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政府投资审计作用的思考
刘云辉(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8日】
字号:【大】 【中】 【小】
     
    刘家义审计长指出,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本质上看,这个子系统就是促进实现国家良治、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国家审计就是一种依法以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行为,防止权力异化和被滥用,它是国家治理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是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是说,审计在参与国家治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这也是国家审计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发展的科学定位与现实选择。
    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三驾马车之一,投资一直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原动力,没有投资的稳定增长,就不会有经济的持续发展。21世纪,我国经济的基本任务是在不断改善经济结构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增长,为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面对未来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增长与结构调整的双重任务,投资肩负着重要职能。政府投资作为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已经在国家经济运行中日益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为应对金融危机,在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刺激经济计划中,政府投资更是占据了突出地位。我国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我国的政府投资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何在强化政府投资审计的同时,发挥投资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是当前我国政府投资审计面临的首要问题。笔者认为,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新时期政府投资审计的作用,主要应做好如下两个方面工作:
    一、把握国家投资政策方向和宏观投资决策的总体思路
    从宏观上把握国家投资的方针政策,充分领会国家投资政策的内涵,以国家投资政策统领投资审计,这样才能明确投资审计的方向和目标,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确保国家宏观投资政策的顺利贯彻和实施。
    投资尤其是政府投资长期以来在我国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投资拉动是我国经济的本质特征。近30年来的实践证明,我国政府投资体制变迁的历史就是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政府投资主体由单一向多元化、投资项目审批范围由宽泛到具体、手续由复杂到简化、投资效果由不计成本向承担风险的过程。随着经济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的政府投融资体制也已经发生深刻的变化,计划命令式、粗放型正向服务型、精细化转变,在融资渠道、资金投向、管理模式等各个方面都不断发生深刻变革。因此,在这一阶段,随时把握国家的投资政策,密切关注我国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进程,掌握国家整体投资政策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才能保证政府投资审计从国家治理的高度把握住方向,并通过投资审计发现和提出政府投资在执行国家投资政策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国家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实行全过程监控,发现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系统性、体制性的风险和问题
    一方面,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的投资行为;另一方面,从具体工程的审计中发现苗头性、机制性问题,为国家宏观投资决策部门提供建设性意见。首先,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可以为政府完善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近年来,通过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西气东输工程、京沪高铁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审计,强化了对政府投资活动的监控,并通过对项目立项、论证、建设和竣工的全过程审计,及时发现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促使政府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掌握投资项目实际的第一手资料,随时修正投资决策存在的问题,促使各级政府在投资活动中谨慎行事,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资金的作用。其次,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可以遏制投资领域的腐败现象,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行为。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河南、安徽、新疆、广东、北京、广西、四川、湖南、安徽、江苏等十几个省市交通厅(局)长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受贿被判刑,有的省交通厅长连续三任落马,可谓“前腐后继”。这种绝对权力带来的绝对腐败,国家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明确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投资活动中的经济责任,约束政府投资权力的滥用,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净化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防止政府投资领域的经济犯罪。
    要做好上述两个方面工作,充分发挥投资审计的作用,笔者认为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抓好五个结合:
