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组长对审计组成员督导的实践与思考
潘国芳 张亚良(浙江省新昌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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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组组长是审计组实施审计某个项目过程中在行政和业务方面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组开展与审计事项有关各项活动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是审计组实施审计工作的核心。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组长如何对审计组成员进行合理的安排、精心的指导、严格的监督和正确的评价,是顺利完成审计工作任务、确保审计质量的关键。本人结合工作实践,就审计组组长对审计组成员工作的督导谈点粗浅想法。

    一、目前审计组长对审计组督导工作的现状

    新《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七十七条和第一百七十八条已明确将督导审计组成员的工作作为审计组组长的一项职责,并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审计组成员进行督导:一是将具体审计事项和审计措施等信息告知审计组成员,并与其讨论;二是检查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进展,评估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质量,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给予审计组成员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由此可见,审计组长督导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审计项目实施好坏,而审计组长对审计组的督导作用,关键取决于审计组长的能力与责任心。
    一是由分管局长担任审计组长的督导作用发挥较好。基层审计机关分管业务的局长一般都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业务胜任能力,并具备做好工作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因而对审计项目的内部监督和指导工作相对到位,审计进度、审计重点和质量控制相对较好。如我局2010年实施的新昌县本级200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涉及业务范围广,内容复杂,审计组成员多,且从各科室抽调组成,审计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在现场实施阶段,审计组长每星期最后半天召集全体审计组成员会议,总结分析一个星期来的工作,布置落实下一步审计工作,做到审计重点突出,工作有序推进,协调沟通顺畅。由于是分管副局长担任审计组长,督导起来比较有力有序有效,为此审计质量较高,审计建议均被县政府和县财政部门采纳,并出台相关制度11个,使之该项目被评为2010年度市级优秀审计项目。但基层审计机关由分管局长担任审计组长的项目是有限的,大多数审计项目还是要由一线审计业务人员来承担,为此必须培养好一线审计业务人员来承担审计组长。
    二是选用有能力人员担任审计组长也能效好发挥督导作用。审计组组长必须要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素质,不然无法对审计组成员实施监督和指导。审计组长只有自身具备应有能力和素质,这样才能认真履行对审计组成员的督导职责,项目实施起来往往就比较顺利,而且审计质量也较高。如我局2010年实施的县水务集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单位财务收支审计项目,虽然涉及的下属单位多、范围广、工作量大,且有部分审计组成员来自于社会审计组织,对国家审计不是很熟悉,但由于配备了工作能力较强和素质较好的审计组组长,该审计组长在审计全过程及时有效地实施了对审计组成员的监督和指导,因此审计工作进展有序,审计质量较高,审计报告得到了县长批示,两篇审计专报在领导批示下得到了落实,审计效果明显,得到了各方肯定。
    三是人人可以担任审计组长的督导作用发挥不甚理想。基层审计机关由于人员少,审计项目多,大多数审计项目是由审计业务人员担任审计组长兼主审这种组织形式,审计组一般由本科室人员组成,一个科室人员人人都是审计组长,人人又是其他项目的审计组成员。这种做法很难发挥审计组长对审计组的督导作用,督导工作不到位现象十分普遍。影响督导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一是多数项目的审计组组长对督导审计成员的工作主观上不够重视,对督导的必要性缺乏认识,如未将具体审计事项和审计措施等信息告知审计组成员,对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未及时进行检查等;二是督导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督导的原则、督导的内容与方法、督导人员的职责不明,一定程度影响了督导工作的开展;三是有些审计组组长由于从事审计业务时间不长,审计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不足,对审计项目的重点、难点把握不准,措施不明确,从而制约了督导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是基层审计机关每位审计业务人员一年都要承担3个以上项目的审计组组长,同时还要参与其他多个项目的审计,由于受时间、精力的约束,审前准备不够充分,也一定程度影响了督导作用的发挥。同时,审计组成员之间存在督导与被督导交叉关系,这只项目我督导你,另只项目你督导我,这样相互之间有了一种顾虑,就难以发挥督导作用。

