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遵循的五个原则
刘卫华(审计署郑州办)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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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审计责任人,包括国家党政机关领导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包括经济管理情况、经济决策情况、财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判断行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因为涉及到对被审计责任人个人的评价,评价既要实事求是,又要明确责任,评价的要求较高。特别是随着审计结果公示制度的逐步推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道德的原则浅谈五个方面:

    第一、独立性、权威性原则。独立性原则是指审计执法主体在组织机构上独立、工作行为上独立和人员及经费上独立。即审计机构必须是独立的专职机构;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不存在经济利害关系,不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审计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做出审计判断,表达审计意见,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应有自己专门的经费来源等。权威性原则是指确立审计主体依法行使审计监督、鉴证的地位和权利。审计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是相辅相成的。权威性是保证审计独立性的必要条件,而独立性则是权威性的基础。审计主体有了独立的组织地位,独立的精神状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那么审计的权威性也就树立起来了。如果在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不遵守或弱化了审计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那么其评价结果就不会客观和公正。所以,审计主体的独立性原则和权威性原则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过程中应维护和遵守的最基本的原则。

    第二、客观公正的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是指以事实为依据,全面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功过是非,做到成绩说够、问题讲透。从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政策背景、实际工作环境出发去分析问题、评价责任,做到不脱离特定条件,不孤立地看待问题,尊重事实,尊重历史,既不夸大成绩、回避问题,又不脱离实际、妄加评论,做到以理服人。

    第三、责权一致原则。责权一致原则是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仅就经济责任及其履行程度进行监督和评价,不能将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等同于同期全部业绩的考核评定;同时,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有广义的经济责任和狭义的经济责任之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能仅限于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这一狭义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要注意考核和评价与宏观经济和长远利益相关的经济责任。责权一致原则强调在评价经济责任的履行程度和直接效果时,考虑经济责任履行过程中客观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分清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的界限;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限;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界限;故意与过失的界限(即玩忽职守与工作失误的界限);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导致工作出现断层与错误的执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界限。

    第四、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经济目标完成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更是对国有企业领导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不可或缺的审计内容。经济目标完成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该领导人的经营能力。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必须是从量开始,以量分析;同时,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较全面的审计,不仅要对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还应对其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审计。财务收支的合规、合法与否,与单位领导人有着直接的关系。区分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至关重要的内容。违纪违规责任问题,对被审计经济责任人来说应区别情况,进行直接责任或间接责任(即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定性分析。所以,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要定量分析性评价和定性分析性评价结合起来,这样才有助于评价的客观、公正。

    第五、谨慎原则。首先,对超出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审计人员无法取证的事项不作评价;对于审计未涉及到或虽已涉及到但审计证据不充分、证明力不足而又不可能进一步获取有力证据予以证实的审计事项,要说明情况,据理回避;对审计过程中因种种原因无法审查和核实的事项不作评价;对审计对象评价标准不清或者没有明确评价标准,可能造成被审计人的责任难以分清的事项不能随意做出评价。其次,在进行审计评价时,要使用专业、规范和措辞适当的用语,对能用数字说明的问题,尽可能用数字来说明,对不能用数字说明的问题,也要用写实的手法来反映,切忌夸张和华而不实的描述。再次,对审计取证的全面性、证明材料的充分性、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审计事实的完整性进行全面检查,看证明材料与审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否前后一致,有无矛盾和疑点,通过复核把关来减少审计风险;同时,对使用法规的正确性、准确性、时效性、实用性,进行逐条对照,检查引用的法规在对象、范围上是否一致,在时间上是否过期失效,对违纪问题的处理是否于法有据,宽严适度。

    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对象全面负责的体现,是被审计对象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建立经济责任评价系统,可以让被审计对象了解经济管理和经济决策中应建立的制度,应遵循的程序,通过对照检查,防漏补缺,达到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的目标,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经济管理的能力。(刘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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