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国家治理视角下开展金融绩效审计的必要性
丁琳(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办)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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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家义审计长在中国审计学会第三次理事论坛上,比较全面地阐述了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关系,进一步明晰了国家审计的定位和发展方向。金融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组成部分,对于完善国家治理促进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框架内的定义和内涵
    国家治理具有以下基本内涵:一是属于政治学领域的概念,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国家统治的必然选择和转型升级;二是既体现国家统治的阶级性,也体现公共治理的社会性;三是既体现国家执政机关治理的强制性,更体现国家执政机关与公民社会治理的协同性,治理产生的互惠共生的正和博弈关系,代替了统治产生的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关系;四是注重引进现代企业治理的相互牵制与相互制衡的先进理念和科学模式,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五是一系列治理体制设置和制度安排的总和,需要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和制度来实施。总之,国家治理是以国家执政机关为主体、公民社会共同参与的通过一系列体制设置和制度安排的对经济社会公共事务的多元化多向度的协同治理。
    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应当体现国家从统治到治理转型的全新内涵。一要实现国家审计的转型升级,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牢牢把握转变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将绩效审计、资源环境审计、信息化审计、数字化审计作为突破口,实现国家审计工作创新发展,为实现国家良治提供更好的审计服务。二要体现国家审计的社会性,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度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发扬光大无锡“参与式审计”模式,审计事务广泛向公众敞开,审计项目请市民“点菜”,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实现国家审计与公众治理的互动共赢。三要加强国家审计的柔性监督和行政指导,国家审计不仅要依法审计、依法处理,而且要帮助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和体制,加强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以促进提高国家对经济社会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运行的预防和抵御功能。四是加快国家审计体制改革,逐步清除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性障碍和缺陷,切实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国家治理赋予国家审计的全新内涵,国家审计可以理解为审计机关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下,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评价经济责任,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宏观调控、保障国家安全的独立性经济监督和服务活动。
    二、国家治理视角下开展金融绩效审计的必要性
    从长远来看,我国国家金融审计目标是,促进政府金融管理机构充分有效地行使权力,以防范金融风险,保证国家的金融安全。国家金融审计的职能定位应该是:对有关政府金融管理机构的再监督,即金融绩效审计,包括对央行出台的货币政策的合理性、财政部的有关金融企业政策及其资产管理情况以及对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的监督效率和效果进行审计。
    (一)开展金融绩效审计是体现国家审计本质、适应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  
    加强对政府绩效审计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即对政府的投入产出、政府行为的效率、效果进行评价,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监督的需要,这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其次,开展政府绩效审计有助于提高政府绩效。绩效评估有助于政府管理目标的分化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政府部门形成浓厚的绩效意识,从而把提高绩效的努力贯穿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这将从根本上促进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从而有效实现国家审计的目标。同时,开展政府绩效审计有利于提高政府信誉和形象,有助于广大群众了解、监督和参与政府的工作,有助于提高政府透明度,从而推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
    相应地,作为国家审计重要组成部分的国家金融审计也应将开展金融管理绩效审计作为今后工作的定位,这既体现了国家审计本质的要求,也适应了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开展金融绩效审计是充分发挥国家金融审计职能、抢占金融监督制高点的要求。
    国家金融审计职能的明确定位,不仅为金融审计赋予了全新的内涵,而且为金融审计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天地。
    一方面,随着对金融政策制订部门、监督机构的再监督,可以从更高层次上发挥国家审计在金融监督领域中的作用,促进被监管者——政府金融监督和管理部门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金融监管经济责任。这不仅可以解决现有金融审计疲于奔命、穷于应付的局面,更重要的是通过集中精力实施金融管理绩效审计还可以大大提升金融审计的地位,使国家金融审计进一步抢占住了金融监督的制高点。
    另一方面,国家金融审计与其他监督部门在不同层面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可以形成职责分工明确、层次分明的完善监督体系,有助于规范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也有助于各个层次监督机构充分履行职责,进而促进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监管方式的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监管资源的效能,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从而有效地避免职责不清、检查重复、社会资源浪费等弊端。
    再有,对金融监管机构管理绩效的审计,有助于金融审计拓宽审计面,即改变以前仅仅对国有金融机构的审计(即改变仅由所有权或产权来限定国家金融审计对象的做法),可以对包括外资、民营、股份制等所有金融机构进行审计,通过加强对金融政策制定、执行情况和监督效果的检查和评价,达到对金融运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的目的,进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国家金融安全。
    (三)开展金融绩效审计是加强宏观金融监督、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的迫切要求。
    开展金融绩效审计,就是从审计监督的角度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实施再监督,以完善金融监管体制、规范监管主体行为。一方面,通过对监管运行的合规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不断促进监管体系的完善和监管职能的改进。只有监管资源得到配置优化,监管运行才能富有效率,也才能取得良好的监管绩效。另一方面,通过检查并向有关利害关系人提供金融监管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促进被监管者——政府金融监督和管理部门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金融监管经济责任,其着眼点在于关注金融监管的目标和结果,评价金融监管与金融体系运行的关系,倡导和促进形成一种全新的、面向结果的监管理念。(丁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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