    二、审计督导对审计组组长的能力要求

    审计督导是审计组组长对审计组成员的工作所进行的监督和指导。要做好审计督导工作,作为审计组长自身必须具备六方面能力要求。
    一是组织领导能力。审计组组长要监督指导审计成员开展审计工作,不仅要有宏观意识和驾驭全局的能力,而且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还要把具体工作抓细抓实,把措施落实到位。审计组组长首先要围绕审计任务,在用人、内部分工、工作程序和进度等方面,通盘做出安排;其次既要着眼于工作大局,又要处理具体事宜,合理整合各种审计资源,理顺工作关系;三是在督导过程中要讲究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切实增强全体审计组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团结和带领审计人员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
    二是职业胜任能力。审计是一种高层次的经济监督行为,涉及到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审计组组长应是一名知识复合型人才,具有审计、会计、财经、法律、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熟悉和掌握查证问题的基本技能。同时,要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从多个角度指导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发现问题,并对其进行科学分析、正确判断和合理定性。否则,很难开展督导工作,更谈不上分析、判断和揭露问题。
    三是协调沟通能力。审计组长要发挥好督导作用,必须做好上情下达,协调好内外关系,既要据实向派出审计机关反映工作情况,将审计机关领导的意图落实到审计人员中去,又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组织审计组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审计任务。可以说,审计组长做好了组织协调工作,就是完成了审计任务的一半。审计组长要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协调能力,理顺关系,融洽氛围。要正确处理好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处理好法律规定与把握客观事实的关系,处理好全局与局部、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审计督导工作。
    四是综合分析能力。审计组组长既是战斗员又是指挥员,作为现场的最高组织指挥者,首先要有职业敏感性,面对给定的审计材料,要能迅速找到切入点,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第二要有敏锐的洞察力,从纷繁复杂的各种资料中确定审计方向和内容重点,找到工作切入点,从而发现隐藏的问题;第三要有高度的综合判断能力,要善于从宏观的层面去认识和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的产生和发展脉络,抓住问题本质,找出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重大缺陷,提出规范管理建议,充分发挥参谋作用。这就要求审计组长必须具备综合分析能力,善于由表及里,从简单的现象中抓到事物本质。
    五是果断决策能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需要审计组自身及时加以解决和处理,审计组组长作为现场指挥员,必须果断做出决策,及时处理;若优柔寡断,往往会由于时间的拖延导致一些问题取证困难,从而影响问题的定性和处理,使一些重大问题从眼皮下溜走。另外,一些审计项目,时间紧,内容多,如何有效组织力量,如何确定审计重点,以及对众多的审计问题如何取舍等,均需要审计组长及时处理把关,这就要求审计组组长必须具有果断决策能力。
    六是开拓创新能力。由于各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要求不同,涉及的单位性质、内容、规模、范围不一,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方式也不尽一致。要保证审计质量,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必须根据具体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审计项目,采取相应的审计方式和方法。这就要求审计组组长开拓思维,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审计的新方法、新思路,使审计组工作不断创新,创出精品;若默守陈规审计工作将难有成效。

    三、如何发挥审计组组长督导作用的思考

    针对目前基层审计机关审计组组长督导审计组成员的工作状况以及审计组长发挥督导作用应具备能力要求,就如何发挥审计组长作用,做好对审计组成员的督导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实行审计组组长任职资格制度。担任项目审计组组长必须要具备一定条件和任职资格,并通过一定程序来确定,改变目前人人都可以担任审计组长的状况。审计组组长任职资格必须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来获得,考试科目根据审计项目组长必须具备的业务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特点来设置。审计组组长任职考试为资格考试,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为一般审计项目组长考试,一种为大型审计项目组长考试,可以称之为审计组长、高职审计组长考试。报考审计组组长的条件可以从参加审计工作时间和应具备的文化程度两方面来加以限定。从事审计工作三年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审计人员即可报名参加审计组长考试,具有审计师中级以上职称的审计人员方可报名高职审计组长考试。审计人员通过审计组长任职资格考试后由审计署统一颁发全国资格证书。审计人员担任审计项目组长必须凭证上岗。未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的审计人员不允许担任审计项目组长。
    2.赋予审计组长必要的权力。审计权限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在履行审计职责过程中使用的权力。为了保障审计组长职责的履行,增强审计组长的权威性,在审计机关内部,除了法律法规和准则明确规定的权限外,还应赋予审计组长以下权力:一是用人权。在不影响全局工作的前提下,可给予审计组长一定的选择审计组成员的权力,审计机关领导应在统筹考虑人员知识结构、工作胜任能力的基础上,尽量满足审计组组长的要求。二是管理权。一个审计组就好比一个家,审计组组长就是“一家之主”。作为一家之长没有一定的权力,就难以处理好各种家庭事务,作为审计组组长若没有一定的权力,就难以有序开展审计工作。因此,要维护审计组长的威信,保证审计组组长各项工作职责的落实,应给予审计组组长一定的行政管理权,如内部分配、工作安排、业绩评价、学习机会以及评选先进等涉及审计成员切身利益问题的处理。同时,各级领导要关心支持审计组长的工作,及时排忧解难,解除后顾之忧。
    3.建立审计组组长奖惩制度。作为审计组组长,工作较为繁重,责任重大,因此,审计机关应建立相应的审计组组长考核奖励制度,在学习、培训、津贴、福利等方面向审计组组长予以适当倾斜。可采用设立审计组组长奖等方式对审计组长实行奖励,考核的主要内容除审计项目进度、审计质量、审计成效、廉政制度执行情况外,还应把审计组组长督导审计成员的工作情况也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而调动其工作热情。并实行审计组组长考核末位淘汰制,对年终考核处于最末位的审计组组长,可暂停其担任审计组组长一年,次年度将不再安排其担任审计项目的审计组组长。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取销其审计组长任职资格。
    4.建立与完善督导制度。要充分发挥审计组组长的督导作用,促使审计成员的工作有序开展,没有相应的制度是不行的。要健全督导制度,明确督导的目的、内容、范围和督导人员的责任,以及在督导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督导人员应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以及审计项目的复杂性,有重点的进行督导工作;实施督导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进行合理的专业判断,以减少审计风险,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客观公正。要与审计组成员讨论具体审计事项和审计措施,并将有关审计信息及时告知审计成员;检查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进展,评估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质量,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审计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潘国芳 张亚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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