程度的体现。虽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也给予极大关注,但目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还不够理想,影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因素很多,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让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

    主要因素

    一、“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为了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防止出现“马后炮”现象,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但许多基层组织部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对于领导干部大都是先调任、提拔,后审计,除非是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否则审计结果与被审计者本人关系不大,给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带来了不利影响。另外,领导干部先调任、提拔,后审计,审计人员认为审计是例行公事,采取消极的方式应付交差,调离的领导干部一般也不主动配合审计,接任领导更是消极对待,导致审计工作难开展,审计整改不力,影响了审计质量和审计结果运用。
    二、缺乏科学和操作性强的经责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审计机关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作出科学界定。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很多,有历史和现实的、有主观和客观的、有班子集体和领导干部个人的。只有将相关因素进行实事求是分析,才能对被审计者作出客观公正评价。但是目前缺乏科学和可操作性的经责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审计人员难以把握,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另外,有些经济责任的界定没有明确依据,如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共同行使经济管理职权,但他们的职责界定却没有明确规定,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取证和评价的难度较大,致使有些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缺乏利用价值,这在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运用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重、质量不高,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被审对象的资金量和业务量都成倍增长,而审计力量严重不足,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审计人员加班加点工作,没有时间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完全考吃老本、凭经验,用传统审计思维和方法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如多数县、区级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局都是和局机关合署办公,即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有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时就一起突击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没有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时就一起完成其他审计项目,因此,对经济责任审计研究得不深不透,影响了审计质量。另外,大多数地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都没有实现计划管理,项目分配随意性大,造成时间紧任务重,为了按时完成任务,审计准备不充分,延伸审计开展得不够,审计质量自然就得不到保证了,因此就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四、相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尚不完善,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明确要求,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具体负责研究制定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各地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基本上已建立,但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各地的认识不一致,联席会议的召开和议题的确定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在重视和利用审计成果方面的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同时,会议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也不够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成果的运用。

    应对措施

    一、前移监督关口,尽量做到“先审计、后离任、再任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组织部门每年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后提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由审计机关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只有严格执行规定,将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中、事前监督,才能提前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同时,应不断创新审计的方式方法,建立以“任中审计”为主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实施分类审计方法。对拟提拔的领导干部严格实行“先审计,后离任、再任命”;对群众意见大、举报多的干部,严格实行“先审计,后任免”;对免职、辞退、退休的领导干部,实行“先离任,后审计”。通过实施分类审计方法,既可以避免审计项目过于集中的不利因素,又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促进审计结果的运用。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一套科学和操作性强的审计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为了更加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经济责任审计不能仅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具体事项,还要更加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责任界定和评价规范应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和审计部门要通力协作,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各地方、各部门之间的差异,确定出不同性质的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界定、评价体系,作为相同单位之间被审计领导干部评价指标的比较、参照和分析,同时也要针对不同行业部门的特点设置一些具体指标,来量化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中的成绩和问题,保证界定经济责任、评价领导干部的有效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在实际工作中,只要根据评价办法进行量化打分,就能准确套定被审对象的梯次和位置,使审计评价更加准确直观,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直接运用创造条件。
    三、提高审计质量,切实为经责审计成果得到有效运用打基础。一是要注重宣传造势,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加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深化社会各界,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审计、关注审计、支持审计。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审计报告的质量是审计结果运用的基础,发挥着十分关键的作用,而报告质量的高低取决于审计人员,为此,必须强化对审计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要采取送出去、请进来、跟项目学习、我讲我的业务等多种方式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审计成果的利用效率。三是注重项目安排,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每年年底前,组织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干部监督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需要,结合审计部门的建议,提出下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计划,报批后列入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便于统筹安排全年审计工作任务。同时,对于任职时间较长、掌管和使用财政资金量较多,以及重点领域、重点部门或者群众反映强烈、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单位、企业的领导干部,重点安排任中审计。四是注重审计方法,切实做好结合文章。在安排审计项目时,注重做好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政府投资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项目相结合,做到统一组织,一次进点,分别报告,一果多用。
    四、完善联动机制,进一步促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有效转化。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涉及面广、层次高、内容复杂的工作,不只是审计部门一家的事,需要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发挥各自的职能,互相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经济责任审计进点时,与纪检、组织部门一同召开进点会;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及时将审计结果报送组织、纪检监察部门。二是制定经责审计成果运用制度。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紧密协调,形成整体联动机制,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打造良好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平台。组织部门切实将审计成果作为选拔、任免、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成果作为考核干部廉洁勤政情况重要依据,并将成果运用情况及时反馈审计部门。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分别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方面的责任认定办法和责任追究措施,明确审计、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以防止出现审计结果与组织人社部门的任用结果及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结果出现偏差,达到防微杜渐的目的。(陈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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