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督
董法军 王友文(山东省寿光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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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基金。它是广大参保人员的养命钱、救命钱,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进一步强化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督,已成为各级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笔者根据多年的审计实践,从县级审计机关的角度,在以下六个方面谈谈如何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督。
    一、明确审计目标,做好审前调查
    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目标就是,通过审计,全面掌握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规模、资金流向、基金结余分布及基金管理运行情况,揭露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加强基金管理和落实各项社保政策、基金安全完整,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明确社保基金的审计目标的基础上,通过“学、听、看、访、查”等方法进行审前调查。内容包括:掌握中央、省、市对每项社保资金收支管理的相关规定;了解下拨资金的流向;了解社保资金从申请、认定、审核、复核、监督、检查等业务处理程序;了解以前年度的审计情况和整改情况。通过对社保、就业、医保等部门和财政、地税、银行等相关单位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对比,确认资料间异常关系和变动,对审计的重点区域及风险作出初步判断,制定出重点突出、方法可行、分工明确的审计实施方案。
    二、确定审计重点,做到有的放矢
    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重点归纳起来主要有基金征收、基金支出、基金管理、内部控制四个方面:
    一是基金征收方面。重点检查社保基金管理和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基金,有无擅自或者降低征收比例,有无对企业减征或免征。有无因控制不严,监管不到位,造成基金流失情况,是否存在转移或隐瞒资金收入、私设“小金库”问题;企业是否按规定缴费,有无隐瞒基数,故意漏缴、少缴基金;是否按规定为企业承包人员、停薪留职人员、流动作业人员及下岗职工缴纳社保基金;基金的存款利息是否按规定计入基金。
    二是基金支出方面。重点检查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是否依法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实现中央提出的两个确保。检查离退休职工人数和养老金发放标准,并对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和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医疗保险基金进行检查监督。对社会保险资金支出的真实、合法性进行重点审核,检查有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拖欠截留等违纪问题。
    三是基金管理方面。重点检查社保基金管理部门上缴的基金是否全部及时纳入财政社保基金专户管理,有无多头开户,账外存储等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补助的资金是否到位,是否及时纳入基金财政专户,重点关注补助资金有无不及时拨付,截留、挪用等问题;财政部门是否严格审核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的用款计划,及时批复社保经办机构的预决算;社保基金是否安全完整,基金是否保值增值。
    四是内控制度方面。重点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各级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分别单独核算各项社保基金,有关会计账簿、凭证是否健全,有无漏记、重记、错记等现象,原始会计资料保存是否完整;对应建立个人账户管理的基金,是否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收支情况是否清楚;出纳人员、记账人员和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是否明确,是否互相分离、互相制约。
    三、注重审计方法,搞好“五个结合”
    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具有资金量大、部门多、覆盖范围广等特点,为提高社保基金审计的效率和质量,在具体工作中注重搞好“五个结合”。
    一是搞好社会保险基金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结合。在本级财政预算执行中,应组织专人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从总体上了解和掌握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掌握本级预算执行中对社保基金的投入力度、增减变化情况,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为深入开展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奠定基础。
    二是搞好传统审计与计算机审计的结合。充分利用AO软件,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计算机审计。计算机审计在开展审前调查时就应介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计算机系统,熟悉其业务流程,利用AO软件采集、转换、整理所审基金的财务和业务电子数据,充分利用社会保险数据化信息资源,应用计算机查询、检索、计算、分析、汇总等多种功能,积极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查找违纪违规线索。加强相关审计软件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和技术培训,积极探索计算机联网审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
    三是搞好审计与审计调查的结合。审计调查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宏观性,不被固定的审计程序所拘束,简便易行,尤其是对涉及单位较多、范围较广、政策性较强的社保审计项目,更应采取审计与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视具体情况,以资金审计为主,辅之以审计调查,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四是搞好“同级审”与“上审下”的结合。“同级审”和“上审下”这两种审计方式的同步进行,有利于掌握社会保险基金的整体运行情况,全方位反映和揭示问题,构成一个完整的、有效的审计制约机制。在具体审计工作中,要把摸清社保基金家底与揭露一般性问题及查处大要案结合起来,把处理违纪与追究责任结合起来,通过依法审计,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发挥审计的威慑作用。
    五是搞好合法审计和效益审计的结合。对社保基金的审计不能仅限于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更重要的是从管理上、制度上发现和揭露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从客观上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比如,在征收环节认真检查政策的落实和扩面征缴情况,促使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在管理环节分析资金的拨付效益和管理效益、促使其及时足额拨付资金,降低行政成本,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在使用环节对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入的解剖分析,找出产生问题的深层次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整改建议。
    四、加大处罚力度,积极推进审计公告
    一是要加大审计处理处罚力度。对社保基金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审计处罚力度。对屡查屡犯的被审计单位,要给予必要的警告、罚款、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等措施;对于违规违法的相关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严肃处理,该追究的要追究,该移送的要移送,不能“重审计、轻处理”。二是要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按照《审计署结果公告试行办法》等规定,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对于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审计纪律等,也应根据当地实际,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或被审计单位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五、加大政策宣传,提高基金收支透明度
    通过各种媒体加大社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尤其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平台,开辟相应的网站,实现信息共享,使每个公民能够随时了解社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企业缴纳社保费的情况以及社保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等,提高社保基金收支的透明度,使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六、完善监督机制,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审计机关应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从制度约束上确保审计工作质量。一是要建立审计重点问题报告制度,对审计中查出的重大问题或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应及时向本级政府或上级审计机关报告。二是要强化审计风险意识,建立审计逐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要严格审计程序,落实审计责任。从制订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取证、综合分析、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审计成果利用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认真执行。通过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以高质量的审计成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监督目标的实现。四是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发现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专题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社保审计工作的整体水平。(董法军 王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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