    一是投资审计与国家投资决策部门的审计相结合。作为国家审计,投资审计要与发改委、财政部等国家宏观经济决策部门的审计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建设性作用。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管理我国宏观经济尤其是国家投资的重要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审准重大建设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等。因此,每年的国家投资审计应该与对发改委的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通过对发改委的审计,一方面了解每年国家投资的目标、方向和重点,并从准确定位的高度,深化对政府公共投资职能的认识和把握,确保投资审计的目标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确保国家投资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对国家具体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来检查印证发改委作为国家宏观投资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国家宏观投资政策是否得到真正落实,从而在宏观层面监督政府投资的整体规划,进而问责投资绩效。这样才能使投资审计有的放矢地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是投资审计与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的审计相结合。国家投资项目作为一项基本建设工程与任何基本建设项目一样,从工程立项到竣工,一般涉及设计、施工、勘察、监理、供货等多个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单位。在审计过程中,在注重对建设项目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全过程监督的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注重与各个相关单位的审计相结合,这样才能形成一个有机的审计链条,全面完整地实现对国家投资项目的准确评价。因此,在审计过程中,除审查企业的账目、凭证、财务文件外,还包括对工程的立项、可行性、资金预算、项目效益评估、执行情况、决策人行为合法性、工程招投标程序合法性、投资资金的拨付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查评估。当前,工程建设、移民动迁、土地出让等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较为普遍,这就更显与工程建设项目直接相关单位的审计相结合的重要。只有相关单位审计内外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发现其深层次的问题,这样也更有利于认真分析原因、挖掘根源、查找漏洞、健全相关制度,突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从源头上防范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投资审计与金融机构的审计相结合。金融是现代经济社会的核心,是各项经济业务发生资金的源头。各项政府投资无论是从资金的投入还是项目资金的管理,无不通过金融部门归集分配,因此,将投资审计与金融审计相结合,对于把握投资审计方向,挖掘政府投资项目中深层次问题具有特殊的意义。首先,要核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银行账户发现问题。通过对建设资金的追踪,发现和揭示国家投资项目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建设项目治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同时,促进投资政策法规和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其次,要根据建设资金在各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向发现问题。通过对各金融机构间国家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划转,跟踪国家投资资金的去向,及时发现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挪用、转移国家建设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保证国家投资真正用到建设项目,避免国家建设资金损失浪费。
    四是投资审计要与新形势下投资领域新变化相结合。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政府投资逐年增加,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原本单一的政府投资,已经被日益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和融资渠道所代替。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建设方式多样化、资金筹集多渠道等使政府投资呈多样化、多元化的新趋势。原有的政府投资审计在一定程度上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政府投资审计要根据变化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调整政府投资审计技术和方法,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首先,要结合当前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情况,建立相应的政府投资审计新模式。如,结合捐赠资金、公益资金以及政府与民营、政府与公益等混合投资主体,建立分层次的政府投资审计目标,根据政府投资比例有针对性地开展投资审计。其次,BT(建设——转让)、BOT(建设——经营——转让)等新型建设方式的出现,要结合其性质、运行模式和内在的规律,摸索出一套适应新型建设方式的政府投资审计方法,确保政府投资在新的建设方式下,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投资效益。投资审计只有在新形势下适应新变化,才能及时发现和总结新形势下政府投资审计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提出政府投资审计的新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五是投资审计与政府投资效益审计相结合。《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强调在注重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同时,全面推进绩效审计。近年来,国家审计机关对西气东输、京沪高铁工程的跟踪审计,是坚持多种审计类型的有效结合,积极探索对特大型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等的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有益探索,这既是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传统财务审计向现代绩效审计延伸已成为我国政府审计,尤其是政府投资的必然发展趋势。因此,投资审计与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相结合,就是在对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针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合理性、效益性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保证公共资金能够投向最具经济、社会效益的投资项目,促进政府投资项目效益最大化,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对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作用。
    总之,近几年来,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国家有针对性地强化了对于水利、交通、电力、石油、城市基础设施等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进一步加大了投资审计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为了确保国家投资目标的实现,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调控职能,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益,必须高度重视和强化政府投资审计尤其是其建设性作用,这样才能进一步规范政府的投资行为,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刘云辉


    参考文献:
    [1]李金华.审计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
    [2]刘家义.树立科学审计理念 发挥审计监督‘免疫系统’功能,《求是》第10期,2009.
    [3]陈继忠.政府投资审计中的法律探讨.中国审计.2009年24期.
    [4]丁超.政府投资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12月.
    [5]景建军.政府投资绩效审计中的实践思考.商业文化(学术版),2011,(5).
    
【关闭】    【打印】