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发挥财政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薛亚军(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办)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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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实现社会良治,需要进行有效的国家治理。所谓国家治理,根据有关学者的定义,“国家治理是自有阶级社会以来最重要的政治现象之一。国家治理的本质在于通过其属性及职能的发挥,协调和缓解社会冲突与矛盾,以维持特定的秩序”。2011年7月,刘家义审计长在中国审计学会第三次理事论坛上指出,“国家治理就是通过配置和运作国家权力,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控制、管理和提供服务,确保国家安全、捍卫国家利益、维护人民利益、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科学发展”。在国家治理系统及各种实现国家良治的职能设置中,国家审计属于监督控制子系统,拥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强制性的审计监督职能,是“国家治理的工具,要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李金华,2004)。刘家义审计长提出,“在国家治理中,国家审计实质上是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行为,其本质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财政审计又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和首要任务,是宪法、审计法赋予国家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政府的税收和非税收入、政府债务收入、以及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政府负责管理的资金都是政府应该管的资金,其形成的收支都是国家财政的范畴,因此,“凡是政府应该管的钱都是国家财政”的“大财政观”需要我们树立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大财政审计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民生和涉农资金审计、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等都是财政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说,财政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审计实践,本文认为主要在以下几方面服务和推动国家治理。
    一、坚持查处财经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发挥财政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监督作用和揭示功能。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国家审计的基本职责就是监督。温家宝总理指出:“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因此,必须切实加强财政审计,通过对财政收入征管的审计,揭示少征漏征、随意出台优惠政策等导致政府收入不完整等问题;通过对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揭示预算编报不完整、收入应纳未纳预算、预算执行效果差、资金分配不科学、支出结构不合理、行政运行成本高、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使用效益不佳等问题;通过对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的跟踪审计,揭示工程建设领域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大案要案线索;通过对民生、涉农和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揭示资金分配不合理、管理使用不规范、政策目标不明确、资金损失浪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通过对地方财政收支的审计,并结合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揭示地方预算执行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党政领导人员滥用权力的问题。通过审计监督,维护财经秩序,推进法治。
    二、提早反映财政和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维护国家财政安全,发挥财政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预防功能。国家审计是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因此,首要任务便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不能总是在风险已经发生、损失已经形成才进行事后审计和揭露,必须通过财政审计的有效工作,去揭示存在的潜在风险,防范于未然,维护国家财政和经济安全。我们对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时刻的收入状况审计、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大规模扩内需政策实施之初便对项目的可行性和财力承受能力等实施的审计、以及对全国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均揭示了存在的现实风险和潜在风险,以及这些项目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及时为政府决策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供了参考依据,真正发挥了“免疫系统”功能。
    三、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揭示体制机制存在的漏洞并从宏观上提出建议,发挥财政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建设性作用和抵御功能。通过对问题和风险的揭示,财政审计一方面要督促整改,纠正错误;更重要的是要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层面,多角度、多视野、深入客观地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揭示体制障碍、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并提出层次高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以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推动财政改革、健全和完善财政体制制度、规范财政管理、强化预算管理,使国家财政审计工作更加自觉融入并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财政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从宏观上推动国家治理。
    四、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和科学的审计信息观,通过财政审计推广财政工作和经济运行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拓宽审计参与国家治理的方式和渠道。国家审计具有客观独立性,而财政审计的一大优势是接触行业比较多,涉及面比较广,上可至国家宏观政策、国务院、国家部委,下可至基层村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面对面,因此,除了揭示国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有条件在审计核实的基础上反映被审计地区、被审计单位的成绩、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正面信息,借审计之力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和完善。如在对某省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中发现,针对如何破解支农专款存在的项目设置交叉重复、资金分配小散乱、使用效益低下等体制性制度性难题,该省一个多年的贫困县探索的“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当地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审计实地核实情况后,审计组从正面编发了信息,得到了温总理、财政部和该省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推动了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五、建立畅通有效的审计结果反馈、利用、共享机制,形成治理合力,共同推动国家良治。财政审计仅是国家治理中的一个监督环节,审计的最终产品就是审计的各项成果,要发挥财政审计对国家治理的推动作用,必须合理利用审计成果,并调动起国家治理系统中各个子系统的力量,共同发挥治理作用。因此,一是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反馈审计结果,督促其落实审计整改;二是要以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形式将审计结果及时向政府和人大报告,为国家治理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信息;三是要以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大众公布审计结果,发挥民众对国家治理的参与权;四是以动态、文章、报道等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审计宣传力度,推动政务公开;五是要重视人民举报,尊重和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治理的作用;六是要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和共享机制,及时将审计发现的一些问题和情况予以反馈,促使其从制度等方面加以规范;七是充分利用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其他监督系统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会商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共同推动国家良治。(薛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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